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报告2022004◇综述:数字消费:机遇与挑战并存
2022-01-26 11: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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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字消费在我国发展势头强劲
(一)发展数字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二)六个特征宣示数字消费时代的到来
(三)数据表明数字消费在中国的发展势头强劲
(四)新冠疫情客观上促进了数字消费的进一步普及
1.在线消费规模大幅增长,助推数字消费新业态
2.大众文化消费模式出现转型
3.健康理念升级,催生“无接触”健康医疗服务
4.在线教育需求增长,获取知识的渠道更加丰富
5.疫情致国外消费者也大幅转向数字消费
二、国家层面和部分省市鼓励数字消费发展的政策梳理
(一)中央部署,不断升级信息消费要求
(二)鼓励数字消费,各地出奇招
1.福建: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
2.广东:多方位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3.浙江:新服务带动新消费 加速数字生活新服务发展
4.上海:数字力重塑消费力 迈入数字经济3.0时代
5.江苏:数字经济向“实”而行
6.山东:新零售、“宅经济”等数字服务业快速发展
7.北京:实施数字消费创新引领行动,着力打造“数字+”消费新范本
三、发展数字消费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监管缺位现象较为普遍
(二)存在部分企业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
(三)电商大战存数字消费风险
四、多措并举应对当前形势下数字消费领域的机遇和挑战
(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展数字监管和数字治理的新生态
(二)完善有利于数字消费的基础设施
(三)把握战“疫”新机遇,让数字经济在战“疫”中发展
(四)构建数字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乡村振兴战略,扩大农村数字消费市场
(六)传统企业要进行数字产品创新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近年来,数字消费备受国家层面重视。中国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培育新型消费,促进数字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在医疗、教育、数字内容等领域,消费者在数字平台的消费有良好预期。各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营造因地制宜的发展环境,出台配套政策推广数字经济。同时,数字消费的发展也面临着多重困境与挑战。如何紧抓机遇、迎难而上,充分挖掘国内数字消费市场潜能?本文汇集多方专家的理性探讨,以供参阅。
一、数字消费在我国发展势头强劲
(一)发展数字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数字消费是指消费市场针对商品的数字内涵而发生的消费。我国是全球成长最快速的消费市场,14亿人口和4亿中等收入群体拥有将近100万亿元的需求总量。近年研究表明,消费对我国GDP贡献率呈总体上升趋势,国内居民的消费潜力具有持续挖掘的可能。近几年,我国以网络购物、网络直播、网络视频、网络娱乐、数字文化、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为代表的数字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数字消费成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动力。在发达国家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日益抬头之时,基于数字平台开发国内巨大的消费市场潜能,是促进国内需求加快恢复、持续扩大的重要力量,是维持“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平稳增长的关键领域。
(二)六个特征宣示数字消费时代的到来
中国消费经济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副秘书长洪涛教授指出:数字消费时代的到来,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的数字化特征。
一是消费客体的数字化。这是指商品的数字化,传统的商品是实体商品,现在讲的是新商品,包括实物商品、服务商品、体验商品,在数字经济背景下采用了多种数字技术嵌入商品中,成为数字商品。
二是消费主体的数字化。如中国手机持有者,都可以成为消费的主体,如成千上万的微信圈、钉钉群等。
三是消费渠道的数字化。不仅仅是网上消费渠道,许多实体渠道也加快了数字化转型,还有各类平台也在进行数字化建设,消费者消费的渠道在数字化背景下更加多样化。
四是消费工具的数字化。比如在农村,人们常说:“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数字成为新农资”,如果在消费领域而言,“手机成为新消费工具、直播可以成为新消费的渠道、数字成为新消费的内容”。
五是消费理念的数字化。如吃饭而言,70多年来,中国经历了“吃不饱”“吃得饱”“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健康”“吃得幸福”六个发展阶段,而“吃得幸福”是在数字背景下的体验高级形式。
六是消费环境的数字化。如人们消费的餐馆、酒店、卖场、娱乐场、休闲场、观光活动等都正在采用数字化的方式,形式各异、多种多样。
(三)数据表明数字消费在中国的发展势头强劲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其中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7%。近十亿网民构成了全球最大的数字社会。依托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庞大的网民规模和活跃的创新创业生态,我国迅速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的主要引领者。据中国信通院发布《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报告显示: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已由2005年的2.6万亿元,扩张到2019年的35.8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已提升到36.2%,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凸显。根据预测,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将突破45万亿元大关。
