◇决策参考报告202319◇综述:积极打造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2023-04-28 02:57:00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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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打造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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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一、创新联合体的定义
  (一)创新联合体的内涵
  (二)创新联合体的组成要素及要素作用
  1.成立宗旨
  2.成员结构
  3.任务来源
  4.资金保障
  5.成果分享
  二、组建创新联合体的重要意义
  (一)应对国际竞争形势,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二)提升研发投入强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提高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四)推动创新链与人才链融合,共建人才“蓄水池”
  三、我国创新联合体的建设已进入实践阶段
  (一)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鼓励组建创新链合体
  (二)地方层面:以创新联合体作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生力军”
  1.江苏苏州:成立创新联合体,创新主体协同攻关
  (1)市场驱动型
  (2)平台支撑型
  (3)战略驱动型
  2.浙江:多方路径探索创新联合体试点
  (1)顶层设计任务榜单,依托现有研发攻关计划遴选构建创新联合体
  (2)调动链主型企业主观能动性,通过设立科研专项体系化构建创新联合体
  (3)科技领军企业主动发起,政府赋能灵活式构建创新联合体
  3.广东广州:探索协同创新发展的“天河方案”
  (1)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
  (2)打造环五山创新策源地
  四、国外联合创新的实践经验
  (一)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计划
  (二)欧盟:“地平线欧洲框架计划(2021―2027年)”
  (三)英国:“大学技术中心网络”和“先进制造技术联合体”
  (四)美国:“先进制造”国家战略和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盟
  五、现阶段我国组建创新联合体面临的瓶颈
  (一)组建运行与治理机制尚不成熟
  (二)行业共识与资源合力尚未形成
  (三)创新联合体的地区和行业分布不均匀
  (四)政府的引导作用有待加强
  (五)
  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尚需优化
  (六)专项政策需要完善
  六、打造创新联合体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定位清晰、方向明确的顶层设计
  (二)建立协同高效的组织机制和治理模式
  (三)营造利于中小科技企业成长的市场环境
  (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协同发展
  (五)加大对领军企业的政策支持
  (六)
  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的人才培养
  七、结语
  参考文献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对创新驱动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这表明组建创新联合体是“十四五”规划及其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的重要且紧迫的任务。2021年版《科技进步法》第三章“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第三十一条提出:“按照市场机制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协同推进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这表明“创新联合体”的法律地位被确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配置创新资源”“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产学研联合攻关方面一直在探索实践,国际上也有联合攻关的经典案例,未来关于创新联合体的组局工作,还需要更多深入研究和探索。本文围绕上述三个方面,汇聚专家见解和分析,为读者更好理解“创新联合体”相关信息提供些许参考。
  一、创新联合体的定义
  (一)创新联合体的内涵
  创新联合体是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创新组织者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由创新能力突出的优势企业牵头,政府部门紧密参与,将产业链上下游优势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有效组织起来协同攻关的任务型、体系化的创新组织。创新联合体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的战斗主力,是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创新联合体的组成要素及要素作用
  1.成立宗旨
  创新联合体目标聚焦于市场创新活动基本单元——企业,成立宗旨是推进产学研三方之间的“深度融合”,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与现阶段的供应链与技术创新链的跨产业、多领域交叉特点更容易切合,利于开展复杂的“卡脖子”技术研发攻关任务。通过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为引导,促使企业研发投入的方向既符合市场供需规律,又符合国家创新战略需求。
  2.成员结构
  创新联合体是产学研合作的组织形态,由创新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以领军企业的供需链和创新链上的产学研机构为主要联合对象,依靠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首先,领军企业在产业链创新链中占有重要地位,以其为主导构建创新联合体,能够有效整合各创新主体资源,协调各创新主体行动,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其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具备相关领域实力较强的研究队伍,拥有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可以实现创新资源共享,与成员单位产生协同效应。最后,其他企业成员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相关配套设施,在行业中能与其他成员单位形成良好互补。
