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专题: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2024-01-15 12: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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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困境与对策
关于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的调查报告
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打通融资渠道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腾飞
如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供给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建议
二、各地举措
山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入金融“活水”
广州金融再发力!13条措施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经验
三、境外之鉴
海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
编者按: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遵循和路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金融多维度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健全,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方面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但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的特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面临供需信息“不对称、不匹配”,资金来源“渠道窄、门槛高”,投资主体“不愿投、不敢贷”等难题,制约其创新活力的进一步释放。当前,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三方亟需协同发力,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困境与对策
【关于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的调查报告】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县域经济增长、技术创新、发展新兴产业、提升就业率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融资道路上,却还是因为缺少抵押品而受到金融机构的冷遇,融资问题仍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下面,针对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作以分析。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有很多,但由于企业均处于初创和成长阶段,缺乏相应的优质条件,银行贷款就成为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能从银行得到的贷款不高且融资产品不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帮助不够,企业的资金压力较大。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一)企业经营制度不健全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综合规模相对较小,其制度体系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由于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透明度差,缺乏银行系统认可的财务报表和良好的经济记录,导致其资信水平不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融资。
(二)金融服务体制不完善
一是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都是以追求效益为宗旨,多数的银行在放贷过程中对于企业的信誉度、经营状况、规模等具有一定的要求,大量的信贷资金往往投入到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规模、信誉以及发展状况等问题的影响,导致银行不愿意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放款;二是目前银行只局限于上级行的信贷政策和产品,对于符合本地发展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金融政策和产品相对较少,无法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政府扶持政策相对较少
政府对于一些大型企业融资扶持工作较为重视,缺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宏观导向,缺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工作重视和扶持政策,在融资过程中存在各种障碍和问题,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四)缺乏可用于担保抵押的财产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积累不足,难以满足银行信贷抵押要求,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一般具有额度小、时间短、次数多的特点,而抵押手续繁琐,程序复杂,难以适应其要求,且抵押物的评估登记收费很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自身资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相当困难。
(五)企业上市融资能力不强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条件较高,现有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很难达到上市融资的硬性指标,企业上市意愿不强烈,极少能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支持。
三、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举措
(一)规范企业经营制度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与自身的素质紧密联系,一方面加强制度约束,促使企业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对企业进行综合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知识普及,规范其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信息透明力度,改善企业的融资条件。
(二)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鼓励商业银行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短、频、快的特征,借助互联网平台将各方信息与信用资料整合,最大减少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不断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办贷手续,促使企业获得信贷。
(三)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有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必须要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政策优惠手段、政策倾斜等方式,加强对一些具有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扶持,通过各种调控方式、手段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这样才可以不断的推动企业的发展。
一是通过政府搭建“政银企担”合作平台、设立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中心、金融服务站等,将金融扶持措施集中起来,为企业“通路子、找点子”,促进资金供需双方加深了解、达成共识,推动金企深入合作,助力企业实现融资;二是政府采用贷款贴息、设立民营企业纾困资金等方式对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及时解决企业流动资金困难问题,有力激发企业活力;三是建立“融畅工程”,以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高融资服务效率、促进产业发展和助企纾困化险为目标,加大企业融资精准度,引导企业健全财务制度,提高经营能力,优化各项经营指标,提升财务报表质量,让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更好合作,助力企业融资。
(四)建立无形资产抵押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专利技术多,甚至有创意的概念模型,鼓励商业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形资产不足以作为贷款抵押时及时推出知识产权质押等信贷政策,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入园惠企”活动,推动企业无形“知产”向有形“资产”转化,实现精准对接,有效助企纾困。