具体方面:截至2020年12月,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7.82亿,占网民整体的79.1%。伴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网络购物用户规模扩大,我国网络零售额持续增长。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17601亿元。据预计,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将达134706亿元;网络视听方面,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视听用户规模达9.44亿,网民使用率为95.4%。网络直播的用户规模为6.17亿,泛网络视听市场规模达6009.1亿元;在线教育方面,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在线教育用户规模达3.42亿。虽然2020年下半年在线教育用户规模有所回落,但较疫情之前(2019年6月)仍增长了1.09亿,行业发展态势良好;数字出版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收入规模逐年增长,2020年数字出版收入突破万亿。数字出版产业形态不断丰富,优质内容供给不断增强,已成为出版业发展的生力军和文化产业极具活力的领域。预计2021年数字产业收入规模将达14208.7亿元。
(四)新冠疫情客观上促进了数字消费的进一步普及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人们的行为乃至生活方式都产生了重大影响,随之而来,人们的消费模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
1.在线消费规模大幅增长,助推数字消费新业态
疫情前,我国已是全球数字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在全球电商销售额中占据了近一半。疫情暴发后,隔离的需求让更多人选择使用线上购物,加速了消费者从传统零售向线上渠道转移的趋势。消费品类也从过去的数码、家电、食品、服装、家居、护肤美妆等,进一步拓展到了日杂生鲜、健康服务、运动健身等疫情前以线下消费为主的品类。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网上零售额比上年增长14.1%。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增长12%,两年平均增长13.4%,增速明显高于线下消费。
同时,疫情期间无人零售、无人物流、无人配送等无人经济新模式需求量大幅攀升。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上外卖用户规模达4.69亿,较2020年12月增长4976万。天猫、京东、苏宁等线上购物平台纷纷布局无人仓储、无人物流、无人配送和无人零售超市的完整线下零售链条。由于疫情的助推,电商直播成为近年发展最为迅猛的数字消费新业态。从大背景来看,在经济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下,电商直播成为拉动国内消费潜力的重要手段,一些地方政府也通过优惠政策、平台建设甚至领导官员直播的方式积极参与零售新业态。从企业角度看,无论是天猫、京东等大型电商平台,还是微博、抖音等社交平台,又或者是以B站、小红书为代表的新生代聚集的数字平台都在加大电商直播的布局,投入大量的资源。从用户角度看,直播提升了消费者的参与感和购物过程的获得感,成为融合线下交流体验和线上便捷购物的零售新业态。
2.大众文化消费模式出现转型
在改变民生消费方式的同时,数字技术也已经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了大众文化消费模式和消费习惯。以广播、报纸、图书为载体的传统文化消费方式逐步由实向虚,由线下转向线上,由固定化转向碎片化。新冠肺炎疫情阻碍了传统的线下文化和娱乐消费,但也为线上的数字文化消费带来了重大的发展契机,推动用户规模和使用频率进一步增长,数字文化消费的模式也得以实现二次转型。根据调查,2020年上半年,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游戏和网络文学的用户规模分别达到8.8亿、6.4亿、5.4亿和4.7亿,网民使用率分别达到94.5%、67.9%、57.4%和49.7%,环比分别增长了4.4%、0.5%、2.6%和1.5%。可见,国内数字文化消费市场已经具有了庞大的用户基础,而且持续增长。依托庞大的用户市场,早期的数字文化消费是以颠覆性的免费模式呈现。数字平台通过免费模式扩大用户数量基础,改变消费习惯以创造新的数字文化消费市场。平台再通过广告、收费用户补贴等方式实现盈利。当前,依托优质的数字内容和增值服务,数字消费的模式也得以再次转型,大范围的内容付费已经逐步被认可。2020年,各大视频平台开启超前付费点播模式,带来视频网站收入的显著提升。网络游戏方面,通过国内外合作,我国的游戏平台也开启精品化路线,推动游戏收入快速增长。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游戏市场销售收入超过1394亿元,同比增长22.3%,特别是我国游戏海外营收超过75亿美元,同比增长36.3%。根据《中国独角兽报告2020》的统计,162家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独角兽企业,其中文娱媒体行业的企业数量达到21家,在所有行业中排名第二。
3.健康理念升级,催生“无接触”健康医疗服务
疫情让消费者的视角迅速转向了基于互联网的健康管理领域。疫情暴发期间,健康资讯一度成为爆款。丁香医生数据研究院的相关报告显示,健康类文章微信阅读热度攀升,10万+阅读数的文章篇数同比上升299%。全民健康理念的升级,让健康需求向日常消费场景渗透,也让问诊等低频医疗场景向日常健康管理场景延伸。高涨的健康需求不仅贯穿日常消费,也体现在积极寻求专业医疗服务的过程中。疫情期间,线下就医存在交叉感染等风险,线上“无接触式”就医模式被消费者广泛接受。目前,“互联网+医疗”让患者通过手机APP即可办理预约挂号、就诊、缴费、在线诊疗、复诊、病情咨询等全部诊疗服务。如微信新增“医疗健康”服务,紧急上线“在线问诊”功能;京东健康上线“京东义诊”服务,2000位医生在线提供免费问诊等医疗服务;百度开通“在线问医生”服务免费通道,所有涉及肺炎类的咨询将全部免费服务;苏宁易购平台上线健康义诊功能,帮助用户无接触就诊;中兴助力四川电信利用5G技术实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在全国首次实现两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5G远程会诊等。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在线医疗用户规模达2.39亿,较2020年12月增长2453万,占网民整体的23.7%。从互联网医院到明确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互联网问诊可进行医保报销,从网售药品到核心诊疗再到互联网医保,各地通过出台对应方案积极支持在线医疗全面发展,筑牢了在线医疗用户规模增长基础。