  3.任务来源
  第一,创新联合体的成立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紧密关联,在批准成立之时即具备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资质,其任务来源主要通过国家和省级的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选取。第二,企业根据自身和产业技术攻关需要可以自设课题,在创新联合体内部开展征询,有能力的成员可以进行申报,经过专家委员会论证后予以支持。
  4.资金保障
  创新联合体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资金,政府资金重点支持基础性、关键性研发;二是社会资金,政府利用市场手段获取社会投入,参与科研创新项目;三是成员单位研发投入,依托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撑,企业资金形成稳定的资金来源。
  5.成果分享
  义务方面:创新联合体形成的技术、方法、专利、论文、装备等根据技术创新的参与度确定知识产权归属,因此创新联合体成员需履行保护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的义务,须在创新联合体的统筹协调下签订具体协议。权利方面:创新联合体成员拥有技术成果的优先使用权,合理的成果分享保证了创新联合体成员利益,可以降低运营过程中的风险,形成更有凝聚力的创新氛围,提升攻关效率。
  二、组建创新联合体的重要意义
  (一)应对国际竞争形势,促进科技自立自强
  以领军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联合体,通过深度融合的组织模式与现阶段的供应链与技术创新链的跨产业、多领域交叉特点更容易契合,利于开展复杂的“卡脖子”技术研发攻关任务。伴随着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深化,国际竞争态势愈加凸显。近些年发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非公平竞争性措施遏制我国在科学技术及创新上的追平和反超,经常表现为对我国一些科技企业进行各种恶意打压,如开列黑名单以及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往往是复杂的综合性高端技术,一些新兴和基础技术领域发展难有前路可循且技术迭代迅速,单一创新主体无法满足高投入与独立创新的技术发展基础。因此,通过加快建设创新联合体,对于提升我国战略性关键技术、基础技术自主可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提升研发投入强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创新投入强度偏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政府投入低。我国政府科技拨款占GDP比重的平均水平维持在0.6%左右,国际上普遍认为政府科技投入占GDP的比重低于1%的国家属于缺乏创新能力的国家。
  第二,企业投入低。大多数企业对基础研究和基础应用领域的研发投入强度不到2%,低于研究认为的竞争力培养水平。随着我国不断加大科技经费投入,2022年,全年研发经费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55%。大力发展产业创新联合体,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是我国高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第三,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困扰着我国科技进步。一方面各学校、科研机构产出大量科研论文和专利,企业方面用不上;另一方面企业迫切需要科技创新突破技术瓶颈,但许多企业自身又缺少技术研发能力。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是解决科研和经济“两张皮”问题的重要举措。龙头企业在整合科研机构的科研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的过程中,通过各种长期契约安排、股权安排和彼此间的默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创新攻关团队,能够大大缩短市场需求和基础研究之间的链条,提升重大研究成果和创新技术进行商业化运用的效率。
  (三)提高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当前,创新越来越多地发生在跨学科、跨产业、跨领域的交叉地带,呈现复杂、开放式、多维的特征。科技细分领域内的企业若单打独斗,面对交叉行业则会举步维艰。因此,创新联合体的协作创新是一种开放创造和共享,利用创新联合体开展更具战略导向、跨产业、跨组织的合作,有利于通过协同创新提升创新绩效;同时,创新联合体内的成员充分发挥资源协同作用,优势互补,协同攻坚,成果共享,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加快新技术在市场端的孵化与应用,在提高技术成果转化效率同时,带动联合体内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推动创新链与人才链融合,共建人才“蓄水池”
  创新联合体通过“联合招收、联合培育、联合考核、联合使用”的方式,构建“知识传授+联合攻关+创新实践+素质提升”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产学研用一体推进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成为高层次科研人才的重要集聚地和“蓄水池”。通过共建实验室、合作开展项目等方式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有利于激发创新者的创新潜能,有利于吸引和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促进人才的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
  三、我国创新联合体的建设已进入实践阶段
  (一)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鼓励组建创新链合体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支持在绿色经济领域建设技术创新联合体。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科学技术部发文要求北京、天津等部分地区实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和“赛马”等制度,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先行先试,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要求中央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
