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2019031◇两岸融合发展
2019-06-27 1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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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理论研究
两岸融合发展研究综述
政策解读
惠台“31条”促两岸融合发展
完善司法服务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专家分析
大陆学者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建言
福建“六区”发展战略与闽台深度融合发展
新形势下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实践探索
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福建自贸试验区吸引台企2323家 初步建立两岸融合发展新模式
福建平潭:“共同管理”探路两岸融合发展
江苏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的实践与成效
经验借鉴
前海: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试验区
横琴推动珠澳融合发展
导语
两岸融合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论述的核心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台湾问题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科学地回答了如何由两岸关系发展走向祖国完全统一的时代宏题。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两个一百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以“两岸一家亲”为抓手,确立“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制度性规则,提出“心灵契合”的精神层面要求,推动两岸关系在融合过程中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融合,以期历经利益融合、经济社会文化融合和更大范围的全面融合三个阶段,最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岸命运共同体”,实现海内外中华儿女翘首以盼的统一之梦。
我省也于2019年5月29日公布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瞄准“通”“惠”“情”三大要点,着力在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加快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理论研究
两岸融合发展研究综述
一、两岸融合发展重要论述的提出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时强调,“经济融合有利两岸互利双赢,任何时候都不应受到干扰”。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开谈话中首次就两岸关系提出“融合”的字眼。2015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2014年对台工作的成果时指出:“过去的一年,两岸制度化协商取得新成果,两岸经济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各领域交流合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台海局势总体稳定。”在“融合”之后加上“发展”,意味着“发展”是对“融合”的有益补充,二者逐渐进入不可分割的状态,也意味着两岸的交流与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4年我国台湾地区爆发“太阳花运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审查延宕,两岸经济交流面临着严重挑战,习近平总书记高度把握两岸关系发展现状,不断推动两岸经济融合的发展深入。
2015年5月,在会见时任国民党主席朱立伦时,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形势下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携手共建两岸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其中第二项即是“深化两岸利益融合,共创两岸互利双赢,增进两岸同胞福祉,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宗旨”。很明显,习近平总书记已经将两岸利益融合视作增进同胞福祉、推进和平发展的重要路径。从经济融合到利益融合,包含的层面更加广泛,也更强调融合的深度。
2016年3月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表示,“我们将持续推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这是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标志着两岸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同时,习近平总书记的此番表态也是在重申我们力促两岸融合发展的决心不改变。同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会见时任国民党主席洪秀柱时就两岸关系发展提出六点意见,其中第三项为“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在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九二共识’的共同政治基础,深化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增进同胞福祉和亲情。”前几次提及融合发展概念时,总书记的具体表述有所差异,而在2016年三场重要涉台讲话中,明确定性为“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这既标志着大陆对台政策进入新时代、有了新发展、包罗新内容,也是对“经济融合”“利益融合”的进一步深化,为更深层次的融合发展打好基础。相对于“利益融合”的提法,“经济社会融合”所指代的领域更为明晰、更加广泛,也更具操作性,便于涉台理论界学习研究,也有利于贯彻落实。2017年初全国对台工作会议也指出,要“持续推进两岸民间各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不断扩大两岸基层民众和青年的参与度和获益面”。同年3月,李克强在《2017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可以看出,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已经被视为拉近两岸同胞心灵距离、增强命运共同体的法宝,更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大陆对台工作的指针。
二、两岸融合发展政策的范围
从理论上说,融合应是双向对等的。但是,当前的两岸融合发展呈现出不对称的局面。两岸融合发展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单向融入”的阶段,即由大陆官方主导推动,台湾方面更多扮演参与者的角色,参与主体为台湾居民个体、社会团体或企业,路径为台湾同胞参与大陆的经济社会建设。
(一) 关注层次:个体、群体和整体
两岸融合发展的参与主体是普通台湾同胞。大陆政策制定既需要关注个体 (台湾同胞) 与系统 (大陆) 之间社会关系或联系的特征,又可将“在大陆的台湾同胞”作为整体,关注其社会关系或联系的总体情况。
在个体层次上,两岸融合发展政策应关注个体 (台湾同胞) 与 (大陆) 其他个体、组织或社会的关系的属性特征,如个体 (台湾同胞) 在大陆的婚姻状况、居住条件、身心健康等。2017年对台工作会议提出:“继续推进两岸民间各领域交流合作,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不断扩大两岸基层民众和青年的参与度和获益面。研究出台便利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台商台企在大陆更好发展,依法维护台胞权益。”这就要求从个体融合便利性角度出台政策,如采取18位数字台胞证、提供台胞自助购取火车票服务、机场提供自助设备识别台胞证等。
在群体层次上,两岸融合发展政策应关注由个体 (台湾同胞) 组成的某个群体或多个群体之间关系的总体特征。例如,以往在大陆高校就业的台湾教师群体囿于非大陆居民身份而无法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陆各地区或高校对该群体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政策有不同解读,执行标准不一。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实施了向在大陆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开放申报各类项目的重大举措。新政策放开了相关限制,对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研究人员职称评定具有重要而积极的影响,将激励台湾研究人员在大陆继续其学术研究和职业生涯。
在整体层次上,视两岸融合为整体,将融合作为两岸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政策手段或目标。2017年3月5日,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两岸融合发展指出:“要持续推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为台湾同胞尤其青年在大陆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更多便利。两岸同胞要共担民族大义,坚定不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共同创造所有中国人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明天。”例如,吸引台湾青年来大陆创业的政策就属此类。截至2018年初,大陆为台湾青年提供各类实习、就业岗位逾12 000个,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和就业创业示范点累计入驻或服务台企及团队1 400多个。大陆地方政府部门已经陆续出台吸引台湾青年来本地创业的政策。
针对上述三个层次,大陆已经并将继续出台支持台湾居民融入大陆经济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政策的引导下,台湾同胞“居民待遇”政策相继出台,比如享受医疗卫生服务、享受义务教育与医疗保险、鼓励台商设立金融机构、给予台湾青年创业就业优惠、明确台湾民众投资企业享有经营自主权与应当承担的义务等。
(二) 主要内容:经济、社会和心理层面
两岸融合发展在当前虽然具有单向性,但并不是单维度概念,而是动态的、渐进式的、多维度的、互动的,内容十分丰富,包括经济整合、文化接纳、行为适应和身份认同等。在经济层面,两岸融合发展内容主要包括台湾同胞在大陆的经济收入、消费情况和居住情况等,也包括就业机会的平等、在同一部门或同一行业的公平提升机会、平等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等。经济发挥了基础作用,是台湾同胞融入大陆社会的第一步。在社会层面,两岸融合发展内容包括台湾同胞在大陆的交流交往、社区活动和休闲娱乐等。其目标是使他们适应大陆的风俗习惯、接纳或不排斥当地的文化理念,并能愉悦地、无障碍地与大陆居民沟通往来,并且有机会发展成为朋友等。社会层面的适应是台湾同胞融入大陆生活的进一步要求,反映两岸融合发展的广度。心理层面的融合主要关注在大陆生活的台湾同胞对大陆的主观感受和预期。心理层面的适应属于精神范畴,心理层面的融合体现了两岸融合的深度。只有经济、社会和心理等方面的内容都有所涉及,两岸才真正实现了融合。两岸融合的理想状态可以描述为:两岸人民的生活很好地相互结合,两岸同胞在同一生活环境下享有平等权利和履行同等义务,融合参与者对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均作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价值观冲突不存在或最小化等。
