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专题: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2025-01-01 03:32:00    字号: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2024年5月发布的《全国数据资源调查报告(2023年)》显示,2023年,我国公共数据开放量同比增长超16%,但在2023年我国生产的数据量中,只有2.9%被保存,而在存储数据中,一年未使用的数据约占四成,大量数据价值被低估,亟待挖掘复用。2024年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的顶层设计文件,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培育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的主要抓手。继《意见》发布之后,10月12日《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两个配套政策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外,国家数据局正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1+3”政策规则体系。如何唤醒“沉睡”的公共数据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权威视角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的重要论述
  要全面提升技术治网能力和水平,规范数据资源利用,防范大数据等新技术带来的风险。
  ——习近平2019年1月25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探索利用区块链数据共享模式,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促进业务协同办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政务服务体验。
  ——习近平2019年10月24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习近平2022年6月22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繁荣进步的必然选择,实现强劲、绿色、健康的全球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中国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支持者和践行者,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不断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加强数据和统计能力建设,积极分享中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监测实践和经验。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在全球发展倡议框架下深化国际数据合作,以“数据之治”助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携手构建开放共赢的数据领域国际合作格局,促进各国共同发展进步。
  ——习近平2023年4月24日致第四届联合国世界数据论坛的贺信
   
  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基础制度,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信息共享和流程互联互通,深化政务服务合作,优化营商环境。
  ——习近平2023年10月12日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健全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激发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和数据等生产要素活力,更好体现知识、技术、人才的市场价值,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习近平2024年1月31日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顶层设计
   
  激发供数动力释放用数活力——解读《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日前发布,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其中有哪些新政策新举措?如何推动落地实施?国家数据局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10月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解读。
  规范授权运营活动
    公共数据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好、价值潜能大、带动作用强。意见着力激发供数动力,明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三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出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对那些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要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授权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说。
    当前,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北京、上海等地,以及人社、气象等部门单位纷纷展开探索,安徽、海南等地制定出台授权运营的专项制度或专项政策,不少省份和地级市上线运营平台或运营专区,在实践中形成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多种模式。
    清华大学计算社会科学与国家治理实验室执行主任孟庆国表示,探索授权运营对于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总结经验做法,从多方面作出制度安排。资源管理上,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开展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授权实施上,要求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等。
    针对实践中面临的规则程序不够明确、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运营情况不够透明等问题,意见对授权主体、运营机构、监管机制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建立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公开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等。
    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
    用数活力的充分释放,离不开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健全。意见提出,指导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无偿使用。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经营性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管理。
    “建立健全价格形成机制,本质是要在坚持维护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正确处理公益性和市场化开发利用的关系,实现经济和社会综合效益的最大化。”陈荣辉表示,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杠杆调节作用,引入市场化力量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形成更多更好的数据产品和服务,能更好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用数需求。
    北京交通大学信息管理理论与技术国际研究中心教授张向宏介绍,在开发利用公共数据过程中,不少高价值的公共数据都是敏感数据,不能直接开放,需要引入专业运营机构,脱敏加工成数据产品和服务,这一过程会产生成本,也需要合理利润。
    对此,陈荣辉说,部分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收费,主要是在弥补成本的基础上,支持运营机构等相关方按投入和贡献取得合理的回报。这需要在实践过程中不断探索、完善。
    据了解,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价格政策文件,近期即将出台。
    保障公共数据安全
    公共数据资源中包含不少个人信息。针对广受关注的数据安全问题,意见强调依法依规予以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并作出具体部署。
    制度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用业务规范性审查。技术方面,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多形式数据产品。此外,意见指出,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
    “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程度越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就越要强化。”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国家数据局将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从提高技术能力的角度让“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
    张向宏认为,隐私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是当下保障公共数据安全可信流通的有效手段,应加大力度支持相关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
  (摘自《激发供数动力释放用数活力——解读<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新华网2024年10月10日)
   
   
  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0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等介绍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关情况。
  从扩大资源供给等方面提出17项具体措施
  “这些年来,公共数据面向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便利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资源供给、应用创新、权益分配等方面,‘不敢’‘不愿’‘不会’的问题比较突出,要素价值未得到充分释放。”刘烈宏表示,《意见》聚焦破除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统筹发展和安全,兼顾效率和公平,从扩大资源供给、规范授权运营、鼓励应用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是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里程碑意义。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意见》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