4.在线教育需求增长,获取知识的渠道更加丰富
由于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壮大,近年来以在线教育得到快速普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有3.25亿人用在线教育。得益于近年来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数字化,依托中国大学MOOC、学而思等大型在线教育平台,全国大中小院校实现了大规模的在线教育。企鹅辅导、有道、好未来、猿辅导等在线教育公司免费开放在线授课平台,以期满足用户的学习需求。而疫情给人们带来的职场焦虑情绪,也促使大众的“求知欲”大幅提升。据数据显示,围绕职场技能提升,一些兼具娱乐性和科普性的视频课程成为年轻人偏爱的知识获取渠道。随着疫情缓解,线上和线下混合式教学的模式开始成为数字教育的主流。同时,一对一辅导、AI教学辅导、课堂辅助等细分市场的数字平台也得到快速发展的机会。
5.疫情致国外消费者也大幅转向数字消费
疫情下人们尽可能避免互相接触,这一状况导致保持纸币消费习惯的“歪果仁”大幅转向数字消费。麦肯锡咨询公司最新一项调查显示,葡萄牙就有42%的消费者在疫情期间转向数字消费。这项研究对1200名18至85岁的葡萄牙消费者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数字化销售渠道在所有分析的行业中都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其中,增长最快的是旅行,数字消费增幅达55%,在线上支付机票、酒店费用的大幅增加。麦肯锡咨询公司数字业务负责人本杰米表示,疫情流行导致四成葡萄牙受访者放弃了实体消费,习惯用现钞消费的人群开始慢慢转向线上支付。这些消费者还表示,使用过数字消费后,其便捷性让他们在未来会更频繁地使用。
在法国,用现钞的人群也在大幅减少。据欧洲时报报道,法国央行最新公布的现金流通报告显示,2020年疫情出现后现金流通量出现大幅缩水。这其中既有疫情导致的消费下降,也有民众减少提取现金、转向线上消费的因素。据悉,疫情期间,法国许多小商店都会鼓励消费者尽量通过无接触式银行卡付款。同时,网购也在这一时期得到巨大发展,人们正在逐渐适应不使用现金的日子。基于以上诸多原因,2020年法国现金支付量降至历史低点,而通过银行卡支付的比例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
二、国家层面和部分省市鼓励数字消费发展的政策梳理
(一)中央部署,不断升级信息消费要求
随着消费市场各个细分领域与数字技术持续深度融合,数字消费范围不断扩大。多年来国家层面发布了多项政策推动数字消费产业发展。
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围绕挖掘消费潜力、增强供给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大力丰富信息消费内容,提高信息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立促进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
2017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指出,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拓展和升级信息消费,推动信息产品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有效匹配、消费升级与有效投资良性互动,用安全、便捷、丰富的信息消费助力经济升级和民生改善。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培育新型消费,发展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鼓励定制、体验、智能、时尚消费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
(二)鼓励数字消费,各地出奇招
地方政府重视数字消费产业发展,政府规划多提及数字消费产业相关内容。
1.福建: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
福建省“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培育新型消费,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消费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促进线上线下消费融合,开拓城乡消费市场。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积极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
福建省2021年数字经济增加值2.3万亿元,2022年将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工程,实现数字经济增加值2.6万亿元以上。
福建省代省长赵龙表示,福建省在2022年将着力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坚持把数字福建建设作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加快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办好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暨第二届数博会。福建省2022年将推动数字产业化,新布局推广一批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基础设施和应用,打造一批数字产业化公共支撑平台,培育扶持一批数字化龙头企业;推动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拓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和产品服务。