三、当前两岸社会融合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尽管两岸民间社会之互动已有30多年的历史,目前两岸人员往来的年度规模也达到近1000万人次的程度,但两岸社会的融合状况并不全然理想,特别是两岸社会融合的整体进程仍然相当缓慢,这与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现况格格不入,其原因主要是两岸民间社会融合仍然面临诸多的问题与障碍。
(一) 两岸互信不足
两岸互信不足始终是阻碍两岸社会融合进一步发展的最主要的障碍。自1949年以来,两岸关系长期是一种政治对立和军事对峙的状态。尽管2008年以来两岸关系发展的交流合作取得了重大的历史性突破,两岸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交流合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两岸在政治对话等领域的进展却相当缓慢,两岸在政治领域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并没有得到完全的解决,其关键原因就是双方的政治互信不足,这也是当前两岸关系发展进入深水区的重要根源。两岸在政治上的对立与冲突,不只是体现在政治制度的差异上,还表现为意识形态上的对立,而这些问题的存在自然使两岸社会的融合进程在很大程度上会受到政治因素的牵制,从而大大提升了两岸社会融合的成本。
(二) 两岸制度差异
自1949年以来,两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形成了各具特色、完全不同的政治意识形态、经济发展模式和社会管理制度。即便在社会管理层面,两岸的差异性也非常明显。社团组织是基层社会的重要细胞,台湾社会管理比较重视发挥民间社团组织及社区的作用,但大陆则相对强调发挥政府公权力部门的作用,对民间社团组织的作用重视不够。在两岸民众的互动过程中,特别是台湾民众在大陆的生活过程中,自然会对两岸制度及管理的现实差异有非常明显的感受,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阻碍两岸社会深度的对接与融合。
(三) 两岸交流结构失衡
两岸交流虽然早已开始,但受制于两岸关系的整体影响,两岸互动的元素主要还是体现在台湾元素不断涌入大陆,包括台商,台胞,台干,台生,台资等元素不断汇集到大陆各地,而大陆的元素在很长一段时间并不能进入台湾,或者只有少量大陆元素能够进入台湾社会,对台湾社会影响力相当有限。虽然2008年以来,随着两岸关系转暖,马英九当局采取了积极的两岸政策,特别是开放陆客入台旅游,陆资入岛,陆生入台求学等政策,使大陆元素得以大量进入台湾。但其总体规模仍然远远落后于台湾元素在大陆的状况,两岸元素流通的严重失衡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对两岸社会融合造成不利影响。
(四) 两岸法律规范差异
两岸民间社会的融合在某种程度上还受到两岸法律规范的限制。当前两岸在法律规范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性,无论是民事法规还是刑事法规,无论是社会管理的具体制度还是普通民众的法律素养,两岸都存在一定的现实差异,特别是当前台湾通行的很多规定非常过时,不但对台湾的大陆配偶及陆生有歧视,而且也阻止台湾民众在大陆担任公职,例如,台湾方面的相关规定禁止拥有大陆配偶的台湾公务员出任诸如科技、财经、大陆事务等六项敏感职务,也禁止台湾民众在大陆担任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构的职务,违者将处新台币十万到五十万罚款等。⑥这些当然对两岸民间社会的融合都造成负面的影响。
(五) 两岸文化存在一定差异
两岸民间社会的融合在本质上还是体现为两岸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的接触与交流。虽然两岸文化同属传统中华文化范畴,但两岸由于长期的隔离,两岸文化的差异性还是客观存在的,特别是台湾较受到西方文化,包括美国文化、日本文化的深刻影响,两岸在文化上的差异自然会使两岸民间社会的认知在短期内不易弥合,而是需要较长时期的缓慢融合过程。当前,两岸在文化上的这种差异不是体现为纯传统文化上的差异,而是特别体现在日常生活层面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领域,这也是两岸社会融合面临的一个重要障碍。
四、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既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实现两岸融合发展目标,政策支持尤为重要。在当前,要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为支撑,以其他部门与涉台部门协同配合为手段,提高认识,立足现实,采取长期的、战略性和短期的措施。
(一) 加强舆论宣传,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两岸融合发展尽管是由大陆倡导和主导并且在大陆实践,但是其真正主角是台湾同胞,大陆的政策支持是为台湾同胞提供平台。台湾同胞能否积极参与和配合,关键在于政策是否可以满足他们的利益诉求。若台湾同胞无法在两岸融合发展中获得自己所需要的利益,或者所获利益不符合、少于他们的期待,他们参与的程度将打折扣。两岸融合发展涉及在大陆投资的台商、工作的“台干”、就读的台生等各类人群,政策措施涉及国台办、公安部、教育部、发改委等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涉及复杂的专业管理。在政策制定及协调的过程中,行业 (专业) 一般都拥有自身的一套政策,其涉台政策要同本部门和涉台机构统一协调和整合。由于两岸融合发展政策涉及国家统一大业,有关部门需要站在政治的高度,从大局出发,不能因触及本部门利益而消极推诿。此外,台湾同胞过度集中在大型城市是普遍现象,应引导他们向二线、三线城市延伸,形成地方、涉台机构等多个层次的协调体系。因此,要多渠道、全方位地向社会大力宣传两岸融合发展理念,树立并强化相关部门和民众的大局意识,提高公众对两岸融合发展重要性、迫切性的认识,营造有利于两岸融合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 加强理论建设,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奠定理论基础
两岸融合发展虽具有中国特色,但可在借鉴美国和欧洲有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情构建一种创新的、能够指导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两岸融合发展理论。一是将两岸融合发展重要论述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使之成为对台工作的新指针。当前,两岸融合发展政策理念仍需进一步挖掘、概括和提升。笔者建议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和安排学界及有关研究机构站在顶层设计的高度,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这一政策理念,以更好地指导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以及祖国统一大业。二是中央从顶层设计的高度来规划和推动这一思路。两岸融合发展是实现国家统一大业的基础,是一个系统的、全面的、复杂的工程,同时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推进两岸融合发展,需要在政策、法律、观念和机制等方面均有所突破。在大陆现行体制下,从顶层进行设计和推进,是真正落实和执行这一政策的重要条件。
(三) 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奠定政策基础
尽管两岸有着共同的文化基础,但毕竟几十年来处于分离状态,实现两岸融合发展的目标极为艰巨和繁重。大陆对台政策在台湾岛内被污名化、岛内“台独”和“去中国化”的教育等因素严重影响了台湾同胞的融合意愿和结果。因此,推进两岸融合发展首先必须减少制度障碍,改革内外有别的涉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福利等制度,剥离由于身份不同产生的公共资源和社会福利享有不一致情况,尽快将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制度化地纳入城市管理体系。满足制度诉求,以强化制度的稳定性、规则性来进行治理协商,是两岸融合发展的必经之路。
(四) 加强管理创新,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奠定方法基础
目前,大陆各级政府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主流管理模式是“谁主管,谁管理;谁聘用,谁负责”。这种模式存在管理漏洞和盲点,难以适应在大陆的台湾同胞流动快、圈子小等特点,也会阻碍他们的融合步伐。我们需要加快管理创新,逐渐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强调人性化管理和无差别化的服务模式,让在大陆的台湾同胞享受完整的政府服务管理。此外,规范的行政手段在两岸融合发展中十分重要。两岸融合发展不仅是经济的问题,而且是利用经济手段去做什么的问题。政策的成功取决于项目及其有效执行状况。只有规范行政调控手段,两岸融合发展政策才能得到有效实施。
(五) 加强平台建设,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奠定落脚点和支撑点
社区是居民之间相识、相知、相融的载体,是台湾同胞参与大陆社会的平台,也是政府、社会、企业、单位等各项资源整合的场所。重视社区平台建设,强化社区平台的自治和服务功能,开展形式多样且具有意义的社区活动,不仅能够扩展台湾同胞的社会参与渠道,丰富他们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而且能加深其与本地市民之间的互动互助,推进相互之间的融合。以社区为平台共同解决两岸融合发展中的各项事务是一条可行之路。现在大陆内部已经达成基本共识,向台湾同胞提供实质意义上的“居民待遇”是政策发展的主要方向。在民进党当局大搞“去中国化”的形势下,给予台湾同胞“居民待遇”就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大陆的政策制定思路应先从方便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工作、就读、居住及旅行入手。未来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让长期居住在大陆的台湾同胞享有某些管理权利或政治权利。一是向台湾民众适度开放某些管理领域的职位。当然,具体政策设计还需详细论证,既可以采取让台湾民众与大陆民众公平竞争的办法,也可以采取单独给台湾同胞留出名额的办法。二是考虑给予台湾同胞适度的政治参与空间。针对来大陆生活的台湾同胞,鼓励其通过大陆选拔、任用制度担任某些公职。
(六) 把握阶段性特征,逐步稳妥推进两岸融合发展
第一阶段是生存需求,即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公平化环境下,解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帮助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尽快实现经济立足,满足其生存需求。在此基础上,两岸融合发展开始向广度和深度拓展,进入社会需求阶段。由于个体适应能力的差别,部分台湾同胞可能面临“既融入不了大陆也回不去台湾”的困境,社区和企业要主动帮助他们加强与本地市民和同事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和谐、融洽、友爱的伙伴关系和同事关系,并通过构建这种关系使他们获得归属感,尽快在行为和文化上实现融合,满足社会需求。当生存和社会需求相继得到满足后,在大陆的台湾同胞就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希望成为大陆社会的一分子,平等享有各方面权利,最终实现身份认同。
(七) 加强法治建设,构建有法可依的两岸融合发展模式