  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很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意见》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
  刘烈宏表示,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两个配套政策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价格政策文件即将出台;加紧建立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协同推动重点领域先行突破,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强化政策保障,加大项目和经费支持力度,提高技术能力和安全水平,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
  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意见》明确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3种供给方式。
  国家数据局副局长陈荣辉介绍,共享面向的是各级政务部门,主要是解决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共享交换问题,用来支撑各级政务部门更好依法履职,提高协同监管能力、改善公共服务水平;开放主要是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强调要在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利用互联网依法依规有序开放数据或者数据集;授权运营则是面向潜在价值高、具有一定敏感性的数据,这些数据无法直接向社会开放,需要依托更加专业的力量,付出一定的治理和开发成本,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社会各方调用。
  《意见》提出,鼓励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是建立数据产权分置运行机制的重大举措,也是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机制的一个重要的突破口。”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多地多部门积极探索,为《意见》的制定积累了经验。《意见》充分总结了这些好的做法,重点从资源管理、授权实施、运营监督3个方面作出了制度安排。
  在资源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编制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开展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加快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数据质量,扩大资源供给。
  在授权实施方面,要求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纳入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建立起规范的授权运营实施机制。主要是要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退出机制等。同时,鼓励试点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运营机构,推动有条件的地区或者部门做到管运适度分离,并且要求保障授权运营各方的合法权益。
  在运营监督方面,明确要厘清管理和运营的责任边界,对于数据资源的生产、加工使用、产品经营等全过程要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也要求建立授权运营情况的披露机制,公开数据产品和服务能力清单,接受社会的监督,也强调了运营机构不得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
  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如何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张望表示,《意见》强调,应当保密的公共数据不予开放,严格管控未依法依规公开的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严禁运营机构未经授权超范围使用数据。《意见》从制度建设、技术能力建设和全过程管理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强化制度建设。《意见》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利用的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规范性审查。数据管理机构要加强指导和管理。运营机构要切实履行数据安全的主体责任,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特别是对于其中涉及个人信息的公共数据,要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脱敏和匿名化处理,避免侵犯个人的信息权益。
  提高技术能力。随着数据技术发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方式更加多元,也会伴生安全风险。《意见》鼓励开发数据模型、数据核验、评价指数等形式的数据产品,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既保障数据安全,也能有效保护个人信息。有关部门将支持数据加密、可信流通、安全治理等技术创新和应用,更好地解决数据利用中的安全问题。
  强化全过程管理。《意见》要求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的供给、加工处理、运营管理等各环节的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开发利用过程可管、可控、可追溯,特别是要提升数据汇聚关联风险识别和管控水平,切实保障数据安全。
  (摘自《加快释放公共数据的要素价值(权威发布)》,《人民日报》2024年10月11日)
   
   
   
  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公布。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释放了鼓励发展的鲜明政策导向。
  政策的主要创新点可以概括为“两个着力、一个规范”——
  着力激发供数动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不足,主要矛盾在供给侧。《意见》明确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开发利用方式,对资源供给进行体系化部署。
  着力释放用数活力。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许多数据融合应用场景中,公共数据不可或缺。《意见》鼓励各方利用公共数据开发更多产品,提供更好服务,繁荣产业生态。
  规范授权运营活动。授权运营创新性强,亟需统一制度规则。《意见》要求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授权运营情况披露机制,提出监督管理要求,确立了授权运营的制度规则框架。
  《意见》出台后预期产生四方面效果:
  一是将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国家数据局正会同有关部门,在气象、交通、社保、自然资源等领域,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将陆续提供一大批高质量公共数据。有关部门将采取公示资源登记信息、公开产品和服务清单等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二是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用好公共数据可以更好地建设数字中国,对政府治理、经济发展、科技创新都很重要。国家数据局将引导鼓励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要素数据×”三年行动计划,举办大赛,发布典型案例,激活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和创造。
  三是将扩大社会有效投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离不开基础设施保障,离不开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国家数据局将加快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开发利用。
  四是将促进数据产业发展。《意见》提出,将数据产业作为鼓励发展类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关企业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这些措施与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政策一起,相继出台实施,有利于培育一大批数据企业,促进数据产业加快发展,更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摘自《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国财经报》2024年10月13日)
   
   
  评论研究
   
  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数据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着眼统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就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引领我国数字经济实现快速发展。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作出重要部署。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明确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和流通使用、进一步释放数据价值的相关要求,为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注入了新的强大动力。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公共数据为突破口,深化数据要素配置改革,推动数据应用创新,带动全社会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更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做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大意义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权属关系相对清晰,管理相对规范,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较高。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刚刚起步、高质量数据供给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融合带动各类数据发挥乘数效应,为激发数据潜能、发展数字经济提供了重要抓手。