2.广东:多方位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
2021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从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加快基础设施和载体建设、加大政策支持和提升发展环境4个方面推出20项细则政策,涉及新型零售、全域外卖、共享用工以及平台监管等热点议题,全面培育壮大新型消费。
《意见》提出,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培育壮大新型零售,拓展无接触式消费体验。具体来说,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布局建设智慧超市、智慧餐厅、智慧驿站等,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
在构建智慧餐饮新生态方面,推动餐饮公域+私域外卖融合发展,加快团体预约式外卖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全域外卖生态。支持餐饮数字化接口开放标准与平台建设,培育智慧示范餐厅标杆企业。
《意见》提出,要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加大新型寄递服务供给,发展仓配一体化、即时直递、冷链快递、逆向快递等服务。有序推动无人配送、无人驾驶相关应用标准的制定工作。同时,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网络建设。
对于备受消费者关注的智能快件箱,文件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将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等设施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建设标准,原则上新建居住社区要建设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的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
支持商贸平台建设。加快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线下产业园区建设,鼓励海外仓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布局。
《意见》还提出,加强财税金融支持,积极扶持新型零售业、服务业的中小微型市场主体做大做优做强。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鼓励新型消费领域企业通过发行新股、公司债券、可转债及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支持我省消费龙头企业申请消费金融牌照。
《意见》提出加强监管服务,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消费领域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平台经济反垄断力度。完善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监测机制,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重点行动。此外,探索制订数据流通规则制度,打通传输应用堵点,提升消费数据共享商用水平。
3.浙江:新服务带动新消费 加速数字生活新服务发展
2020年7月2日,浙江省召开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实施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的意见》(下称《意见》)。浙江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省网络零售额达2.5万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他重点生活性服务业的上线率达80%以上,培育1家具有国际水准、全国领先的综合性数字生活开放平台,20家以上全国领先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0家以上区域性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意见》分为6大点23项内容,汇集了商务、交通、教育、人社、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等各个职能部门提出的针对性推进举措,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出发,以各类生活场景数字化为主线,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就医就学就业,办事办证”等各个方面,呈现出未来“数字生活”的主要场景,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构成数字浙江的三大领域。
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紧急启动数字生活新服务“一期工程”,推进“六个网上”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宅经济”与“云生活”等消费模式积极拓展,企业顺势加快转型升级,无接触式购物、配送、在线消费等新业态在短期内得以快速发展,线上零售呈现逆势增长……对此,《意见》对各类新消费模式进行总结提升,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发展措施,将进一步推动新服务带动新消费,提振内需。
就强化重点支撑来看,数字生活新服务涉及行业众多,不少行业存在隐形壁垒和信息孤岛。对此,《意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抓手、改革措施、政策举措和工作机制,从多个方面投入支撑,并提出《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行动重点任务清单》、数字生活新服务“十大行动”,确保数字生活新服务的落地。
《意见》提出,要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包括数字商贸、数字学习、数字出行、数字文旅、数字健康和数字政务。如在数字商贸方面提出深化传统批发零售业改造提升行动,支持企业上云和以移动支付、数字地图、数字终端作为入口,推动线上线下双向融合;鼓励各类商家入驻生活服务和地理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商业网点数字化升级等。在数字文旅方面提出加快推广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实现浙江全省数字公共文化资源无差别、无门槛服务;加快建设“E游浙江”等全域旅游数字服务平台,形成全域旅游数字服务矩阵……