(五)引导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上市培育培训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上市融资培训活动,使企业尽快掌握资本市场的规则、准入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条件尚不完全具备但有上市、挂牌潜力和意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政策要求进行产权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发展壮大和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奠定基础,积极引导主营业务突出、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优势企业,跟踪调查,筛选进入省市上市后备企业库,拓宽融资渠道。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强政策导向
完善金融机构考核办法,建立财政性资金“存贷挂钩”考核机制,实行“多贷多存”。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更多的信贷规模,激励金融机构扩总量、调结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参与地方经济建设,深入挖掘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潜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
(二)优化金融产业投向
建议设立对金融机构涉农、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奖励补贴机制,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合力,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县域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优化营商环境,改进信贷管理模式,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提高各类金融工具的使用效率,全面推动和提升县域内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建议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
(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确保政府投入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有利于形成多元主体的市场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与运营效率,有利于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减轻地方政府债务负担。同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民营企业创办民营银行,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四)梯次推进企业挂牌上市
建议出台我县支持企业加快资本市场融资若干措施,积极推动一批企业改组改制,重点培育和扶持符合产业政策、具有我县特色行业和支柱行业背景、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上市后备资源。加强各类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在“新四板”挂牌融资。支持“新三板”优质挂牌企业分层或转板上市。鼓励和引导初创期创新型小微企业规范改制,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长板”先行挂牌,条件成熟后转“新三板”挂牌。加强与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的战略合作,在挂牌企业资源培育、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信息交流共享等方面展开全面合作,充分发挥“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直接融资、规范治理、价值发现等重要功能,共同推动我县中小微企业在“新三板”和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打造县域企业挂牌上市集群。
(摘自《关于破解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难困境的调查报告》,澄城县财政局网2023年10月11日)
【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打通融资渠道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腾飞】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支撑就业、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一直以来,由于经营稳定性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环境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个“老大难”问题。其中,科技型企业由于“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融资问题更为凸显。
近日,为破解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难”这一问题,强化对科技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营造更有利的融资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建设银行规范有序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内部评估试点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在今年,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针对破解中小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言献策,有关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
多种因素导致融资难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长期以来受到各界广泛关注。尽管各方都在全力推动这一难题的解决,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近年来也在持续提升,但受限于传统金融模式需抵押、重担保的局限以及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现实,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始终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统计显示,普惠小微贷款利率较企业平均贷款利率仍高出近20%,尚有超50万亿元的中小企业融资贷款需求没有得到满足。这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更为严峻的融资形势。
“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较小,尽管在知识、技术、文化、制度、管理等方面具有优秀创新力量,但由于市场变化、技术更新等因素,仍面临较大风险,因此,单靠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资本积累无法有效实现科技成果的产业转化。”全国人大代表司富春调研发现,实践中,成立时间短、轻资产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最大瓶颈。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处于初创阶段,资金主要投入到研发和设备方面,缺乏足够的固定资产积累。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主要考察企业的过往资信情况,一般会在贷款投放过程中要求企业提供足额的抵质押物,轻资产的现状直接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应的固定资产。
司富春同时发现,由于技术的快速迭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业务往往不确定性较强,导致其资金需求的计划性不强,这也是导致其融资难的重要因素。一旦出现突发紧急的订单需求,企业对资金需求的时效性要求就会较高。而金融机构一般都有一套针对企业的贷审机制,规定了一定的审批周期,这就导致企业资金需求的时效性与债权融资机构的贷审流程之间存在不匹配的情况,加剧了贷款难的现状。
信贷信用评级亟待创新
科技型企业一般都是“高人力成本、高研发投入、轻资产”,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能靠不断研发创新满足最新的市场需求来维系自身生存与发展。实践中,众多成长性良好却缺乏资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仅有极少数能达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标准与要求。
“一些已拥有研发成果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后续资金不足,技术成果往往无法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与市场缺乏符合科技型企业特征的信用模型息息相关。”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分析指出,目前国内外评级机构的评级较少针对中小企业研发专门的评级方法,金融机构对于中小企业也缺乏行之有效的风险评价机制。因此,探索中小企业信用评级技术,改进评级机制,缓解银行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将有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在朱建弟看来,针对大型企业的评级指标和尽调方法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评级指标应更加简化,指标数量应有所减少,注重企业经营情况,比如选用纳税、社保、用电量等数据,财务数据作为辅助指标。评级指标选取后,评级模型设定可以与历史逾期率挂钩,通过历史数据计算出相应的阈值和权重,确定最终可行的评级模型和评级方案。