  科学技术部联合财政部发文支持中央企业、民营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对于企业牵头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强化以创新联合体方式组织实施。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组织开展“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支持创新联合体探索专利所有权共享、收益让渡等合作机制,指导其做好知识产权归属和收益分配工作,支持成效较好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农业农村部发文指导建设国家农业行业科技创新联盟,并从分类、创建、管理各环节给予了指导建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管理办法,鼓励建设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在内的科技创新平台,并规定了创新平台的申报、建设、验收、运行和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地方层面:以创新联合体作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的“生力军”
  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制定发布了专门的创新联合体组建指导意见或工作方案。综合来看,各个方案具有以下共性:第一,在政策支持上,提供包括项目、资金、平台、人才在内的多元化支持政策,例如在科技计划中设立创新联合体专项,根据创新联合体攻关项目与建设进度给予资金补助,支持创新联合体内成员单位组建省级创新平台,选派人才进驻创新联合体参与组织管理与技术咨询等工作。第二,在组建条件上,强调创新联合体需由具备较强的创新组织能力、高水平研发人才队伍聚集能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能力的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第三,在运行方式上,强调以明确的攻关任务为导向,构建市场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
  1.江苏苏州:成立创新联合体,创新主体协同攻关
  2022年以来,苏州以关键重要技术攻关重大任务为牵引,引导建设一批“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类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突破重点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推进科技自立自强,探索苏州式创新联合体发展之路。针对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发展模式的产业,苏州已探索出市场驱动型、平台支撑型、战略引领型三种各具特色的创新联合体发展模式。
  (1)市场驱动型
  市场驱动型是苏州相对成熟系统且使用最多的模式。侧重强调龙头企业要承担起科技创新“出题者”“答题者”和“应用者”的多重职责,并积极牵引其他相关主体协同创新。以苏州市单克隆抗体研发和产业化创新联合体为例,在龙头企业信达生物的牵头下,多家知名医疗机构、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等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市场化原则开展定点技术攻关,并优先将技术成果整合应用到信达生物的产业链上,以加快实现关键技术和关键材料国产替代。
  (2)平台支撑型
  平台支撑型主要通过大院大所搭建的创新平台协调各方展开联合创新,一般适用于尚无领军企业诞生且发展不充分或细分领域过多、链条过短的产业。例如,苏州市氢能创新联合体主要针对尚处发展初期的氢能产业展开布局,围绕制氢、储氢、运氢、氢燃料电池4大环节建立4个研发联合体,为未来产业发展奠定平台基础。而苏州市高端医疗器械产业创新联合体则因其产业链特性成为苏州现有唯一一个由研究机构牵头成立的创新联合体,采用龙头企业分头领衔的研发模式,形成以人才、技术、资金、机制为核心要素的运行机制。
  (3)战略驱动型
  战略驱动型则以国家重大科技战略突破为导向,致力攻克制约国家持续发展的“卡脖子”难题。例如,苏州市海洋信息技术创新联合体主要聚焦海洋光纤通信开展“卡脖子”技术攻关,核心目的是消除我国因海洋通信落后所存在的重大海洋信息安全隐患。
  2.浙江:多方路径探索创新联合体试点
  (1)顶层设计任务榜单,依托现有研发攻关计划遴选构建创新联合体
  加强战略统筹谋划,由浙江省科技厅牵头,研究并提出创新联合体的总体布局要求,采取定向组织和设区市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构建创新联合体。
  一是借助数智化手段科学制定任务榜单。聚焦区域产业发展的战略领域,组建由链主企业、省实验室、行业主管部门、技术专家等组成的最终用户委员会,依托浙江自主研制开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线”平台,以“人脑+机脑”绘制产业技术图谱,梳理风险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及成果清单,从而凝练出能出标志性成果的重大攻关任务榜单(通常需要攻克产业链上下游的若干单元技术或者零部件技术)。
  二是依托现有研发计划项目遴选构建创新联合体。将攻关任务转化为创新联合体构建指南,由浙江省科技厅在省级研发攻关计划(“尖兵”计划、“领雁”计划)中定期发布一批攻关任务榜单,采用“揭榜挂帅”机制确定揭榜企业,由揭榜企业牵头构建创新联合体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或者,由设区市从先行先试培育库中直接推荐创新联合体的构建实施方案,省科技厅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判断,论证通过后政府予以立项支持。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过程评估。省科技厅与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军令状”,压实抓总责任,做到权责一致。省科技厅在创新联合体自评基础上开展年度评价,重点评估战略目标实施和重大项目任务执行完成情况,以“实绩论英雄”,评价结果作为获得进一步支持的重要依据。
  (2)调动链主型企业主观能动性,通过设立科研专项体系化构建创新联合体
  由地市政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并由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创新联合体的组建与管理工作,出台文件并提供资源保障。龙头企业领建创新联合体,负责牵头发起组建工作,征集共建单位,拟定并签署共建协议,选聘专家团队,制定创新联合体工作任务目标并推动完成,负责创新联合体的日常运营等工作。