《意见》提出夯实数字健康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基于健康医保卡,丰富“浙里办”国民医疗健康专区功能应用,聚合掌上医疗健康服务;通过24小时“网订店送”药房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闭环等。
《意见》提出要以标杆为引领,通过样板城镇、行业标杆、数字生活社区等创建,通过典型案例、最佳实践,边探索边实践,以实践助探索,最终为打造体系完备、活力充沛的数字生活新服务生态体系而探索出一条独特的浙江道路。据悉,浙江力争培育1-2个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数字生活新服务标杆城市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3-5个数字化水平高、新服务带动新消费能力强的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20个样板县(市、区)、100个特色镇。
4.上海:数字力重塑消费力 迈入数字经济3.0时代
一端是蓬勃发展的高科技在急切寻找“改变世界”的场景切入口,一端是中国庞大多元的内需市场有待全面激活,如何构筑其中桥梁,以新动能引领内循环,上海正在谱写一个“样本”。
2020年,为积极应对疫情挑战,上海发布了促进在线新经济三年行动方案,并打造“五五购物节”、信息消费节等提振消费。在疫情情况下,上海信息产业逆势增长13%,信息消费成为最具活力、创新最活跃、消费者感受度最强烈的新兴消费领域之一。
在数字新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上,2020年底,上海市委做出决策,要推进全面的城市数字化转型,包括生活数字化、经济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下一个阶段上海将会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数字之都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清指出,上海要进一步推动商业领域的数字化转型。支持电商平台在流量和数据方面更好地赋能实体商业,推动商圈、商街、品牌、商户开展数字化全渠道营销活动,加大品牌和服务的市场推广力度,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拓展数字生活的新空间。
《2021上海在线新经济白皮书》显示,上海在线新经济的发展呈现了“五新”的特点,即在线新品牌不断涌现,在线新技术与新业态和新应用场景持续深化融合、在线新业态在细分领域纷纷涌现并持续壮大、在线新消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在线新平台提供了多元要素流量汇聚与配置载体。
“上海的产业基础好,互联网基因强,创业环境优越,在‘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发布后,8个区出台了相关支持政策,这也促使在线新经济遍地开花,产业聚集,特色鲜明。”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唐忆文指出。
5.江苏:数字经济向“实”而行
对于经济大省、开放大省、创新大省的江苏来说,发展数字经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抉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江苏省数字经济呈现规模增长迅速、创新融合驱动加快、新业态不断涌现的良好发展态势。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江苏数字经济规模超4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40%,位居全国第二位,其中产业数字化规模超过2万亿元,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在业态创新上,近年来江苏加快推动社区、社群电商发展,促进网络消费下沉社区。不少企业改进营销模式,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商贸集聚平台孵化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消费热情和市场活力。
此外,江苏还不断推动建设网上超市和线下无人超市、无人商铺,深化金融服务、文化娱乐、展览展示、教育培训、健康医疗等服务和活动的线上发展;加快“无接触”配送在制造、零售、餐饮、酒店、社区楼宇服务等领域应用,实现线上线下资源的整合与流通。
2021年8月,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江苏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突出创新引领、强化数据赋能,全面实施数字经济强省战略。到2025年,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字经济成为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根据《规划》,江苏将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七大重点任务,包括强化数字科技创新引领、提升数字产业发展能级、深入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加速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深化区域数字化开放合作等;此外,还将重点实施基础优势产业强化工程、新兴数字产业培育工程、智能制造模式创新工程、重点制造业领域数字化升级工程、生产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工程、生活性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工程、农业数字化升级工程、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程等八大工程。
6.山东:新零售、“宅经济”等数字服务业快速发展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先后出台《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山东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行动方案》《山东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数字消费的政策环境逐步优化。