他建议,开发符合技术贸易特点的金融产品,创新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融资的担保方式和风险管理技术,支持技术收储机制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引入大数据、智能技术等探索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推进科创金融信息互联互通,打破政务信息壁垒,实现科创企业信用信息、金融服务共享共用,建设和完善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依托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加强水电气、社保、公积金以及仓储物流等信息归集共享,并加强本地平台与全国平台的互联互通。
建立良性循环信用经济
鉴于目前尚缺乏成体系、可信赖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标准和系统,多名代表建议多管齐下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真正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史洪斌建议由国家权威部门牵头,建设统一标准的国家和省级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扩大信用评级系统覆盖面,鼓励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与信用等级高的中小微企业对接,引导中小微企业不断提升信用等级,建立良性循环的信用经济,加大中小微企业健全财务系统的推进力度,增加融资可行性。
在全国人大代表程蓓看来,通过深度挖掘企业账户收支流水大数据并叠加政务、市场等数据,通过专业工具来进行精准风险评级并授信,是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鉴于此,程蓓建议,一方面,由国家相关部委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抓手,建立“以企业银行账户为核心、以支付结算为手段、以收支流水数据为基础、以金融科技为驱动”的企业收支流水大数据平台,同步联合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数据交易所,共同组建涵盖企业、金融、政务、市场等多方数据的普惠金融大数据中心。与此同时,将普惠金融大数据纳入征信监管,搭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运营机制,由政府监督数据供给,第三方运营平台管理,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在监管的统一指导下,将普惠金融大数据视为传统借贷信息之外的征信“替代数据”,参照《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纳入监管,赋能金融提质增效,促进市场公平,助力信用体系建设。此外,还应当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推进产业数字化。
司富春建议,通过建立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的量化评估方式,与金融机构形成共识机制。同时搭建平台打造基于大数据的融资匹配模式,为企业筛选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引导企业调整经营管理满足金融机构的相关要求,也为金融机构发掘优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贷前、贷中、贷后提供包括企业成长性评价、风险识别、大数据贷后管理等相关服务,高效推动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投融资匹配工作。
(摘自《全国人大代表高度关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打通融资渠道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腾飞》,《法治日报》2023年10月17日)
【如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供给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极具活力和潜力的创新主体。国内外形势对企业的当前运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了广泛和深远的影响,相对于大中型企业群体,中小企业自身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弱,须财税、金融、科技等支持政策组合发力,不断优化企业的成长环境。
融资困局:初探浅尝,捉襟见肘
作为“专精特新”企业的代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一是期限长。相比基础性的传统信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更需要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成长型、长期性资金支持。二是贷款金额比一般的中小企业更高。央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末,专精特新企业户均贷款余额为7582万元。三是对股权融资的需求更为旺盛。“专精特新”企业大多数需要长期研发投入,流动性回收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相对于债务融资,股权融资没有本金偿还压力。通过股权融资能够更好地帮助“专精特新”企业进行长期研发。
针对上述金融需求的特征,现有的供给体系还存在许多缺陷,不能完全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总体上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缺乏有针对性的融资服务金融机构。目前,关于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的科技银行、科技支行、社区银行的建立尚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产品同质化严重,缺少有针对性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机构。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网络融资平台与中介服务平台较少,信贷供给市场层次不够丰富。此外,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还不够成熟,表现在风险投资机构数量较少、风险投资基金规模较小、退出渠道不畅、运作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与其他融资供给主体合作较少等。
第二,中小企业融资供给市场体系不够健全。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融资性担保贷款发展不够成熟,信贷产品创新不足;股票市场层次不够丰富,市场之间缺乏流通机制,市场进入、退出渠道不畅,中小企业股权融资规模较小;债券市场不够发达,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型债券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因额度限制导致发行规模较小;保险市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不够,相应保险产品较为缺乏。
第三,各供给主体与市场之间缺乏联动机制。政策性金融服务对政府政策的依赖较大,政府提供的中小企业财政资金市场化机制不够成熟,政策性金融与商业金融的合作力度不大,导致政策性资金运转效率较低。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联动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商业银行、风险投资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各具优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够深入,产品创新空间较大。
融资破局:政策组合,投贷联动
第一,发展知识产权评估,化解信息不对称难题。首先是构建知识产权评估的有效机制和规范流程。目前中国主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对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且主要采取传统的评估方法,分层次构建指标体系对知识产权进行综合评价的方法也比较常见,但是各指标的权重确定往往比较主观,导致不同的估计方法下价值评估的结果差异较大,可信度较低。近年来,一些金融机构探索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知识产权评估,通过大数据技术实现知识产权在金融领域的“信用化”,以一系列量化指标评价企业的持续创新能力,并对创新能力强、有市场潜力的企业给予差别化增信支持,解决科创企业仅凭财务指标难以获取银行融资的困境。通过“技术流分析+团队分析+企业经营分析”三位一体的评估,利用创新产品科技创业贷给予企业贷款支持,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评价难、融资难”的问题。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比如,上海作为全国要素市场的聚集地,再叠加上海金融法院的制度优势,可以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知识产权交易数据库,更加客观地为交易双方提供参考数据。在产权交易数据库的基础上,为后期知识产权政策评估或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奠定基础。
第二,强化财政支持,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分担机制。地方性政府性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建立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缓解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痛点,但是基金规模有限,基本由地方财政出资,且作为政策性金融业务,缺乏持续补充资本金的渠道。目前来看,只有个别省市建立了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未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要逐步建立并完善担保、补偿基金的资本(资金)补充渠道,以确保风险补偿制度长期的可持续性;同时,进一步细化对担保补偿基金的考核,确保相关资金的使用效率,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专精特新”领域。