  以宁波为例,宁波市政府2021年出台的《宁波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建设指导意见》设立了科研专项,创新“出题”“答题”机制,充分调动发挥链主型企业构建创新联合体的主观能动性。一是以申报论证方式立项,严格申报主体条件。在划定的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内组织企业申报,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创新联合体构建方案进行论证认定。要求牵头企业必须同时具备行业地位突出、科研基础扎实、资源整合能力强等三项条件,参建企业则必须是产业链上下游的骨干企业,在产业链细分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并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参与的科研院所、高校在相关技术研究领域具有全国优势地位,能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提供理论基础和技术支撑。二是攻关任务坚持“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体系化推进实施。由创新联合体牵头企业联合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梳理一批本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分析提出技术协同攻关任务及其必要性,经过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相关方案进行考察论证,论证通过后给予项目研发总投入20%的经费支持,按照任务目标及计划启动实施,市科技局定期对其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创新联合体年度运行发展报告和目标完成情况等。
  (3)科技领军企业主动发起,政府赋能灵活式构建创新联合体
  为了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创新联合体攻关机制,政府为科技领军企业主动发起实施的技术攻关任务进行了全方位的赋能。例如,行业科技领军企业海康威视为实现数字安防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安全可控,主动谋划开展视频监控SoC、FPGA、GPU等物料的进口替代及“卡脖子”技术攻关。对此,浙江省政府部门迅速出台相应政策,支持海康威视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提供多维要素共同推动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
  一是对科技项目给予支持。浙江省政府授予海康威视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的建议权,以择优委托、竞争性等方式支持海康威视承担多个项目,支持其将参建创新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优秀项目推荐至省级科技项目指南库,并对海康威视作为应用单位或者给予采购订单承诺的项目进行优先支持。
  二是给予多层次资金配套和成果转化支持。杭州市与海康威视签订了战略协议,将创新联合体项目列入2020年战略合作项目表,给予海康威视市级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并积极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在杭州市率先应用。滨江区对项目也给予了区级财政资金配套支持,同时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了相应的补助支持。
  三是加大人才引育支持。将海康威视两位核心技术人员纳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享受人才落户、住房限购、子女教育、交通出行等资格类政策,助力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育。
  3.广东广州:探索协同创新发展的“天河方案”
  2021年12月,广州市政府牵头成立区域类创新联合体——环五山协同创新联合体,企业牵头成立产业类创新联合体——立工业软件、信创产业、人工智能、现代都市工业、医疗健康大数据创新联合体。通过协同创新,实现以企业为主体的精准供需匹配和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为目的的优势产业链培育。
  (1)探索产学研协同创新
  天河区拥有密集丰富的创新资源支撑体系,坐拥广深科技走廊上的“最强科技创新大脑”。立足区位优势、发展模式及产业方向,天河区将以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为主阵地,继续开始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探索。在科研院所、企业组织、服务机构等现有的创新要素之间提升协同效率,将助力天河科创水平更上层楼,支撑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2)打造环五山创新策源地
  2021年1月,天河区在五山—石牌高教区高标准、高水平打造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正式投入运营,重点打造综合服务、成果展示、成果发布、成果交易、孵化产业化五大功能平台,提供科技成果一站式服务,利用五山—石牌高教区的优势,推动更高层次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环五山联合体区域内,基本形成以创新为核心能力的区域性的企业集聚,期待未来通过发挥联合体作用,将以创新为核心的企业服务辐射珠三角或广东各地的中小企业。天河多层次、丰富的技术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和高度集聚的高校科研机构,将助力打通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的各个环节。未来,在环五山区域近10平方公里的面积内,15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20多家专业园区和近400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将通过“跨界融合”,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深度融合,促进科技和产业相互支撑和协调发展。
  四、国外联合创新的实践经验
  (一)日本: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计划
  20世纪70年代,日本政府为了缩小与美国在半导体领域的差距,组织了联合攻关计划,即著名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VLSI)计划。该计划由日本通产省牵头,以日立、三菱、富士通、东芝、日本电气五家公司为主体,以日本通产省的电气技术实验室、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电子综合研究所和计算机综合研究所为支持,集中了优势人才、促进企业间相互交流的协作攻关,推动半导体和集成电路技术水平的提升。这一计划最终让日本成功赶超美国的集成电路技术水平。
  (二)欧盟:“地平线欧洲框架计划(2021―2027年)”