2020年,山东省实现网络零售额4613亿元、增长13.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4043.4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13.8%。全省网络零售店铺从2016年初的70.7万家增至171.2万家,县、乡、村三级服务站点电商服务覆盖率达70%以上,淘宝村、淘宝镇分别达到598个、134个。培育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1个,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县26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50个,“山东省电商小镇”22个,多元化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初步成型。
7.北京:实施数字消费创新引领行动,着力打造“数字+”消费新范本
北京市围绕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消费和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消费两条主线,深入实施数字消费创新引领行动,全力推动北京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在促进数字内容服务消费方面,北京市着力提升电竞游戏、超高清视频、融媒体视听等数字内容的供给能力,加大智能网联汽车、可穿戴设备、智能健身器械等新型数字产品的研发应用和供给力度。积极推动电子竞技产业品牌中心等电竞平台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数字文化产业园等精品游戏研发基地建设;培育发展新兴超高清融媒体视听业态,推动音视频大数据处理、全媒体智能播控、超高清视频制播等平台建设,打造文体直播新生态;大力支持智能网联汽车、可穿戴设备、智能防控防疫、智能健身器械等新型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应用,发展超高清显示、虚拟现实等新型信息产品,全力打造世界创新数字消费产品首发地。
在数字技术赋能传统消费方面,充分发挥北京市数字技术创新优势,对传统商业综合体、中小零售企业等进行数字化赋能,实现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吃、喝、玩、乐、游、娱、购”等全方位智慧化升级。积极推动以5G、千兆光网为代表的“双千兆”网络在重点商圈全覆盖,满足新型数字消费智能终端对于高速率、高可靠网络的新需求;对传统商圈进行数字化改造,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智慧应用落地,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者数据,及时调整运营方向,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结合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培育一批能够改善人们生活方式的新场景和新应用,建设一批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场景体验为核心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让消费者能够身临其境感受数字时代所带来的巨大变化。
此外,北京市还将依托全球数字经济大会打造数字经济国际化协同创新与交流合作平台,紧密围绕北京冬奥会试点工作,积极推进数字人民币场景应用推广,全面优化数字经济领域营商环境,让数字技术全方位赋能经济社会与城市治理、全方位赋能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打造“数字+”消费新范本,加速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数字消费新高地。
三、发展数字消费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监管缺位现象较为普遍
借助于数字技术、智能手机和电子计算机等移动终端的大规模普及,基于移动网络、电脑和手机终端的各类新型数字产品层出不穷。比如,移动网络建设的提速,直接催生了网络直播、手机游戏、移动视听、电子阅读等新业态。但是,这种新业态的超前发展,造成了监管手段和监管理念的相对滞后。以网络直播为例,在各类直播平台发展的早期,为了博得出名,出现了一些公然违背公序良俗的所谓“网红”。另外,基于直播模式的网络购物,往往交易双方缺乏第三方的监管,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下,极易产生交易纠纷。而手机游戏的参与者,在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方面,还缺乏足够有效并切实可行的实际监管措施。此外,还有电子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手段的匮乏,等等。在行业发展早期,这些问题相对较为集中,而对数字消费领域的管理,存在跨部门监管的难题,如公安、网信、文化和教育、工信等部门均有监管职责,在政出多门的情形下,监管的执行效率和效果受到了一定影响。顶层监管设计滞后,使得基层部门在对新业态、新模式进行监管时,缺乏足够的政策工具。
(二)存在部分企业利用技术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现象
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是数字消费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数字经济的运作模式也越来越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在虚拟的网络环境下,不法的经营者也同样是基于网络技术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些行为具体包括恶意干扰、非法的软件捆绑、恶意的域名抢注,及其他多种形式的网络诽谤、网络爬虫等。数字消费经济是一种在虚拟网络空间中运行的经济模式,信息、技术等无形生产要素都以数据的形式存在。虚拟网络生态不仅给消费者购物带来了极大便捷性,也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借助网络虚拟空间的掩盖,盗取数据、恶意篡改、粉饰数据,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合法权益。而在网络经济环境下,不正当竞争的调查取证工作具有很大的难度,也客观上纵容了网络数字消费经济的不正当竞争。互联网将分布于全球各地的计算机终端系统连接成为一个整体,网络一体化也客观上给参与不正当竞争活动的经营者提供了违法平台。恶意竞争者通过网络在远端操控,有一部分违法分子藏身于国外,因此数字经济不正当竞争具有国际性和远程性。