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关键举措。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水平的要素流动和高效率的要素配置。党的二十大将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列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作出进一步部署。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不仅自身蕴含巨大价值,还能与其他生产要素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放大、叠加、倍增效应。破除阻碍公共数据流通使用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优化公共数据资源配置,有利于培育壮大数据要素市场,有利于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形成,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当前,数字技术革命性突破,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已经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促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加快构建权责清晰、高效协同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强数据服务能力建设,将有效提升数据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推动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不断丰富数据产品和服务,为充分发挥数据在赋能实体经济、扩大消费需求、拓展投资空间中的要素作用创造有利条件。
  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数据是政府分析复杂问题、预判潜在风险、开展精益管理、实现科学决策的基础。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有利于促进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调,加大公共数据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迫切需求的数据的开放力度,提升公共数据持有主体开展数据治理的积极性。以激发数据要素潜能为基础,发挥数据在优化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聚焦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抚幼等领域,深入推进数据价值的有效挖掘和应用,可以促进公共服务便捷化、精细化和普惠化,有效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归集工作成效显著,国家政务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已接入62个部门、31个省级地方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发布各类数据资源3.2万余类,累计支撑共享调用超5400亿次,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逐步形成。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截至今年7月,已有243个省级和城市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上线,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公共数据开放已初具规模,全国累计开放的有效数据集超过37万个,8年增长了44倍,面向社会提供了大量公共数据资源。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面,人社部、最高法等部门,北京、浙江、福建、海南等地方结合实际探索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模式,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供需对接和数据价值释放。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社会各界的期待相比,仍存在供给不充分、流通不顺畅、应用不广泛、安全存隐患等突出问题。
  针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应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以促进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目标,在全面总结公共数据领域研究和实践成果基础上,创新性、系统化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从开发利用方式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包括政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面向社会的数据开放和面向有限主体的授权运营三种形式。政务数据共享是政府治理科学化、政务服务高效化、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支撑。公共数据开放是保障公民和经营主体权益、降低社会运行成本、激发市场创新活力的重要途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兼顾价值释放和满足社会多元化用数需求、平衡资源开发利用公益性和市场化的有效手段,是调动各方力量充分挖掘数据价值的关键举措。
  从开发利用环节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包括资源供给、过程管理、应用创新、环境营造4个方面。资源供给是开发利用的基础,要结合具体需求和场景,通过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不同形式实现,确保公共数据供得出。过程管理是落实各方责任和义务,规范开发利用行为的必要手段,要从加强资源管理、保障运营公平、维护公共利益、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入手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开发利用。应用创新是释放公共数据价值的必然要求,要持续拓展应用场景、推动区域协作、加强能力建设、繁荣产业生态,更好地让公共数据用起来。环境营造是推动开发利用取得实效的重要支撑,要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管理、鼓励先行先试,为开发利用营造安全可靠、积极向上的环境氛围。
  三、以公共数据价值释放赋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政策落地,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是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握好方向和原则,强化公共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促进数据资源优化配置,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公益优先的价值取向。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要牢牢把握扩大数据有效供给、降低全社会用数成本的原则。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都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手段,虽然各有侧重,但要协同推进,形成开发利用合力。授权运营是政策创新点,要平衡好公益性和市场化关系,推动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有条件无偿使用,探索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经营性产品和服务,确需收费的,实行有条件有偿使用。特别是不能因为开展授权运营,冲击共享、开放的既有成果,导致新的孤岛和壁垒。
  二是加强授权运营的合规管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一项创新实践。做好这项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授权运营的配套政策。要明确对纳入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展登记管理的实施细则,制定授权运营的管理规定,将授权运营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明确授权条件、运营模式、运营期限、退出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授权运营情况应及时向社会披露,接受社会监督。授权运营机构要坚持公平性原则,在授权范围内积极满足各类组织和机构的用数需求。
  三是促进多源数据的融合应用。数据价值只有在应用场景中才能实现。运营机构要基于获得授权运营的公共数据资源,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发各类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各类经营主体要充分利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的公共数据,广泛融合企业数据、个人数据,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繁荣发展数据开发利用生态,进一步激发数据潜能,推进高质量发展。
  四是守好数据安全的底线要求。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相结合,将安全贯穿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要严格管控数据范围,对开放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或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的数据,不能列入开发利用范围。要探索建设可信流通设施,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定期开展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安全风险评估和应用业务规范性审查,确保开发利用全过程合法合规。
  (摘自《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经济日报》2024年10月14日)
   
   
  激发动力释放活力 构建畅通有序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公共数据具有规模体量大、数据质量高、价值潜能大、公共属性强、安全要求高、可控性强等特点,是推进数据成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最有效抓手。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中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梗阻问题,提出了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数据产业健康发展、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等具体举措,不断激发公共数据供给动力,持续释放公共数据应用活力,构建起“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体系。