  第一,该计划既包括欧盟总部、成员国、成员国地区之间的纵向协调,也包括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横向协调,打破了各成员国科技政策、财政资助项目的壁垒,极大地消除了行政化分割。第二,该计划围绕国际前沿科技和科技瓶颈,让更多科研单位、科研人员参与竞争性项目,开展跨国合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三)英国:“大学技术中心网络”和“先进制造技术联合体”
  该项目由科技巨头主导和参与,通过与政府的紧密合作,联合高校、产业链相关企业,对基础研究进行协同创新,对产业共性难题进行联合攻关,牢牢地占据全球航空发动机产业的主导权。
  (四)美国:“先进制造”国家战略和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盟
  首先,国家战略采用联盟方式推动“制造伙伴计划”,通过公私部门合作,从基础研究中找出具有长远竞争力的技术,大规模整合价值链上相关企业,促进更高效率的技术转移转化。其次,国家战略通过联盟的力量提供测试场域、影响各组织制定标准的流程和走向,形成整个产业的强劲竞争力。
  在80年代,由于受到来自日本的竞争压力,美国组建了半导体制造技术研究联盟(Sematech),组织英特尔、IBM、美光、惠普、摩托罗拉等14家半导体制造公司,并通过外包等形式联合了美国国家实验室、大学以及创始成员之外的半导体企业,这一联盟形式的联合攻关,最终又让美国成功反超日本。
  五、现阶段我国组建创新联合体面临的瓶颈
  (一)组建运行与治理机制尚不成熟
  第一,如何评定牵头的科技领军企业、如何以企业为主导建立更为紧密的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等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较之传统的科研合作平台,创新联合体在资金投入与流动方式、信息沟通与知识分享、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成果收益分配等方面的机制仍然需要探索。第二,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关键问题:一方面,政府过多干预容易出现形式化联合的问题,缺乏持续的利益纽带牵引,创新联合体强联合性和可持续性不强;另一方面,如果充分交给市场,则以逐利为目标的企业难以主动承担周期长、回报慢的基础性、公益性重大关键技术研发,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仍然难以解决。
  (二)行业共识与资源合力尚未形成
  第一,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建设创新联合体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共识,对于创新联合体的内涵界定、功能定位、组建方式、支持政策尚不明确;第二,围绕行业基础研究与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攻关的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创新联合体动员能力没有形成;第三,部委间、央地间、政企间、产研间政策联系、资源协调、沟通渠道尚未畅通,“政、产、学、研、用”联动机制尚待完善;第四,推动建设行业创新联合体的项目、资金等资源保障合力尚未形成。
  (三)创新联合体的地区和行业分布不均匀
  现有的创新联合体分散在不同的地区与行业,从整体来看,存在以下问题:第一,存在地区和行业分布不均匀,创新联合体之间的横向与纵向的联动或互补程度不足的情况。第二,创新联合体缺乏科学系统的总体规划,使得项目资源、资金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等各项创新资源发生“热点”领域重复投入、“冷门”领域持续空白的问题,与实现创新资源集聚与高效配置的发展目标仍有差距。
  (四)政府的引导作用有待加强
  首先,我国有部分地方政府对于政产学研合作还停留在“促进创新要素集聚,政府加以政策支持”的层面,思路仍以招商引资为主,整体上呈现被动等待市场响应政策支持的现象。其次,各要素的流动仍然依靠自发性的市场行为,相互流动不够顺畅,产学研合作仍体现为松散的联盟,而非紧密合作的联合体。最后,前期资本支持不足、产业发展方向不清晰、各合作方违背合约等事件时有发生。
  (五)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尚需优化
  创新人才配置是推动创新发展过程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之一。当前,科技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科技人才规模庞大,形成了创新“高原”。另一方面,行业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等“高峰”仍然紧缺,在两院院士、“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评选中竞争力不强,用人主体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支持也显不足。
  (六)专项政策需要完善
  为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产业链创新链韧性,各地都在积极推进创新联合体建设。虽然一些《目标纲要》《规划》等文件都明确提出要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但对组建的具体条件、基本程序及相关的扶持政策都缺乏实施细则。由此反映出一些地方在创新联合体的顶层设计、政策扶持和实际推进等方面都已显滞后,创新联合体建设的专项政策亟待完善。
  六、打造创新联合体的对策建议
  (一)做好定位清晰、方向明确的顶层设计
  从地方实践来看,各地对创新联合体的认识不完全一致。必须加强创新联合体建设的系统化设计,消除分歧,凝聚共识。首先,各地政府可根据国家科技产业发展紧迫需求,结合自身产业优势和技术基础,制定创新联合体建设专项规划,瞄准国家需求开展“卡脖子”攻关。其次,要防止创新联合体概念的泛化和滥用,面向不同类型和层次需求,分类施策,推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然后,明确联合体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方面的目标任务,明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最后,编制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南,为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提供指导。
  (二)建立协同高效的组织机制和治理模式
  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既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链上下游强大的组织能力和带动作用,同时也是对多主体协同创新治理模式新的探索。创新联合体涉及多个主体,需要协调不同层次的利益关系,建立新的协调与合作方式。要健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推动跨学科、跨产业、跨领域的更广泛更多样化的合作,促成政、产、学、研通过创新联合体的机制性互动产生创新效率的质变。