在数字消费经济的实际运行中,一些企业以混淆消费者的视听为手段,注册相似的域名或抢先注册其他企业的已用域名,进行不正当竞争。一些不法分子在网页或文档中设置非法链接,如恶意添加广告、跳转网页等,这种方式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甚至会导致消费者误支付现象的发生。网络广告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计费机制,市场定价处于一个混乱的状态,导致虚假广告、冒用广告事件频繁发生,直接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和终端消费者的利益。开发非法软件、黑客软件,劫持用户正常的浏览器,干扰用户正常的网络使用习惯。在用户被动地使用非法软件后,用户正常的网络浏览路径会被篡改,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也因此被破坏。利用远程控制技术和通信技术劫持用户正常的浏览网页,干扰正常的网络经济模式和数字消费经济模式,损害合法网络经营者的基本利益。
(三)电商大战存数字消费风险
从近年各类电商促销节的情况来看,电商产业已从传统的线上购物蜕变为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促销“大战”,例如:直播电商、微商、平台电商等等。尤其是直播电商已经从过去的销售辅助变成核心标配,直播板块已成为电商平台的布局核心,同时,衍生出“预售”“尾款”等新型模式。
随着电子商务深入赋能数字经济,参差不齐的线上交易风险让消费者猝不及防,例如:“预售”模式下的诱导性尾款规则;直播带货的价格陷阱;不正规平台存在的支付安全;过期商品翻新、假货横行等。在这些数字消费陷阱的背后,呈现出的是随着数字经济同步壮大的、可用“鱼龙混杂”来形容的电商平台乱象。
四、多措并举应对当前形势下数字消费领域的机遇和挑战
(一)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发展数字监管和数字治理的新生态
数字消费时代,市场竞争的要素、业态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与线下实体消费相比,数字消费市场竞争更具专业性和隐形化,信息不对称、数字鸿沟、操作陷阱、算法设局等随时可能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数字之手。在大数据时代单靠消费者个体维权的难度和成本日益加大。支撑数字消费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在于法治力量、监管力量。
政府端数字治理要进一步提速和发力。首先是强化反垄断维护市场公平,构筑法治防护网防火墙。《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印发实施,标志着全新的互联网监管时代的到来。其次是数据立法凸显数据安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先后出台,数字治理立法及监管的方向日益清晰,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数字消费和产业发展,从源头上规范互联网的商业行为。
监管端数字治理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在数字经济时代,不能靠人海战术和手工作业取胜。对付数字消费的陷阱,要靠监管端的数字天眼。云消费呼唤云监管,数字云监管可以保持全天候、全周期、全覆盖,让数字消费可留痕、可追溯、可追责。
消费风险治理也在数字化。具体表现为:消费治理主体的数字化,如政府、行业协会、企业、媒体、消费大众等,通过数字化工具参与治理过程;消费治理工具的数字化,如采用计算机、互联网、物联网、大数字、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算法等多种数字化工具,进行新的管理;消费治理对象的数字化,如通过监管对象的数字化,从而将治理对象的自我管理提挡升级,从而增强其治理的有效性;消费治理客体的数字化,如农产品的“产品码链”等工具对所有的商品进行数字化的嵌入,从而有利生产者的自我管理、行业管理、平台管理、政府管理,从而提高可追溯体系的有效性。
(二)完善有利于数字消费的基础设施
培育和发展数字消费,需要安全高效、畅通便捷、成本适宜的基础设施作为支撑。
一方面,需在优化完善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上下功夫。大力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优先覆盖核心商圈、产业园区、交通枢纽;结合跨境电商、跨境物流、跨境支付、数字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跨境数字基础设施,提升跨境数字消费便利化水平,有效扩大数字产品和服务出口;提升完善社区便民数字消费设施,规划建设城乡便民数字生活服务网点和服务圈,考虑重点建设一批标志性数字消费综合体验场所和数字消费服务平台。
另一方面,需抓紧推进数字消费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进程。要积极改造提升数字化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加快城乡商贸流通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步伐,推进城乡智慧物流服务站、智慧物流仓储终端共建共享,破解数字消费物流瓶颈,提高农村及偏远地区数字消费的可及性。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以综合型和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谋划打造一批数字消费增长极,打造以国际数字消费中心城市为引领、区域数字消费中心为支撑、中小型数字消费城市为梯队的数字消费城市圈(带)。
(三)把握战“疫”新机遇,让数字经济在战“疫”中发展
后疫情时代,数字经济将加速发展。2020年4月1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抓紧布局数字经济。之后,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业互联网,适应群众数字消费新需求,促进网上办公、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应用,构建互促共赢的平台经济生态,推动产业和消费升级。