中央和地方层面的两岸融合发展政策都应做到有法可依。要修订及出台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实践证明,法治是实现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大陆出台了一系列具体的涉台法律法规。随着两岸关系的发展和大陆对台政策思路的变化,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合时宜,这就需要与时俱进地对它们加以修订;对于在某些方面曾出现过的“法律真空”现象,这就需要及时跟进,补充相关立法。通过法律法规来保障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既有助于实现台湾民众的利益诉求,又有助于增强台湾民众对大陆法治体系的认同和信任。
(八) 建设评估体系,建立两岸融合发展的参考框架
两岸融合发展是一个逐步构建的过程,是可以通过评估和监控来实现的目标。欧美从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建立起了社会融合度测量的参考框架。两岸融合发展可参考欧美融合指标的经验。一是在宏观层面,从整体宏观层次对台湾同胞的两岸融合发展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比如,考察在大陆的台湾同胞群体内成员某些行为与态度的总体分布情况,从经济地位、职业阶层和居住空间等角度综合考察他们与大陆主流社会的融合程度。二是在微观层面,从个体微观层次对个体态度与行为进行测量,从行为和态度两个维度对在大陆的台湾同胞的融合度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其态度和行为的统一程度。比如,个体对留在“在大陆台湾同胞”这一群体中的意愿,对大陆社会的身份认同和归属感、忠诚度等。基于此,建议建立两岸融合发展“市民化”的目标体系。“市民化”是实现和达到台湾同胞身份认同的关键指标之一,是实现其他层面融合发展的基本前提。实现两岸融合发展“市民化”,表明台湾同胞已经与其所在地的本地人一样,不仅获得了身份转变,而且拥有了机会共享、权益共享、利益共有、保障共有的机会。
政策解读
惠台“31条”促两岸融合发展
《今日中国》2018年第8期
依据中共十九大对台工作指导思想,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等29个部委于2018年2月28日公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简称“31条”) 。这是落实与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在海峡两岸尤其是台湾岛内引起广泛反响。“31条”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泛,牵涉部门多,需要认真、准确、科学解读与领会,避免误读与误解,方能有效落实并产生积极效果。
外界普遍认为“31条”是对台湾同胞实行“同等待遇”,这是不准确与不全面的。“同等待遇”是其主要内容,但不是全部,“31条”涉及的面非常广泛,宏观政策层面包括了鼓励性政策、开放性政策、同等待遇政策与超同等待遇政策等。
“31条”第一部分是“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同等待遇”,包括了12项具体内容。具体政策包括四大类:一是鼓励参与性政策;二是台资企业税费优惠与贴补政策 (特别是台资农业企业可与大陆农业企业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承包等农业支援政策和优惠措施) ;三是新开放的同等待遇政策;四是超同等待遇政策,主要是给予土地政策的特别优惠,即给予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折扣等。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大陆对台资企业开放政策是非常广泛的,已陆续出台许多政策措施,不完全限于“31条”。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央宣布了一系列经济金融证券领域的对外开放政策措施,也均适用于台资企业,这部分的开放力度不亚于“31条”的开放水平。
“31条”第二部分是“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文本总计有19项。这部分内容广泛,涉及面广,主要内容包括:扩大开放专业资格考试与就业规定、扩大开放台湾同胞参与大陆专案基金与专才计划申请、鼓励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鼓励加入专业性社团组织或行业协会、有权参与大陆社会文化荣誉奖评比及台湾民间机构可申请两岸交流专项基金。这一政策开放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有些是具有开创性的,主要体现了大陆对台湾同胞诉求与权益的关注、关心。
需要强调的是,第二部分标题是“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就已表明,这一政策的关键词是“逐步”提供,而不是一步到位,而且是有限定的,是对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台湾同胞逐步提供同等的待遇,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对所有或各类台湾同胞实行同等待遇,在岛内生活未到大陆工作、生活的台湾同胞就无法享受同等待遇。在两岸政治对抗及两岸治理范围尚未协调之下,只有在大陆入籍的台湾同胞,才可与大陆同胞享受完全相同的“同等待遇”或居民待遇,只有“常住”,即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这部分台湾同胞才可享受“31条”规定的相关待遇与权利。同时,“31条”中列出的19项内容,相关开放或同等待遇措施是有明确界定范围的,如参与社团组织主要是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而不是所有的社团组织。特别是具体规定中大量使用了大量“鼓励”“支持”等概念,就是说这些政策措施体现中央对台湾同胞的关心、关怀与关切,展现善意,但这些政策措施是开放性的,是鼓励性的,是支持性的,不是强制性的。不过,不少地方政府在“31条”框架下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已不完全体现同等待遇,有很多是“超同等待遇”,这是需要的。
可以说,中央“31条”政策措施的出发点主要是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对台工作重要思想,旨在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其内容则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两岸一家亲”对台工作重要理念,充分展现了祖国大陆对台湾同胞的亲情与善意。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需要认真、准确领会“31条”政策措施的精神与内涵,积极落实与逐步推进,将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新的高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 王建民)
完善司法服务 助力两岸融合发展
《人民法院报》2019-04-16
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逐步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的待遇”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本着司法便民利民、公正高效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和实践经验以及台湾同胞的诉求,制定出台《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惠台36条司法措施”),为各级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依法平等保护台湾同胞合法权益,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全方面、全流程、全方位的优质司法服务,制定了精准务实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方向。
第一,人民法院应依法维护和保障台胞台企全方面的各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对台湾同胞一视同仁,将继续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为台湾同胞台湾企业提供同等待遇,让大家有更多获得感。”近几年,台胞对投资等经济政策上的优惠予以关注的同时,更加关注对基本待遇以及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全方面的权益保护,已经从对实体权利的关注转向对诉讼权利的一并关注。“惠台36条司法措施”在第一部分共用12个条款占据全文条款的三分之一,从行、刑、民三个方面依法对台胞在大陆投资和财产两方面安全等实体权利以及多项诉讼权利提出了保护措施,为台胞台企在大陆投资兴业、安居乐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保障,增强台胞台企在大陆能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的获得感。
第二,人民法院应依法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和服务保障机制,为台胞台企提供全流程优质的司法服务。所谓的全流程优质司法服务是指对于涉台案件在诉前、诉中、诉后等各个流程为台胞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惠台36条司法措施”中提出探索建立综合审判组织实现涉台案件行、刑、民“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将成为提供全流程优质司法服务的重中之重。原因在于人民法院通过对“三审合一”审判模式,集中履行涉台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职能,可以全面了解台胞、台商、台资企业面临的法律困难,从而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导等全流程的司法服务,并统一做好与台办、台商协会等单位的沟通、协商,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台胞台企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已经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在身份认定以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无须履行证明手续等方面提供诉讼便利的措施,也成为人民法院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亮点之一,这一措施既为持有居住证的台胞在诉讼中提供了便利,也增强了台胞作为“两岸同属一家人”而享受同等待遇的身份认同感。
第三,人民法院应依法扩大台胞参与司法工作,全方位推动两岸司法交流。基于顺利处理涉台案件的现实需求,近年来福建法院创设了聘请台胞担任涉台案件陪审员的做法,台胞陪审员在促成涉台案件调解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让更多的台胞参与涉台案件的司法工作,“惠台36条司法措施”提出“探索聘请符合条件的台胞担任法院书记员等司法辅助人员”“聘请台胞担任监督员、联络员,以及特聘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员、缓刑考察员、法庭义工”等扩大台胞参与司法工作的举措,这些举措的推行和复制,不仅能提升台胞参与大陆司法审判的尊荣感和归属感,而且可以有效提升台胞当事人对大陆审判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人之相交,贵在知心”,“惠台36条司法措施”提出推动人民法院与两岸教学、科研机构共建两岸青年学生教学实践基地,打造两岸青年学生和青年法官的交流交往平台,鼓励支持青年到法院实习等全方位推动两岸司法交流举措,将会促使两岸青年学生和青年法官通过交流形成共识,为共同开创海峡两岸的美好未来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们坚持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一如既往尊重台湾同胞、关爱台湾同胞、团结台湾同胞、依靠台湾同胞,全心全意为台湾同胞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我们有理由相信,“惠台36条司法措施”的落实很快会在全国各地各级法院展开,为台胞台企提供全方面、全流程、全方位的优质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逐步享有同等待遇。