  创新供给渠道推动公共数据“供得出”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体系中“开发”的核心要义,就是有效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多元方式向社会提供更多公共数据。我国是名副其实的公共数据大国,但是,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程度不高,利用效率较低。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作用,探索创新更加多元化的开放方式和渠道,将更多公共数据释放出来,才能更加充分和有效地发挥公共数据的关键生产要素价值作用。《意见》提出了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三种公共数据开发方式,并从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营监管、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严格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
  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等三种公共数据开发方式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首先,能直接共享开放的公共数据原则上应免费共享开放,以降低全社会用数成本;其次,不能直接开放的公共数据应鼓励采用授权运营方式,以开放出更大规模和更高质量的数据;最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不能挤占共享和开放的空间。既要大力鼓励和促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也要防止把本可以共享开放的数据收回去开展授权运营。因此,要在坚持扩大免费共享开放规模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通过利用市场化方式、引入专业化机构,将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公共数据“供出来”。
  鼓励产业发展促进公共数据“流得动”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体系中“利用”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要让沉淀在党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手中的公共数据大规模流动起来。公共数据只有流动起来,才能发挥出其要素价值作用,流动速度越快、次数越多,其要素价值作用越大,《意见》提出通过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来促进公共数据流动。
  数据产业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数据资源进行产品或服务开发,并推动其流通应用所形成的新兴产业,包括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安全治理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不断培育壮大数据产业,将鼓励更多经营主体采集汇聚公共数据,发展成为数据资源企业;鼓励更多技术厂商依托其掌握的先进技术,开发公共数据资源,发展成为数据技术企业;鼓励更多第三方中介机构发展数据咨询、数据经纪、数据交易业务,发展成为数据服务企业;鼓励更多传统系统集成商、系统运维商、软件开发商开发行业数据应用业务,发展成为数据应用企业;鼓励更多安全厂商研发隐私计算、区块链数据空间等安全流通技术,发展成为数据安全企业;鼓励更多经营主体发展数网一体、数算一体、数据安全流通技术,发展成为数据基础设施企业。数据产业经营主体的不断壮大、数据产业生态的不断丰富,将持续畅通公共数据的流通渠道,有助于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公共数据“动起来”。
  丰富应用场景推进公共数据“用得好”
  公共数据开发利用体系中“利用”的核心要义之二,就是要大力促进公共数据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意见》要求通过丰富应用场景、推动区域合作、加强能力建设等举措,推动更多公共数据以协同、复用、聚合、融合等不同方式赋能千行百业,充分发挥其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乘数效应。
  应充分发挥我国新型举国体制和超大市场规模优势,继续深入推进“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鼓励经营主体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产品和服务,拓展应用场景。积极探索公共数据在央地政府的协同和复用机制,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协同发展,通过推动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规范数据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构建协同高效的国家公共数据服务能力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聚合与融合创新,形成公共数据从连接到协同、从使用到复用、从叠加到聚合、从汇聚到融合升级的丰富应用场景,让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公共数据“用起来”。
  统筹安全发展实现公共数据“保安全”
  无论是推动公共数据“供出来”,还是“动起来”,以及“用起来”,都需要建立在安全可信基础上,实现公共数据“保安全”。《意见》提出要加强公共数据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分类分级、风险评估、监督预警、应急处理等机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业务合规性审查,严格管控原始公共数据直接进入市场等。
  数据要素具有的高流动性、低成本复制性、边际效应递增性等特点,在极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快速创造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对经济发展倍增效应的同时,也容易带来隐私泄露、安全泄密、数据滥用等风险隐患。因此,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必须统筹发展与安全,一方面要坚持“发展是最大的安全”,加大创新激励,鼓励先行先试,始终把提高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水平、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作为保障数据安全的根本。另一方面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从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技术能力和加强过程管理等方面,将数据安全保障贯穿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实现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过程中的“保安全”。(文章来源:国家数据局)
  (摘自《激发动力释放活力 构建畅通有序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体系》,《人民邮电报》2024年11月4日)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如何平衡安全和效率?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提到,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首次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对此,新京报贝壳财经邀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高级工程师、清华中国电子数据治理工程研究院副秘书长王理达进行解读。王理达认为,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在价值释放的同时保障隐私与安全,是实现公共数据大规模开发利用所需破解的核心问题。
  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
  新京报贝壳财经: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对我国数据领域发展有哪些意义?
  王理达:公共数据是数据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巨大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价值。但由于公共数据普遍含有大量隐私和安全信息,导致公共数据“不敢供”“不敢用”的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公共数据的社会化利用方面非常不充分,社会主体难以获得所需要的、有价值的公共数据资源。《意见》直面公共数据资源价值释放不充分这一问题,从调动供给动力、激发市场活力两个角度入手,为促进公共数据依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遵循。
  特别是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一开发利用重要方式的提出和明确,将有助于减轻政府开展公共数据清洗加工的负担,提升供给动力、提高供给效率,能够更好地平衡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活动中的发展与安全问题,从而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动能。
  新京报贝壳财经:《意见》首次明确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具体来说有哪些公共数据可以被授权?
  王理达:公共数据量大面广,内容千差万别,所以对于哪些公共数据可以被授权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授权运营的目的和规则来进行考虑。
  首先,公共数据蕴含着巨大的价值,但同时也普遍含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还会涉及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不能直接向社会进行大范围提供。授权运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应运而生,作为一种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的新模式,通过将公共数据授予特定的运营机构进行加工处理,在保障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向市场提供数据资源、产品和服务。因此,在保障不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原则上就可以对公共数据进行授权。相关判断是需要结合数据内容、应用场景、开发环境、机构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而不是单纯的通过公共数据本身的情况进行识别。
  其次,被授权的一定是蕴含着显著经济社会价值的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成败,从根本上取决于能否找到全链条多方获益的运行机制和模式,而这些收益均来自于公共数据价值的释放。因此,被授权的公共数据一定要有明确的经济社会需求和应用场景。
  授权运营是统筹数据价值释放和隐私安全保护的重要举措
  新京报贝壳财经:探索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分类分级有哪些标准可依?如何保证用户隐私安全?