疫情期间,众多新模式新业态需求激增,政府在鼓励新兴产业加速发展的同时,也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监管,谨防疫情过后的过热投资和泡沫风险。监管部门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大力支持创业创新。降低新业态新模式准入门槛,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为此次疫情催生的消费新模式、新场景的发展营造健康、广阔的空间。
(四)构建数字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挖掘数字消费潜力,需加强政策引导、提供政策支持,形成有利于数字消费扩容提质的长效机制。
需强化对数字消费的财税支持。推进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数字和智能消费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发放数字消费券;鼓励引导各地加大对数字消费领域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的财税扶持力度,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需优化金融对数字消费的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发更具专业性、一站式的数字消费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降低网络和移动支付费用成本,提升数字消费支付便捷度;建立数字消费领域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信贷风险识别、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需完善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通过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定和增加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和财产性收入,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居民的数字消费能力。
(五)坚持乡村振兴战略,扩大农村数字消费市场
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发展正驱动消费结构从传统生存型消费向发展型与享受型消费转变,这种改变同时发生在城镇和乡村居民的消费结构上。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2019年间我国农村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升,其中以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务为代表的发展型和享受型消费占比从2013年的22%快速增长到2019年的37.4%。2017年起,国家不断颁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支持文件,农村网络零售额规模快速扩大,2019年达到1.7万亿元,比2014年规模扩大了8倍。随着阿里巴巴、京东、美团等电商平台在农村电商市场的布局深入,农村数字消费市场规模势必进一步扩大。
农村居民是我国多元化消费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巨大的消费潜力,需要进一步打开农村消费市场。一方面,应继续坚持乡村振兴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实力,并利用多层级消费市场提供高品质产品与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另一方面,提升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是促进农民消费的有效举措,农村居民数字素养有限,许多留守老人对于网络操作不娴熟,限制了其数字消费意愿。因此,基于现有农村电商网络或服务站,开展乡村居民的数字技能培训,给予数字技能培训投入,鼓励高校和民办教育开设乡村基础数字技能课程,向大众普及数字知识与技能,使其能够在数字经济时代拥有更强的消费能力。
(六)传统企业要进行数字产品创新
传统企业大多对增加产品的数字内涵很陌生,农业、制造、建筑、文化、旅游等行业目前所提供的大多还是传统的工业产品,这些行业的数字产品创新就是要增加产品的数据内涵和连接性。
民以食为天。从消费端看,市场越来越愿意为吃到放心的食物买单。也就意味着,农产品的数字化内涵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农业可以充分利用无币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建立农业领域的数字产品体系,从而释放农业数字消费的巨大市场空间。
制造业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一直保持着较好的发展态势。制造企业可以改变产品设计理念,通过工业传感器等手段,增加工业品的联接属性,进而创造由于工业品的彼此联接所带来的新商业模式,建立工业互联网时代工业企业的新生态体系。
新兴的数字文化产业不是文化电商,而是要面向民众的数字消费,进行传统文化产业的再创新。比如文化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融合,数字资产的确权、交易,围绕全民科学素养提升所带来的科幻消费升级等等。
数字健康产业。健康产业应充分重视数字化所能带来的新发展空间,一方面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另一方面积极释放健康领域的数字消费,通过开辟新市场,进一步提升老百姓的健康消费体验,提高相关机构的健康服务水平,让老百姓真正体会到智慧医疗时代的多样化健康服务新模式。
五、结语
数字消费是构建新型社会发展模式的基础,是全球经济转型的根本动力,是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人类创造新财富的根本源泉。抓住数字消费这一机遇,是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我们应瞄准各领域可能存在的数字消费的巨大机会,积极进行数字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在百年未遇之大变革时期引领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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