(中国政法大学台湾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冯霞)
专家分析
大陆学者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建言
中国新闻社2019-05-22
2019年5月22日在湖南岳阳举行的全国台湾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上,多位大陆学者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建言。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两岸关系研究所副所长肖日葵指出,两岸关系逐步实现从互动交流到融合发展的转化。大陆不仅重视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更强调要让台胞分享大陆经济发展红利,增强台胞在两岸经济交流中的获得感,让台胞主动融入大陆社会,增强在大陆的社会认同感。
他指出,近来,大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的公共政策,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包括政策落地进度不一、需进一步跨部门协调;落实惠台政策的人员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参与的格局尚未最终形成等。
他建议,要加快政策落地,设立机制化的协同制度;构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的多元服务主体;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细化政策;加强惠台政策宣传。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研究室副主任任挥认为,实践证明,两岸同胞在融合发展过程中会互相给予更多的理解和包容,两岸越走越近,越走越亲,是历史必然。两岸融合发展是未来两岸关系的发展主方向,从经济融合到经济社会融合,到全方位能融尽融,两岸融合发展应逐渐深入并不断充实完善。
他强调,可以预见,在大陆继续牢牢把握两岸关系的主动权和主导权的情形下,两岸融合发展将进入政策密集发力和落地期。
清华大学台湾研究院台资企业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明表示,近几年,虽受民进党当局阻挠,两岸经济合作的发展势头却没有改变。两岸经济合作正逐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济融合局面,为两岸和平统一夯实基础。
他还建议探索一条具有两岸特色的融合发展和统一道路。这条路要体现经贸合作先行、制度合作跟上,形成密不可分的经济联系;注重经济融合发展的政治效果,相互推动。
中华文化发展促进会秘书长沈永峰则建议,要结合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来推进“融合发展”。如果没有实现“心灵契合”,就谈不上真正“融为一体、合而为一”,除了经济、社会融合,还要加强文化层面的融合。
(郑巧)
福建“六区”发展战略 与闽台深度融合发展
《福建日报》2017-06-27
台湾新当局上台后两岸形势出现一些新变化,两岸关系面临新挑战,但大陆持续“扩大民间交流、深化融合发展”。作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先行先试区域,福建与台湾融合发展依然砥砺前行。2016年福建批准台资项目1400多个,同比增长超过50%。当前,福建要继续秉持“两岸一家亲”的理念,把握中央赋予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州新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这“六区叠加”政策的难得机遇,立足区位优势,加强重点区域合作,全面推进闽台融合发展,不断开创闽台交流合作新局面。
◆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拓展闽台合作新空间
福建生态优势明显,但也面临加快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压力,现有资源环境制度难以适应发展方式转变的需要。2014年中央批复福建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2016年又在福建设立全国第一个省级生态文明试验区,系统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有利于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导向,构建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使福建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形成“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
台湾地区在绿色发展方面起步较早,其重视环保宣传和社会参与,重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在推动绿色发展中积累了先进经验。闽台地理环境和气候相似,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双方合作空间大。要积极探索制定两岸环保产业共通标准,建立两岸环保产业合作平台,推进两岸加强环保产业合作。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加大对环保企业的资金支持,推广PPP环保产业基金,吸引台湾同胞投资生态项目,参与大陆生态文明建设。
2016年6月,获批的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确立了清晰的发展坐标,赋予了在海峡两岸协同创新方面先行先试的使命,即:打造连接海峡两岸、具有较强产业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努力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政策先行区、海上丝绸之路技术转移核心区、海峡两岸协同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素禀赋差异和产业结构的互补性已经难以继续发挥对两岸经济合作的驱动作用,要加快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吸引、整合和聚集海峡两岸科技资源,推进两岸技术研发基地建设,解决闽台两岸共同关注的重大科学和关键技术问题,加快两岸科技成果转化和落地发展;同时,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推动闽台产业深度融合,吸引台湾大企业来闽投资设厂,打造两岸高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产业优势明显的两岸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推进福建自贸区与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构筑两岸合作新平台
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在于创新制度、推动技术、产业升级。立足于建设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的福建自贸试验区坚持打造对台特色,发挥对台优势,在金融、增值电信、医疗、旅游、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等50多个领域率先对台开放,在与台湾产业合作机制上不断创新。福建自贸区开展申报信息互换,设立全国唯一的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与台湾“关贸网”的双向数据互通和实时传输,商品从出货到上架缩短了7个工作日。同时,福建自贸区还简化ECFA、CEPA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解决了“货到证未到”的问题。截至2016年底,福建自贸试验区新增台资企业1411家,占全省新增台企的九成,福建自贸区成为闽台深度合作的重要平台。
福建自贸试验区已经为大陆与台湾两地带来了资金、资源、人力、市场等多方面的发展优势。对于提高两岸经济水平,促进两岸经济融合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福建自贸试验区要继续发挥对台交流合作的窗口作用,深化对台产业合作,加快落实增值电信、全牌照证券公司、两岸合资基金等8项对台率先开放措施,吸引台湾冷链物流、医疗健康、文化创意、精密机械、半导体等产业入驻发展,加快建设两岸经济合作示范区。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始发地、地处连接台湾海峡东西岸的重要通道的福建积极参与、主动融入。三年来,福建在推进口岸通关体系和海上、空中、陆海、信息四通道建设的同时,根据国家“一带一路”总体规划和布局,密切与东盟等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交流,形成区内区外联动发展局面。统计数字显示,2016年,福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出口1822.9亿元人民币,新增对外投资增长61.6%;2016年4月,首趟“台厦蓉欧”班列通过海铁联运方式将“厦蓉欧”班列起点延伸至台湾,台湾的芯片、面板、显示器等各类产品可借助班列经中亚各国直达欧洲,中欧(厦门)国际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拥有全世界总人口的70%、GDP总额的55%,进入如此巨大的市场,对大陆和台湾,都是难得的机遇。“一带一路”使大陆中西部成为开放前沿,有利于台商进入大陆内陆市场。同时,还可以给台湾经济与国际联通、融入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提供极为现实的路径。台湾应抢抓机遇,搭乘“一带一路”顺风车;福建在“一带一路”产业合作中应发挥对台合作与对东盟合作的复合型优势,积极探索“一带一路”背景下对台合作与对东盟合作相结合的新方式,吸引台资企业借道福建拓展东盟出口市场,实现互利双赢。
◆加快建设平潭综合实验区与福州新区,探索两岸合作新样本
作为大陆唯一对台综合实验区,平潭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在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加强与台湾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岸融合走向纵深,造福于两岸民众。2016年,共有21万台胞通过平潭口岸办理5年往返的台胞证,有8万台胞通过高速客轮往返平潭口岸;有800多个台湾乡里长到平潭与200多个村主任、社区主任进行交流。共同家园论坛、台湾美食节、国际沙雕节、两岸马拉松赛等两岸各界积极参与的交流活动,成为每年上演的两岸草根民众嘉年华。
平潭积极探索对台融合新模式,两岸创业平台日益完善。2016年,平潭提出“一区两标、包容共存、融合发展、两岸共赢”的融合发展模式,吸引越来越多的台胞在此安居乐业,特别对台湾青年创业者有很强的吸引力。截至目前,有近2000名台胞在平潭生活就业,其中1000多名台湾专才在平潭创业就业。
随着开放开发进一步推进,平潭将成为两岸深度交流合作新样本。目前,“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国际旅游岛”三重政策优势驱动下,平潭集聚越来越多的台湾元素。要发挥对台区位优势,做优做强两岸产业发展平台和青年创业平台,持续深化文化、体育、教育、宗教等领域的交流活动,打造两岸同胞融合融洽的共同家园。