  王理达:分类、分级应该作为两个动作分开看待。分级面向的是数据安全问题,前期我国通过《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一般数据、重要数据、核心数据等不同级别数据的识别与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开发利用活动中我们应该遵照执行。
  分类则更多是从数据的管理和应用视角出发,可以灵活根据内容、来源、应用场景等数据性对数据进行归堆分类。具体到公共数据授权活动中,我们可以基于数据分类,采取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的方式授权数据。相较于整体授权,总体开发利用的效率有所降低,但是有利于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各有利弊。
  新京报贝壳财经: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其中的难点和关键点有哪些?
  王理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如何平衡发展和安全。在价值释放的同时保障隐私与安全,是实现公共数据大规模开发利用所需破解的核心问题。《意见》在传统的共享、开放方式之外,进一步明确了授权运营这一开发利用方式,是统筹数据价值释放和隐私安全保护的重要举措。二是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基于安全性考虑,不可能将蕴含隐私、安全信息的公共数据授权给大量主体。《意见》提到了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等三种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正是各地探索兼顾效率与公平的经验总结。三是如何实现收益共创共享。想让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取得实效,必须寻找到供给方、加工方、需求方都能从中获益的模式,构建起可持续的运行机制。《意见》从调动供给动力、激发市场活力两个角度入手,为促进公共数据依规高效流通使用提供了遵循。
  新京报贝壳财经:如何避免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
  王理达:在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过程中,除了关注数据供给和开发应用的效率外,还需要采取必要措施促进公平竞争,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一是要制定明确规则,必须制定、发布明确的授权运营规则,将授权运营活动放在明确的规则框架下开展,近期不少地方出台的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正是这个方向上的有益探索,国家层面后续也会有相关政策出台。二是要保障公开透明,授权运营活动要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包括公开或公示运营主体选择、授权数据范围、运营范围、运营期限、开发形成的产品和服务、价格约束要求等,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要坚持市场驱动,要用市场化的模式推进授权运营活动,在运营机构选择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明确的协议约束授权运营的范围、时限、责任、评价方式和退出条件等。四是要加强政府指导,做好授权运营活动中的政府指导和调控,做到放活与管好有机结合,加快建立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提高监管和服务能力。五是要推动持续完善,授权运营作为一种新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各种规则正在不断探索中,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续观察、及时调整、不断修正,从而助力公共数据价值更好释放。
  (摘自《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如何平衡安全和效率?专访清华大学王理达》,《新京报》2024年10月10日)
   
   
  地方实践
   
  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地方实践的主要模式
  一、集中授权汇运一体模式:福建省
  福建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属于典型的集中授权汇运一体模式。福建省政府指定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数字办)作为数据主管部门,统筹全省公共数据资源的汇聚、存储和管理工作。数字办作为授权主体,不仅在“向前”过程中负责制定数据目录标准,保障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而且在“向后”过程中选择将省政府成立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以下简称大数据集团)作为数据市场中唯一的运营主体,授予其汇聚共享与运营管理的权力,从而实现汇运一体。大数据集团在数字办的监督与指导下具体实施数据汇聚、开放共享、开发利用、安全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场景中,大数据集团负责建设运营福建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将供应主体所产生的公共数据“全量、实时”地汇聚共享。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中,大数据集团负责建设运营福建省“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对公共数据进行一级开发,并向使用主体提供多元化的数据产品与服务,在各使用主体提出具体的用数申请后,经数字办授权审批,使用主体可在“公共数据开发服务平台”进行公共数据二级开发利用活动。在福建模式中,数据集团的权力较为集中,不仅成为数据市场中的唯一代理方,而且享有完整的汇聚权与运营权,虽然极大便利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的开展,但也隐含着垄断竞争风险。
  二、集中授权汇运分离模式:上海市