  (三)营造利于中小科技企业成长的市场环境
  中小科技企业是代表产业发展未来、最具创新活力的市场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中坚力量,要进一步为中小科技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更好条件、营造更好环境。首先,出台创新产品“首试”“首用”支持政策,发展一批具备专业辅导能力的科技孵化器和加速器,着力培育拥有优质科技成果和技术研发硬实力的研发型企业;其次,引导和支持战略型新兴产业共享专利池向中小科技企业倾斜性开放;最后,建立健全中小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公共服务体系,监督落实各项税费减免与营商环境政策。
  (四)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协同发展
  创新联合体的良性运行离不开科技中介服务组织和平台所提供的各类服务。因此,在大力推进技术创新的同时,要完善商业模式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应用与转化。首先,完善有利于产业技术创新的中介服务体系,要加快发展科技中介服务行业,建设科技中介服务的买方市场,对联合体成员提供信息服务、人才培养服务、成果转化服务等。其次,要制定中介机构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促进科技中介机构的运行法制化,提高科技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最后,按照产业化服务、社会化功能、网络化组织的要求,加快研发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五)加大对领军企业的政策支持
  更好发挥领军企业特别是科技型领军企业的牵引带动作用,支持领军企业面向国家需求,聚焦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技术断点,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技术攻关。首先,支持创新联合体参与重大科技任务需求凝练和方案制定,缩短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其次,在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中,遴选一批适于联合体承担的科技项目,由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承担,支持运行绩效好且具有持续合作意向的创新联合体创建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最后,赋予领军企业更大自主权,对联合体所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拥有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参与单位决定权、经费使用自主权和攻关成效考核权。
  (六)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的人才培养
  引导和鼓励各地高校院所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的学科专业体系,把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培养后备队伍充分结合起来,促进学科发展与产业培育的协同运转。首先,推动高校院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及时合理地设置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并调整专业结构,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前沿科学中心和集成攻关平台等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为依托,加强面向行业重大技术需求的人才培养;其次,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深入企业和产业一线开展课题研究;最后,鼓励校企合作建立未来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等,增强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具有企业家、创业家精神的创新创业复合型人才。
  七、结语
  组建创新联合体,是我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技术策源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面对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国际竞争变化新形势而作出的快速有力回应。但也应当看到,创新联合体是一种新的创新模式,目前各地方实践尚处于初始阶段,相关的研究也还不够深入。需要在不断实践中总结经验,在不断优化中螺旋式上升,最终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国家战略。
  参考文献
  [1]全球先进功能面料创新联合体签约[EB/OL].(2022-10-25).https://www.fujian.gov.cn/xwdt/fjyw/202210/t20221025_6022686.htm.
  [2]打造科改“尖兵”,漳州率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EB/OL].(2022-08-09).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40687303158039662&wfr=spider&for=pc.
  [3]科技推动 厦门市将组建首批创新联合体[EB/OL].(2022-05-11).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32512362606494014&wfr=spider&for=pc.
  [4]“创新联合体”是什么?怎么建?丨《科技进步法》解读系列之六[EB/OL].(2022-06-15).https://mp.weixin.qq.com/s/I7IqXewaM3pjfTy0jzhu8A.
  [5]徐海龙,陈志.创新联合体建设的地方实践、关键问题及政策建议[J].科技中国,2022(11):15-19.
  [6]苏枫.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J].小康,2022(31):28-31.
  [7]李晋章,张虎翼,薛雷.基于创新型领军企业建设创新联合体的模式探析[J].科技促进发展,2022(3):360-366.
  [8]沈家文.加快发展我国高技术产业创新联合体[J].中国经济评论,2021(2):42-45.
  [9]唐军,蓝志威.融合“政产学研用金”各类要素打造战略产业创新联合体[J].广东经济,2022(12):6-11.
  [10]戴建军,田杰棠,熊鸿儒.组建创新联合体亟需新机制[J].科技中国,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