2015年9月,福州新区获批为国家级新区,其首要的战略定位是要打造成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实现在更高起点、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推进海峡两岸交流合作。为此,福州新区以海峡论坛为平台,深化民间交流,提升科教文化交流水平;以榕台青年交流为主题,建设海峡两岸青年交流营地,支持和鼓励台湾青年“登陆”创业就业。充分利用福州与台湾之间的地理区位邻近优势,建设对台航运中心、对台航空联系枢纽和对台信息交流中心,努力将福州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往来的综合枢纽。
2016年,被赋予“打造带动全省发展的新引擎”的福州新区,在其规划控制总面积范围(1892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预计约2350亿元,占福州全市的38.5%,2016年共对接重大产业项目200多项、总投资超过2500亿元。建设福州新区给台商到大陆发展提供了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要进一步推进对台合作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拓展产业合作平台,加快台商投资区、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平台建设,推进与台湾产业的深度对接和融合发展。
(福建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魏澄荣)
新形势下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福建已把“闽台融合发展”作为当前及今后对台工作的核心内容。“推动闽台深度融合”已写入福建省十三五规划纲要, 福建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 推进闽台深度融合发展, 并且对如何推进闽台深度融合发展进行了具体规划。笔者以为, 新形势下深化闽台融合发展, 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 促进闽台经贸深度合作
1、积极推进闽台产业对接升级。福建正处于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阶段, 轻纺等传统优势轻型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石化、机械装备等先进重化工业加快布局发展, 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主导力量。台湾已进入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产业发展阶段, 电子信息、数控机床、石化、精细农业等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必须对闽台两地产业链条做深入梳理, 强化分工协作与资源整合, 加快实施闽台产业对接转型升级计划, 重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对接升级, 深化与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对接, 引进一批产值超千亿台资产业链项目。同时, 积极引导福建民营资本、国有资本与台湾高新技术人才对接, 力争在技术研发合作上迈出新步伐, 打造不同类型、不同内容的研发平台、创业园区, 使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有机结合。
2、深化闽台旅游合作。大力推行闽台政策先行先试, 积极争取两岸人员往来、旅游产业合作便利化政策;积极争取增加省内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 尽早实现覆盖全省;推动东山湾、澎湖湾“两湾旅游融合”, 争取东山、金门、澎湖三岛互通;推动平潭离岛免税政策落实, 引进一批台湾知名旅游企业和闽台合作的重点旅游项目落户平潭。进一步发挥闽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小三通”海空联运的立体交通优势, 提升两岸游客往来便利性, 拓宽闽台海上直航旅游线路;加快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建设, 开发“高铁+邮轮”、“高速+邮轮”等旅游线路产品。着眼闽台乡村、文创、修学等领域, 大力构筑闽台乡村旅游常态化、高效化合作平台, 在厦门和泉州大力打造文创旅游合作示范基地, 推动“清新福建进台湾校园”主题活动走进更多的台湾高校, 不断推动闽台旅游产业深度合作。
3、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台开放, 扩大闽台双向投资。继续扩大金融业对台开放, 放宽金融投资政策, 拓展对台多层次金融合作, 在放宽持股比例、降低准入门槛、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方面先行先试, 降低台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设立机构准入要求, 扶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闽台合资金融机构发展, 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开展大陆台资企业上柜融资业务。试验服务业对台开放, 放宽台企的准入条件和进入范围, 允许台商提高持股比例, 吸引台湾服务企业前来投资设点、开办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不断扩大双向投资, 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手段、产品、模式、机制, 引导台商在闽投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产业, 鼓励福建企业入岛开展股份制合作。
4、强化对台平台载体建设。以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两岸贸易中心等“一区三中心”建设为重点, 推进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漳州深化两岸产业合作示范区和古雷深化两岸石化产业深度合作示范区等载体建设水平。推动闽台通关合作, 创新口岸监管服务机制, 拓展闽台海空直航, 推动放宽闽台航班额度限制和闽台空中直线航路, 优化整合“小三通”航线, 增辟海上客运、货运直航新航点, 拓展对台海运业试点, 增强两岸直接往来的快捷主通道功能。
(二) 深化闽台人文交流融合
1、以祖地文化、宗亲文化为纽带, 多领域、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人文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朱子文化等祖地文化的深厚影响, 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 提高台湾民众对“根、祖、脉”的认同, 增强闽台的民族、情感、文化认同。深化闽台姓氏、宗亲交流交往, 以闽台190多处同地名、91处同名村为纽带, 开展“同名村”历史、文化精神研究, 挖掘两岸姓氏、宗亲文化渊源, 办好宗亲联谊会和姓氏文化交流, 强化闽台宗亲纽带联结。
2、深化闽台民间信仰、民俗文化交流。积极推进具有闽台地域特色的民间信仰与民俗文化交流活动, 并把它与文化旅游、体育交流等相结合, 增进闽台民众情感共鸣。积极创造条件邀请台湾同名同宗乡亲到福建探访寻根、修撰族谱、宗姓联谊, 大力推动闽台妈祖、陈靖姑、保生大帝、开漳圣王、关帝等民间文化交流互动。
3、拓宽闽台教育交流合作领域。进一步深化闽台教育交流内涵, 办好闽台教育博览会、闽台青少年夏令营等活动, 举办“闽台教育交流周”活动, 推动“闽台学术交流平台”、“闽台师生交流平台”、“闽台教育展示平台”、“闽台高校招生宣传平台”、“闽台高校文化交流平台”建设。扩大对台招生规模, 推进合作办学、师资互聘、师生互访、学历互认。
4、推动闽台文化产业深度对接。加强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合作, 探索两岸文创产业合作先行先试政策, 办好海峡两岸文化创意展和海峡两岸文博会等, 提升闽台文创园区集聚、集约水平, 吸引台湾文创设计人才和企业来闽创业;加快福州、厦门闽台文化产业示范园建设, 加强闽台文化企业互访和项目投洽, 深化闽台文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等要素的全方位合作。
(三) 深化闽台各界社会融合
1、积极推动闽台基层民众交流互动。闽台融合发展关键在基层, 要坚持办好“厦门海峡论坛”, 积极推进闽台两地县市、乡镇、村 (社区) 之间的交流合作;拓宽两岸基层民众、中小企业、农渔民的交流渠道;扩大闽台工会组织、妇女组织、青少年之间的交流交往;不断构筑便捷往来通道, 推动闽台基层民众直接往来更加便利化。随着闽台基层交流的日益密切, 必将不断加深两地民众的情感, 加快闽台的融合发展。
2、扩大闽台青年交流交往。要把青年交流作为推动闽台融合发展的重点工作。要充分发挥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作用, 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 确保创业辅导服务、创业融资支持、经营场地和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落地, 资助闽台青年共同创业, 积极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并建立长效机制, 培育台湾青年在闽创新创业成功范例。要扩大闽台青年交流专项基金, 多种形式开展闽台青年交流活动, 加强两岸青年社团、青年菁英交流, 定期举办两岸青年交流论坛, 广泛邀请两岸青年代表、学者以及文化、教育、企业界等人士共同参与, 不断完善两岸青年交流合作的制度平台。探索通过委托台湾统派机构和人士、社团开展台湾青年来闽创业专题调研, 切实了解台湾青年的真实需求以及其对福建相关政策的评价和意见。
3、加强闽台媒体交流合作。大力推动媒体双向驻点, 创造条件允许台湾相关媒体频道落地福建特定区域, 推动两地媒体深入对接, 扩大双方影响力。健全与台湾主流媒体长期合作机制, 使闽台媒体交流更加有效、长效。创新对台宣传方式, 加大宣传入岛力度, 善于借助网络平台和新媒体, 举办各种以弘扬祖地文化为重点的民俗、文化交流活动, 扩大“根在大陆、源在大陆、脉在大陆”祖地文化对岛内青年的影响, 有主题、有针对性地宣传报道在闽台胞创业奋斗、融入福建的事例, 提升对台宣传实效, 提升台湾民众的认同感。
(四) 积极探索闽台融合发展机制体制与模式创新
1、积极争取中央层面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深化闽台融合发展需要中央大力支持的政策措施。可充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大局中的特殊地位, 从深化闽台融合发展中碰到的瓶颈制约出发, 围绕培育两岸共同产业、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建设两岸共同家园, 积极争取中央层面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进一步赋予福建更多的对台工作自主权与灵活处置手段。
2、突出福建自贸区建设的对台特点, 在厦门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探索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创新两岸合作机制和监管模式。在平潭高标准国际旅游岛建设中, 进一步突出闽台合作元素, 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进一步推进闽台深度融合创新实践, 推动闽台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 打造两岸同胞融合融洽的共同家园。
3、在闽台交流合作中采取“蓝绿”区别对待措施。在推进闽台交流过程中, 对岛内“蓝绿”县市区别对待, 重点推进与台湾8个“九二共识”蓝营县市交流合作, 并将交流合作措施延伸至镇、村层面, 积极邀请台湾认同“九二共识”的县市、镇、村来闽开展交流合作, 推进个性化的“一对一”交流合作实践, 扩大“九二共识”的社会基础, 深化闽台融合发展。
4、逐步营造闽台取向趋同的制度环境、体制机制, 大胆探索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的先行先试, 争取两岸相关机构来闽设立办事机构, 推动福建省成为两岸事务性商谈重要协商地。
(摘自:李芳尚.新形势下深化闽台融合发展研究[J].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04):45-49.)