  上海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属于典型的集中授权汇运分离模式。上海市政府指定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政府办)作为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市数据发展和管理工作,制定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明确授权主体、授权条件、数据范围等。政府办作为授权主体保留汇聚权,由其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大数据中心)负责规划建设上海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承担全市公共数据的归集、整合、共享、开放和运营职能。大数据中心在“向前”过程中负责建设管理上海市“大数据资源平台”,承担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业务,在“向后”过程中将市政府所成立的上海市数据集团(以下简称为数据集团)作为唯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主体,从而实现汇运分离。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场景中,大数据中心负责通过上海市“大数据资源平台”归集上海各委办局的公共数据,并保障归集的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中,数据集团经过政府办对应用场景进行评估授权后,依托统一规划的公共数据运营平台提供的安全可信环境实施数据开发利用,并向使用主体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在上海模式中,数据集团的权限有所压缩,虽然仍是数据市场中的唯一代理方,但仅享有运营权而不再享有汇聚权,权力在委托方与代理方之间实现了较为均衡的配置,有效避免了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息不对称,但汇运职能分散也可能导致数据开发利用的审批环节效率过低的问题。
  三、分散授权汇运分离模式:北京市
  北京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实践属于典型的分散授权汇运分离模式。北京市政府指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经信局)作为数据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公共数据的治理工作,发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的制度规范。经信局作为授权主体保留了汇聚权,下设北京市大数据中心承担北京市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以及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业务,而后以数据专区形式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即将金融、交通、医疗等多领域的公共数据,交给多家具有技术能力和资源优势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开展数据专区的建设运营。以目前运行成熟的“金融数据专区”为例,经信局在“向前”过程中负责建设管理北京市大数据中心,承担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业务,在“向后”过程中将市政府所成立的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集团)作为金融数据市场中的运营主体,授予其运营管理权力,从而实现汇运分离。在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场景中,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作为区域内金融数据汇聚的核心载体、运营管理的平台和社会应用的统一接口,承担金融公共数据统进统出、制度化管理、创新社会应用的功能,为各专区建设提供共性技术支持。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场景中,金控集团负责金融数据专区的建设运营业务,在经信局授权之后享有对金融数据专区进行建设、管理、维护和推动金融数据市场化开发应用的权力,而后再由金控集团向使用主体提供经过开发后的数据集、产品与服务等。在北京模式中,数据集团的权力被压缩,不具有数据市场中唯一代理方的地位,还未被授予汇聚权,委托方的高度集权虽然可以有效避免数据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让市场充分竞争,但也限制了代理方的资源调动能力。
  (摘自《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地方实践的主要模式与形成机制》,《中国行政管理》2024 年第 9 期)
   
   
  人们日常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将如何被“激活”?
  哪些数据可以授权运营?
  2023年底,由大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征集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案例集(2023)》发布8个典型案例,应用场景较多集中在金融及部分民生,特别是医疗领域,此外,在农文旅领域也有应用。比如,上海数据集团将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数据进行深度清洗与关联整合,打造出多种金融场景数据产品,如“征信报告”“企业负面信息评估”等,已经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等广泛使用,用于金融风险控制。
  在民生领域,去年10月,温州上线“安诊无忧”数智护理平台应用场景,为不同用户精准匹配陪诊、陪护和上门护理等服务。其数据主要来自于温州市卫健委授权的公共数据和企业自有数据。
  目前,北京、上海等20多个省区市已出台规范性文件,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工作。
  北京将数据进行类型设定,分为领域类、区域类和综合基础类;广东的做法是对公共数据进行安全性分级,实施不同的安全标准,编制数据目录,突出重点和优先发展的数据领域。
  国家数据局数据资源司司长张望表示,总体上看,我国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处于起步阶段。全国多地以及人社、气象、电力等部门单位均开展探索。
  “谁”可以参与授权运营?
  从各地实践来看,成都采用集中授权方式,由成都数据集团开展公共数据运营相关工作。企业官网显示,成都数据集团由成都产业集团、成都城投集团等多家单位共同组建,是成渝地区首家以数据为核心业务的国企集团。
  上海则由市政府办公厅授权上海数据集团开展本市公共数据运营业务。该集团于2022年9月正式揭牌,由上海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是一家以数据为核心业务的市属一级国有企业。
  数字大理是大理州第一家公共数据运营授权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授权数字大理对全州政务和公共服务数据进行专业化运营。企业官网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由大理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出资组建。
  珠海则以区级为单位开展轻量化试点,试点在香洲区。经区人民政府授权,由香洲区数字金融中心履行区域内公共数据运营主体职责。
  根据公开报道,香洲区数字金融中心是香洲区政府批准成立的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2024年1月,香洲区数字金融中心将年内授权运营收入全额上缴香洲区财政局。