实践探索
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福建省2019年5月29日公布了《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瞄准“通”“惠”“情”三大要点,着力在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加快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以“通”促融
福建积极推进两岸“应通尽通”,打造两岸往来最便捷、合作最紧密的“第一家园”。
福建将推进对台经贸合作信息汇聚与资源共享,深化闽台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对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增强现代服务业合作新动能,提升对台贸易便利化水平等。
福建还将支持优势集成电路项目加快建设,加快古雷石化园区建设,打造两岸石化产业合作基地;建设南靖精密机械制造等产业园,鼓励台湾工具机企业入驻。
基础设施联通领域,福建将推进“台海通道”项目,推进长乐至淡水、厦门至金门两条海底光缆商业运营;加密闽台海空直航联接,推动增开对台航线航班,推动厦门刘五店港区对台开放等。
能源资源互通领域,福建将探索台湾能源供应新路径,发挥港口航运和沿海能源布局优势,以市场化合作方式为台湾提供紧缺能源,推动建立便捷经济的供应通道;维护台湾海峡清洁和生态环境,开展厦金海域和环马祖澳海域海漂物联合处置,加大海上非法采砂联合打击查处力度。
行业标准共通领域,福建将继续推进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对台湾地区工程序列专业技术人才来闽工作的,直接确认相应职称;开展闽台技术标准和法规采集、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等。
官方披露,福建将借鉴向金门供水模式,发挥民间行业协会和企业作用;推进向金门马祖通水,坚持做好向金门供水源头龙湖水库环境保护,建设福州连江官岭至黄岐输水管道;推进向金门、马祖供应液化天然气,发挥西气东输三线工程作用;推进向金门、马祖通电,推动通过海缆输电方式实现电网联网;推进向金门马祖通桥,推进研拟厦金大桥和福州连江至马祖通桥方案。
以“惠”促融
福建将加快推进打造惠台利民“第一家园”。
福建将打造更加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提供更加符合台胞需求的社会保障,为台胞来闽发展创造更好条件。具体措施包括:支持厦门航空推出优惠举措;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所在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推动台胞在闽使用台湾机动车驾驶证和便利换领大陆驾驶证;在闽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享受福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面向台湾同胞提供更多工作岗位,扩大事业单位招收台胞规模等。
福建还将着力推动满足台胞子女就学需求、扩大对台招生规模、鼓励台湾人才来闽发展、扩大招聘台湾教师来闽执教、支持台湾医护人员来闽执业、提升涉台司法服务水平等。
福建将鼓励台胞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推广台胞参与社区建设管理试点;扩大招聘台湾社工,评定10家省级台湾社工就业示范基地;支持台湾团队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三支一扶”面向台胞设置专岗。
以“情”促融
福建推动文化交流走深走实,打造交流最活跃、情感最融洽的“第一家园”。
福建将进一步深化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持续办好海峡论坛等交流活动,厚植台湾同胞民族认同的精神纽带,推进实施亲情乡情延续工程。
同时,福建将推进祖居地精品文化入岛。推进“福建文化宝岛行”“非遗文化入岛展演”,支持南音、高甲戏、歌仔戏等地方戏曲赴台巡展巡演;深化新闻媒体交流,加强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交流,运用好新媒体,创作一批反映在闽台胞的优秀微电影。
(《团结报》2019-06-01,龙敏)
福建自贸试验区吸引台企2323家初步建立两岸融合发展新模式
挂牌4年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已初步建立了两岸融合发展新模式,逐渐成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
在中国诸多自贸试验区中,福建自贸试验区是唯一将“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当作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的自贸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均明确,进一步发挥沿海近台优势,深化两岸经济合作。
挂牌成立4年来,福建自贸试验区以不到全省千分之一的面积,吸引了全省新增台资企业数的近一半,新增台资企业2323家。
于10日举办的福建自贸试验区4周年建设成果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商务厅副厅长钟木达指出,福建自贸试验区紧紧抓住对台特色突出的优势,在投资、贸易、资金、人员往来等方面,实施更加便利措施,初步建立了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已推出实施创新举措14批378项。其中,对台创新举措81项。
金融、增值电信等领域率先对台开放。钟木达说,金融、旅游、影视、建筑等20个领域引进了一批首创性台资项目,建立了两岸集成电路合作试验区等一批产业合作平台;率先实施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为台企台胞办理试点业务3.42亿美元;率先开展台企台胞征信查询业务,为建立两岸征信产品互认机制提供经验;23家台湾地区银行机构在厦门开立39个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清算金额1146亿元人民币。
目前,福建自贸试验区成为两岸人流、物流、资金流往来的主通道。钟木达说,自贸试验区率先实施卡式台胞证及“零距离”办理措施,采认台湾地区专业领域从业资格证书,上线“台陆通”公共服务平台,设立11个台湾青年创业创新创客基地,吸引台企500多家、台胞2400多位入驻。
同时,福建自贸试验区设立两岸检验检疫数据交换中心,简化ECFA货物进口原产地证书提交需求;对原产于台湾的小家电、白酒等商品,采信台湾检验检测和认证机构的结果;对台湾食品、农产品实行“源头管理,口岸快速验放”。台闽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累计发运450列、货值80亿元人民币。
自贸试验区建设已成为闽台融合发展的新突破口。钟木达表示,一方面将继续加大自贸试验区对台先行先试新举措,另一方面将加快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形成的举措、模式。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则认为,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118.04平方公里的福建自贸试验区仍将扮演重要作用。
黄茂兴建议,福建自贸试验区可以继续发挥前沿平台功能,积极对接台湾的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医疗康养产业等优势,加强闽台产业对接和价值链对接,提升双方经贸合作能级,助力两岸经贸合作深度融合,提升交流交往新水平。
(中国新闻网2019-05-10,龙敏)
福建平潭:“共同管理”探路两岸融合发展
在大陆距离台湾岛最近的地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一个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两岸共同家园”正一步步从愿景中走来,为两岸融合发展探路。
“在这里6年,看到实验区在两岸融合方面有这么多创新,相信日后会有更多台湾人来这个地方,真正把它当成‘共同家园’。”来自台湾的杨哲安对中新社记者说。
引进台湾专才参与公共管理
杨哲安是平潭引进的首批台湾专才之一。2013年,杨哲安获聘为当时的平潭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8月,平潭筹建金融办,身为金融学博士的杨哲安被抽调过去,现已是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办副主任。
作为大陆唯一的对台综合实验区,平潭近年来积极为台商台胞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许多对台金融创新举措的出炉,诸如率先开展台湾地区征信查询服务,试点台商台胞金融授信等,杨哲安都参与其中。
杨哲安说,平潭有这么多台湾年轻人参与公共行政管理,的确是大陆比较少见的,可以促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少了一层隔阂。
平潭综合实验区首创两岸“共同管理”模式,引进台湾专才参与公共行政管理,走在大陆前列。如今,24名台湾高端人才已先后被聘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区直部门副职、国企高管、研究机构专员等。此外,还有村里长、法律顾问等各类台湾专才也在平潭参与公共管理。
首创台青服务台胞台企
作为大陆首个“一站式”台胞台企服务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首创由台湾青年直接服务台胞台企。叶辉就是该中心的一名台籍专员,负责在“企业注册”窗口接待台胞台企。
叶辉认为,两岸在认知上有一些差别,由台湾青年来做协调,很多业务能处理得更好。
台湾青年罗运在台胞台企服务中心“职业资格采信”的窗口工作。他告诉记者,台胞前来办理职业资格采信,最高频的是美容、美发、电工行业。
平潭综合实验区率先探索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和大陆地区同类(或类似)职业资格的标准比对与采信工作,采信范围涵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134个项目,已完成比对并发布职业资格项目的有40项。目前,平潭已经发放近200本职业资格采信证书。
“我在台湾离职的时候就想来大陆,希望到大陆突破、磨练自己。”罗运说:“能在大陆有这样的工作机会,台湾人服务台湾人,我觉得是很好的。”
台胞台企服务中心现已整合往来便利、企业注册、项目投资、资金兑付、民生保障、职业资格采信、金融服务、法律维权八大类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每个服务窗口都由台湾青年来担任服务专员,并搭配一名大陆员工,实现两岸人员“1对1”“手牵手”融合办公。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徐顼表示,通过“手牵手”融合办公,台胞服务专员能够迅速了解到大陆行政的一些方式方法,更好地处理他们自己窗口的业务。
首个两岸社区融合试点
平潭岚城乡上楼村里,沿街的手绘墙格外新颖、精美,废弃垃圾堆放场被清理改造成休憩空间,旧房屋也被改造成两岸青年交流的驿站。两岸青年、艺术家常常相聚于此,自发参与志愿活动,进行村庄美化。
2016年底,作为平潭首个两岸社区融合试点村,上楼村聘请台湾台北文山区忠顺社区里长曾宁旖担任该村村委会执行主任。曾宁旖带来台湾社区的管理经验,上楼村成为两岸社区共建共享的一个样板。
“我把台湾社区治理理念和大陆社区管理办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社区建设。”曾宁旖告诉记者,借鉴台湾社区志工理念,上楼村成立了平潭第一支社区志愿者队伍,在环境卫生整治、村居治安巡守、关爱老人等方面发挥作用;借鉴台湾医疗照护理念,上楼村为村里老人建立常态化关爱机制,为他们定期提供免费体检、健康知识普及等医疗服务。
现在,曾宁旖每个月都要乘坐“海峡号”回上楼村,和她一样从台湾跨海而来的,还有很多台湾企业家、台湾青年创客。
(中国新闻网2019年04月28日)
江苏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的实践与成效
为深入推进惠台31条措施在江苏落地,江苏省公布了《关于深化苏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实施意见》(简称“76条实施意见”),紧扣苏台交流合作实际,着眼苏台融合发展,聚焦落实同等待遇,分享江苏发展机遇,注重措施务实管用,涵盖了积极支持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拓展苏台两地人才交流与合作,深化苏台两地社会文化交融,为台胞来江苏学习、就业、创业、生活逐步提供同等待遇等四方面,将各类与台企台胞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内容逐一体现,旨在让台胞在江苏投资有安全感,发展有荣誉感,生活有幸福感。近年来,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在江苏的实践主要有:
1.台湾学生大量来苏学习
近年来,江苏高校采取一系列措施,吸引台湾学生来苏学习。目前在南京大学、苏州大学等多所高校有大量台湾学生就读。专业主要是经济学、医学、文学专业,就读于管理学、理学、工学、法学等专业的学生也占一定比例。同时,每年还有若干名台湾交换生。在苏台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对大陆的整体印象良好,两岸青年交往状况整体上呈现不断上升趋势。
2.两岸青年创业园建设
目前,国台办授牌设立的76个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和就业创业示范点中,江苏就有10多家。如昆山两岸青年创业园、苏州两岸青年创业园等。
昆山两岸青年创业园。昆山两岸青年创业园于2015年7月13日启动。昆山两岸青年创业园、昆山台协“微创业”基地、研华科技协同创新中心、龙腾光电先后被国台办授予“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青创园核心区创新创业成效显著。截至目前,青创园核心区孵化面积4600多平米,引进创业项目39个,其中已通过评审的项目25个,台资项目占比达55%,其众创空间工位60个,使用率达100%。园区内创业团队学历层次较高,其中博士6人,硕士研究生13人,本科生120人。多个入园项目成长迅速,错位发展模式形成“多点开花”的良好局面。根据“一园多点、有聚有散”的原则,积极整合现有创新创业平台,引导企业、社团支持青年创业。昆山两岸青年创业园建园以来,为两岸青年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以平台创业带动个人创业,倡导管理者与创业者共生共荣的积极关系,收到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苏州两岸青年创业园。苏州两岸青年创业园自2016年5月30日开园以来,通过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再到体验式交流等服务,成为两岸青年人才的“天堂”。“一园两基地”搭建创业就业平台。苏州两岸青年创业园地处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与吴中区交汇处,具有显著的区位优势,2016年8月18日获国台办授牌“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该园区还是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授牌的“省级众创空间”。基地运营以“一园两基地”为指导,“一园”指创业孵化空间,“两基地”指实习 (就业) 基地和成长基地,全方位为台湾来大陆创业、就业者提供专业的市场咨询、引导、对接等平台服务,提升台湾青年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基地以文创设计、跨境电商、智能制造、机器人、无人机、大数据等行业领域的创新创业项目为重点扶持对象。扶持两岸青年创业就业资源、补贴应有尽有,如资源对接、房租减免、税收扶持、项目申报、免费场地、人才提供等,大大助力企业成长。基地还设立了台湾青年实习 (就业) 点,目前吸纳台籍就业人员40多名,其中台籍博士5名 (含1名女博士) 。此外,基地与台湾实践大学签订了台籍大学生实习合作协议,首批实习大学生 (5名) 已在基地完成实习任务。对于短期实习的台湾大学生,基地还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供其居住,使之“工作好、生活好、玩好”,为台湾青年提供了更多发展空间和平台。
3.大力推进苏台青年交流
江苏各地在推进苏台青年交流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以加强创就业载体建设促进苏台青年交流。为两岸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交流平台,吸引和集聚更多海峡两岸高层次人才落户江苏。台湾青年在大陆发展,关键就是就业。80后、90后台湾青年纷纷来苏,在苏掀起一股新的创业潮。二是以创就业活动激发苏台青年交流。三是以文化优势推动苏台青年人文交流。台湾青年来苏考察文化和城市建设的同时,也把本地的优秀文化作品展现给大陆青年,通过双向互动,增强文化认同,增进“两岸一家亲”的共识。四是以加强对台基地建设深化苏台青年交流。江苏省台办制定了《江苏省对台交流基地管理工作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对台交流基地建设工作。目前获批的省级对台交流基地,布局兼顾苏南、苏中、苏北,交流面涵盖对台文化、教育、青少年、农业、旅游、宗教等多个领域。五是以构建“台青会”组织增进苏台青年交流。台青会在加强联谊互动,增进两岸青年友谊,帮助台青企业发展,促进政企互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4.昆山打造台商大陆“精神家园”
昆山是台商在大陆投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台商已成为昆山大家庭不可分割的重要成员,昆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深化昆台经贸文化融合发展,2012年9月,昆山市委、市政府率先提出打造以“同创同乐、共建共融”为目标、以“宜居宜业、包容认同”为特质的台商大陆“精神家园”,大力实施家园意识深化、文化发展融合、节庆活动品牌、台企发展优化、公共服务保障等五大工程。打造台商大陆“精神家园”工作成效显著,昆山已成为台商的“第二故乡”。昆山市委、市政府于2012年8月出台了《关于打造台商大陆“精神家园”的实施意见》,提出以“五大工程”作为打造台商大陆“精神家园”的主要任务。2017年,为进一步鼓励及加强昆山与台湾方面的交流合作,提出推动“三个100”项目,以期昆台两岸交流在青年学生及企业互动更上一个台阶。同时,围绕昆台两地传统文化,打造“十个一”交流项目。五大工程:家园意识深化工程、文化发展融合工程、节庆活动品牌工程、台企发展优化工程、公共服务保障工程。三个一百:组织100名台湾大学生来昆实习,启动100名在昆优秀企业家和技术骨干参加网上再教育培训,启动100名在昆台企、民企技术骨干赴台双向交流。十个一:围绕昆台两地传统文化,打造“十个一”交流项目。 (一台戏、一首歌、一本书、一支演出队伍、一场汇演、一场球、一次骑行、一场创业大赛、一个平台以及一场灯会等) 。打造台商大陆“精神家园”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同创共建基本氛围,优化了宜业宜居环境,丰富了文化交流活动,扩大了两岸各界影响。在新形势下,两岸交流合作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是以心相交,不断增强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及国家认同,化解误会及分歧,增进情感,进一步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关键在于“融合”。通过系列活动将增进两岸的共同文化、风俗习惯认同等作为主旨,推动两岸同胞实现潜移默化的交融。
(摘自:张明,田斌峰.新形势下持续深化两岸社会融合发展研究——以苏台交流合作为例[J].唯实(现代管理),2018(11):9-12.)