  《意见》在“统筹发展和安全,营造开发利用良好环境”一章中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按照管运适度分离的原则,在保障政务应用和公共服务的前提下,承担数据运营职责的事业单位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企改制,试点成立行业性、区域性运营机构,并按照国有资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符合要求的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摘自《人们日常中产生的公共数据将如何被“激活”?这场发布会说清楚了》,《新京报》2024年10月10日)
   
   
  江苏:激活数据要素,开启未来文旅“金钥匙”
  10月上旬,中办、国办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这是中央层面首次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要求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培育经营主体,壮大产业规模,繁荣产业生态,建设国内领先的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在文旅领域,江苏省正全力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数据要素从采集、交易到公共数据供给,形成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成为开启未来发展之门的“金钥匙”。
  数据采集:文化“古董”变身生产要素
  当前,数字化浪潮席卷全球,数据成为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的第五生产要素。日前,南京文化投资控股集团“南京文化大数据金库”成功入表“无形资产——数据资源”会计科目,成为江苏省文化资源数据入表“第一单”。
  “在对数据的探索与运用过程中,文化大数据更多应该是作为生产要素的一部分。”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潘谷平告诉记者,丰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解码—编码”转化成具有文化价值的数据,变为真正的生产要素。但要对浩如烟海的金陵文脉进行梳理并不容易,南京文投集团依托算法模型,关联分散在南京市档案馆、南京市方志办、南京出版社等文化机构的海量数据资源,打造“南京文化大数据母库”;按照文保、名人、非遗等线索对数据进行清洗和标注,从而形成高度结构化、关联化、标准化的“南京文化大数据金库”。此外,还搭建“南京世界文学之都数据库”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南京段)数据库”,累计形成亿级规范化的南京文化资源数据。
  2023年6月,南京文投集团发布全国首个城市级文化区块链平台——文都区块链,为文化数据资源上链确权、文化数据资产流转共享、文化数据产品消费体验提供技术支持,助力文化数据更好发挥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
  “数据生产要素的全面助力将在发展新篇章中为创新、协同和科技驱动的生产力注入活力。”潘谷平介绍,该集团将加快采集文化资源专题数据,全力推进数据供应链、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深度融合。
  数据交易:是经济资源,更是创新动力
  日前,无锡橙果传媒有限公司购买的“荡口古镇文旅数据”,在无锡大数据交易公司(下称“锡数交”)成功挂牌并完成交易,成为无锡市首例公开挂牌并完成场内交易的文旅数据产品。
  荡口古镇智慧旅游信息化项目通过建设智慧旅游应用系统,沉淀的数据经采集、汇聚、关联、统计等加工后形成具有价值的数据资源,并围绕应用场景进行深度开发形成数据产品。橙果传媒总经理陈晔告诉记者,该公司购买的这一数据产品,基于荡口古镇智慧化运营,对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包括客流量、园区物联网设备统计、景区乘船、合营店自营店销售、停车场运营等数据。
  “荡口古镇文旅数据”深度融合了客流数据、停车数据、店铺零售数据等多元信息。为确保数据安全性及合法合规,该产品对客流峰值、游客年龄段分布、停车时长等多个维度进行深度清洗和分析,形成具有广泛应用价值的数据产品。该产品为相关企业店铺选址、广告精准营销、充电桩设备建设运营等应用场景提供数据支持,助力企业作出科学决策。
  陈晔表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中扮演着核心引擎的角色。随着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已成为推动经济运行的关键因素,并对传统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产生深刻影响。“未来,荡口古镇文旅数据产品将用于商业精准营销和广告推广投放。”
  数据供给:多级共享,降本增效
  江苏省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发展中心运营5年来,通过江苏智慧文旅平台正在推动文旅领域数据要素多元汇聚、多级共享,进而实现多场景应用,利用文旅数据要素数字技术创新赋能文旅产业发展和文物保护水平。
  江苏省建立健全文旅数据统一目录和标准,通过自动化采集方式归集闸机数据;通过统一购买的方式归集银联消费、美团本地服务、线上旅行社订单等数据;通过授权或交换共享方式接入景区、乡村旅游点、文化场馆、演出场所等监测数据,形成3.25亿条文旅行业数据资源。
  更关键的是,该中心打造省市县企四级数据共享体系,通过数据接口、自动化报告、小程序等多种方式,与8家省级单位、13家设区市文旅局、95家区县文旅局、40家涉旅企业进行数据共享。截至目前,累计交换数据0.9亿条。
  该中心还联合南京大学、文旅部质监所、美团等多家单位研发算法模型,通过融合多方数据计算,推出客流测算、消费分析、景区监测、风险预警等服务,提升旅游服务和行业监管水平。例如,客流监测覆盖全省838家景区场馆,实时发布259家高等级景区的舒适度指数,引导游客合理出行。
  通过批量采购数据,平均每个监测点位的采购价格约为原单采价格的1/5,数据采购成本明显降低。通过数据多级交换共享,平均为各市节省约100万元。提供约8.6万次“云游”服务,进一步拓展了文化体验新空间。同时,通过数据支撑,文物保护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今年已进行文物安全预警97次,形成文物安全执法闭环。形成红黄蓝分级评价体系,为全省53家重点景区假期治安、1.64万家文旅场所安全巡查提供数据支撑。
  (摘自《激活数据要素,开启未来文旅“金钥匙”》,《新华日报》2024年11月3日)
   
   
  对策建议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供需鸿沟弥合建议
  研究发现,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公共数据的供需匹配面临着信息不充分、价值不适配、成本不可控等方面的挑战。授权运营主体作为第三方运营中介,不仅需要扮演好“通讯员”的角色以传递供需信息,更需要发挥出“增值商”和“协调员”的作用来促进价值适配和降低对接成本,以弥合供需鸿沟。
  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首先,促进公共数据资源的供需匹配离不开持续稳定的“运营”工作,而不是简单地“一供了之”。而要做好“运营”工作,不仅仅涉及到技术层面的运营,更需要包括服务层面的运营,才能让数据源源不断地流动起来。