经验借鉴
前海: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试验区
《深圳特区报》2019-01-29
作为国家新一轮改革的战略前沿和创新高地,2018年前海交出了亮丽的“成绩单”。2019年,前海将着力提升合作发展质量,着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着力提升规划建设质量,着力提升对外开放质量,着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奋力探索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试验区,尽快出台若干相关先行先试政策,在融合发展试验上率先突破。以新的更大作为不断拓展“前海模式”、增强核心引擎功能。1月25日举行的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暨前海合作区2019年度工作会议透露了上述消息。
强化合作发展引擎作用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前海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总牵引,2019年,前海将主动谋划落实工作,深度对接“港澳所需”“湾区所向”“前海所能”。前海将优化提升前海合作区功能,深入实施深港合作专项行动计划,研究出台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探索构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境内关外”高度开放模式。
在深化深港澳更紧密更务实合作上,前海将推动出台深化深港金融创新政策,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地区资金互通、市场互联的机制,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率先落实系列便利港澳居民政策措施。加快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重大平台建设,实施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发展若干措施,设立香港青年前海服务中心。
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长期以来,前海将高质量发展贯穿前海开发开放的全过程。前海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2019年,前海将加快出台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创新、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领域专项扶持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
在推进新兴贸易业态创新发展上,继续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培育和壮大跨境电子商务、融资租赁、保税展示交易、期货保税交割等“保税+”新模式、新业态。此外,还将加快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利用“前海鹰眼系统”强化风险防控并支持局属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聚焦经营主业,打造核心竞争力。
进一步深化拓展“前海模式”
制度创新作为前海建设的核心任务,也是“前海模式”的核心元素。2019年,前海将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拓展“前海模式”。在深入推进投资自由化上,前海将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研究探索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操作指引;升级外商投资“一口受理”平台;推进《政府采购协定》(GPA)试点。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推动前海“单一窗口”与国家层面“单一窗口”标准规范融合对接,探索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至技术贸易、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领域。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出台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开展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期建设,加快推广“信易贷”“信易租”“信易批”等守信激励创新产品。
推进以科技创新引领的全面创新
2019年,前海将坚持把创新作为前海发展的主导战略,发挥“双自联动”优势,扎实推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全面创新。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建设前海深港科技创新生态谷。
加快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上,打造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创新高地,大力发展绿色低碳、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金融深入融合,鼓励金融机构在区块链、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创新探索。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链,培育引进一批知识产权投融资机构,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推进深港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构建集创造、保护、运用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生态链。
高水平建设国际化城市新中心
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前海城市新中心的建设尤为关键。前海着眼于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加快打造集“山海林城岛港湾”于一体的国际化城市新中心。
今年,前海按照“减体量、增绿色、平职住、强配套、畅交通”要求加快单元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优化修编工作。前海将充分发挥前海城市新中心建设指挥部作用,部署城市新中心建设项目,高标准打造国际金融交流中心等前海标志性建筑,继续实施功能和环境“双提升”工程。
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前海发展最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在加快推进法治示范区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方面,前海将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改革,全面落实深圳营商环境改革“20条”和前海综合营商环境改革32条措施,持续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发布前海营商环境改革白皮书和指数;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将“e站通”打造成为一流公共服务平台。
前海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创新和法治建设。2019年,前海将积极推动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建设;联动香港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推进“深港法律服务深度合作区”框架协议落地。
在推进国际化方面加大力度,前海也将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的英文标识、中英文网站、便利国际人士的相关设施等建设。创建国家信用经济试验示范区,推进独立公正的信用服务,打造国际一流的信用环境。
声音
前海法院: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法院
“2018年,前海法院以审判精品战略助推自贸片区与合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收各类案件11172件,办结10507件,结案数同比上升10.1%。今年,前海法院将继续深化改革,形成更加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提升司法国际区际公信,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法院,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前海法院副院长叶青表示。
深圳税务: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将继续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开发开放工作,进一步提升办税的便利化改革。我局将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简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间,降低办税的繁琐度,让纳税人轻轻松松办税。同时我局将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实现金税三期整合并库,提供系统稳定性,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将更多的办税事项移至线上办理,让纳税人少走马路多走网路。”
深圳海关:建设“离港空运服务中心”
2018年,深圳海关着力推动自贸创新,聚焦口岸提效降费,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扎实的举措支持前海蛇口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深圳海关着力建设‘离港空运服务中心’,通过综合运用前海湾保税港区的通关便利创新政策,在前海实现空运货物的集货、分拨、分流、打板、运输等服务功能,辐射香港、深圳、广州三大机场。企业可在前海完成出口货物全部业务流程,送抵三大机场后可直接‘登机’,为以前海为中心的‘全球揽货—前海集聚—机场直飞’进出口贸易生态圈创造条件,打造‘航空货运直通登机口’。”
据悉,该模式是深圳海关“深港陆空联运”的全面升级,实现了前海湾往返香港、广州、深圳三大机场六个流向的货物流通,促进大湾区国际空运资源的互补、互联、互通,进一步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空港的集群效应。
(张智伟)
横琴推动珠澳融合发展
近年来,珠海积极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按照中央、广东省的要求和部署,以横琴为重要载体和平台,以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为政治使命,加快推动珠澳协同发展,在完善合作机制、重点区域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珠澳合作将更加紧密,珠澳融合将渐入佳境。
聚焦产业协同发展,促进澳门经济更具活力
拓宽产业空间是促进澳门产业多元化发展重要的一步,近年来我市尤其重视聚焦珠澳产业协同发展。据统计,在横琴注册的港澳企业2633家,其中澳门企业1327家,粤澳合作产业园已有27个项目签订合作协议,落地项目涵盖商务服务、休闲旅游、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及仓储物流等产业领域。
横琴新区澳门事务局副局长李娟表示,接下来将结合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需求,重点在休闲旅游、健康医疗、特色金融、商贸会展、高新科技等产业领域,加强联动协同发展。横琴还将做实做强粤澳合作产业园,放宽准入门槛,鼓励扶持更多澳门中小微企业入驻园区;与此同时,将学习借鉴海南中医药产业园的经验做法,加快建设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推动中医药走现代化产业发展道路;此外,还将高水平建设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配合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携手澳门共建区域特色金融中心和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着力拓宽发展空间,支持青年创新创业
澳门经济要多元化发展,还离不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珠澳融合发展将为澳门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据横琴新区管委会透露,目前正在积极研究探索“港企港税、澳企澳税”的政策,着力营造趋同港澳的投资贸易环境;探索推动法律、会计、银行、证券、保险、医疗等领域从业资格和专业资质互认,扩大港澳专业技术人才直接执业范围。珠海尤其重视为澳门人才拓宽发展空间。李娟表示,接下来,将利用好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从场地、政策、资源等方面给予澳门青年创新创业更大的扶持力度;将尽快研究出台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扶持措施,支持和吸引港澳青年来横琴创新创业。还将引进澳门青年创业平台公司,充分发挥澳门资本、内地“种子”、湾区人才和横琴服务的优势,打造跨境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着力拓宽生活空间,纵深推进民生合作
推动珠澳合作,离不开民生合作。2016年12月20日,澳门单牌车出入横琴可谓是珠澳合作的里程碑事件,从此珠澳民生合作便日渐紧密。珠海近年还积极创新、优化通关举措,加快两地人流、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流动。接下来,珠海还将加快建设集教育、医疗、居住、社区服务于一体的“澳门新街坊”项目;推动在横琴口岸实施“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通关查验模式创新,实现“单向检查、信息互换、结果互认”,争取做到“一次排队、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动与澳门合作建设集居住、教育、医疗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民生项目,争取澳门医疗和社保体系延伸覆盖;探索与澳门携手建设“粤澳信息港”,在特定区域为特定人群利用特定IP提供特定内容的国际互联网便利化服务,共建共享粤港澳大湾区优质生活圈,为澳门居民在横琴、保税区、洪湾、十字门片区跨境生活、居住提供更大空间、更多便利。
(摘自:卢展晴.推动珠澳融合发展珠海求解“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N].珠海特区报,2018-10-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