  其次,政府部门应充分引入第三方运营中介来促进供需匹配。在公共数据供需匹配过程中,运营中介的角色并非简单的信息传递,而是要致力于促成数据价值适配和降低对接成本。需要指出的是,公共数据供需匹配过程中的中介不仅包括经过授权的运营主体,在数据开放模式下,市场上也会自然形成扮演中介作用的企业或机构。政府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更重要的职责不是选定特定机构作为唯一中介,而是要培育数据中介的生态。
  最后,第三方运营中介不应也不可能“全盘包办”公共数据资源供需匹配的全过程,政府部门自身也仍然需要在传递数据信息、提升数据价值和降低对接成本等方面继续发力,以充分弥合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各种形式的供需鸿沟。
  在传递数据信息方面,政府部门应通过建立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制度、发布登记信息、提供查询服务,完善数据开放平台,编制公布开放数据目录并动态更新、完善数据字典、提供数据样本等多种方式来推动数据信息的传递,便于市场发现所需数据。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建立公共数据需求受理反馈机制,通过数据开放平台反馈、线下座谈、走访调研等方式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供需沟通渠道,并借助数据利用比赛、数据交易等活动加强需求导入,促进供需匹配。
  在提升数据价值方面,政府部门应致力于提高开放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稳定性;提高公共数据资源可用性,推动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数据源头治理和质量监督检查,政府部门可通过健全数据质量反馈处置机制,来引入数据利用主体参与提升数据质量和价值。同时,政府部门也应把握好限度和边界,优先促进现有公共数据的复用和“价值再发现”,而不是不顾投入成本甚至超越职责范围来为市场主体专门采集新增数据。
  在降低对接成本方面,政府部门应完善需求提出、需求受理、数据供给、安全监管、质量反馈等环节的管理规则,降低供需双向协商的对接成本。政府部门还应引导数据需求分流,通过数据开放平台来满足市场主体对低敏感度公共数据资源的需求,优先开放与民生紧密相关、社会需求迫切的数据;并通第三方运营中介来将具有高敏感性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成数据产品和服务后再向市场提供。
  (摘自《信息传递、价值适配与降本协调: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中的供需鸿沟研究》,《电子政务》2024年第10期)
   
   
  开发利用好公共数据资源
  《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到,到2025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初步建立,资源供给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重点行业、地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取得明显成效;到2030年,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制度规则更加成熟,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全面建成。那么,如何推动我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提供坚实支撑呢?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新联会会长、中企华评估董事长权忠光表示,随着公共数据共享汇聚范围不断扩大,对数据采集、治理、存储、算力、管理、运用的技术能力、能源消耗和成本控制能力等方面将会提出更高要求,建议大力推动去中心化数据汇聚技术应用,实现高效、低成本数据汇聚,以绿色、可持续发展方式推动高价值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同时,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将推动数据价值实现,与此同时应加强公共数据资源管理,逐步建立完善数据资产管理制度,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数据资产合规化、标准化、增值化管理,实现公共数据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谨防数据资源泡沫产生。特别是在公共数据资源管理过程中,数据确权、数据登记、应用场景、资产入表、合理定价及价值实现方式(如无偿使用、许可使用、数据资产金融化等)是数据资产管理、资源配置、数据流通应用和风险防控的基础性工作,建议下一步在具体操作细则制定、提升技术手段支撑水平等方面进一步落实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此外,数实融合是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方向之一。应积极探索创新合作模式,丰富数据产业生态,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先进技术的力量。比如,创新以数据资产、数据相关技术、资金等多种投资方式,孵化或招引相关数据要素技术服务提供商和投资者,围绕数实融合目标充分挖掘公共数据应用场景潜力。
  在谈到各地的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时,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教授杜小勇建议,可从以下三点着手:一是场景驱动。比如,结合破解“指尖上的形式主义”问题,系统地梳理各条块业务需要基层组织“感知”的信息是什么,帮助基层组织完善信息采集体系。“只填一张表”,不要“一事一议”去采集信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如果每一个业务系统,都需要基层采集数据,必然导致重复采集、多头采集,这是造成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目标驱动。各地可结合各自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明确堵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关的公共数据资源,以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是为了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是为各行各业赋能,助力各行各业数字化转型。三是树立标杆。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新生事物,普遍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的问题,需要各地在《意见》及有关文件的指导下,积极探索,打造一批标杆案例,让周边的人看得见、学得会。
  (摘自《我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迈出关键一步》,《人民政协报》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