第三,立足科技型企业需求,构建综合化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机构要满足不同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应从以贷款为主的服务模式,升级为“表内+表外”“商行+投行”“债权+股权”“融资+融智”的综合化、全方位服务。此外,很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都置身于产业链或者供应链之中,通过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完善供应链平台,可以很好地帮助银行识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企业的需求。
投贷联动模式是集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于一体的一种联动模式,即将债权与股权进行相融合。其中,商业银行负责对科创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而投资者或风险投资机构对科创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近年来,在政策推动下,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投贷联动金融服务模式。从银行视角来看,“投贷联动”在实践中可分为内部模式(与专业子公司的合作)和外部模式(与外部投资机构合作)两种。未来该模式可以进一步完善。
一是联合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在投贷联动模式中,由于科创型企业通常会有较大的变动与风险,这导致投贷主体中存在着一定矛盾。所以,在投贷联动这一过程中,投贷双方(银行与证券、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可以在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的阶段,联合建立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事前风险评估机制,事中控制机制以及事后退出机制,以有效控制参与各方风险。
二是进一步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投贷联动模式融资服务能力。政府加入有助于缓解“专精特新”融资瓶颈,实践中,地方政府通过成立引导基金以及科技型企业担保基金等多种方式,在增加资金供给的同时,有效分散“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风险,对增强市场活跃度,提高融资效率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优化监管制度,适度放宽对商业银行限制。适度放松包括并表在内的监管要求,降低投资业务对银行资本的损耗,以促进商业银行相关业务创新。
第四,强化政府作用,探索服务模式创新。由政府牵头,组织社会组织、金融机构、园区、企业等多方面共同建立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促进银企对接。一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及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对接机制,精准获客,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另一方面,加强产业园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共同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很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位于园区中,产业园区有规模效应,也更了解园区内客户情况,同时园区背靠地方政府,能够帮助这些企业获得更加直接和准确的支持。商业银行配合地方对园区在产业政策、财税甚至其他方面给予支持,为园区中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或其他服务,从而给企业的成长带来更加全面的支持。这样也有利于银行贷款的风险防控。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至关重要。2021年11月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地方政府建设科技企业信息平台,共享工商、社保、知识产权、税务、海关、水电等信息,通过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数据库等,缓解银行保险机构与科技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2022年,上海联合征信正式成立,并推出了“沪信融”App。在地方征信平台信用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中须注意以下两方面:一是注意数据的广度、质量;二是注意信息安全和保护。一方面,强化对银行等接入机构信息管理要求,获取的信息不得用于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的活动;另一方面,要依据“最小、必要”原则进行脱敏处理,防范数据泄露风险。
(作者为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 曾刚)
(摘自《如何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供给体系》,中新经纬2022年8月25日)
【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建议】
一、技术创新与融资创新并重,提高融资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解决资金问题,既要重视技术创新,更要重视融资活动创新。首先,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能够更好地吸引风险资本。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加大科研和创新投入,研发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同时,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优化公司的管理结构。融资创新方面,企业应针对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采取不同融资方式,创新股权与控制权安排,既满足资方要求又能保证控制权的稳定。比如,在创业初期以内源融资为主,积极引入天使资本;中期发展壮大后,可以利用股权融资引入风险基金并积极申请公开上市;在成熟阶段,企业可以扩大债务性融资来吸收资金。
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信息透明度
技术信息不透明、价值评估缺乏依据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担心过度披露导致技术资源侵占风险,对此,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与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政策上加强专利保护;在《担保法》《物权法》基础上尽快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融资法律,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制度等方面给予法律规范和保障;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评估鉴定机构,吸纳财会、技术、法律、金融等专业评估人才,科学、合理、有效地评估质押资产的价值;建立与完善质押融资交易平台,简化质押登记程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三、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金融机构风险承担能力
政府部门应发挥牵头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降低金融机构投资风险,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技术与风险承担能力。
1.构建企业信用监管协会,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统一企业信用评分办法等,实现企业信用的全面化、客观化评价,为商业银行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降低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
2.加快应用新技术手段,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通过大数据的集中、挖掘分析,对企业经营与财务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实现风险的实时识别与预警,扫清信息不透明与风险评估困难。
3.政府出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地区在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方面取得不少成功经验,如安徽省拨付20亿元充实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按照银行、政府与担保机构2:4:4的分担比例构建政府担保基金;江苏省打造创新信贷品牌“苏科贷”,贷款本金损失风险由省级、地方与银行分别承担10%、20%与70%。
四、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升融资效率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社会资源匮乏,传统的线下融资业务不易开展,而金融科技则利用数字技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这大大促进了社会网络关系的传播,投资人和筹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到对方。
首先,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动了科技金融机构信息搜索技术的变革,使投资者能够高效地捕捉企业在互联网中的交易、物流等信息,改善了信息结构,优化了信贷决策的信息环境,有效化解资金供需双方的信任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增长。
其次,数字支付系统可以有效补充企业信用记录,利用支付渠道与融资渠道相互关联的特性,增加融资渠道的可获得性,部分缓解小企业信贷约束。
最后,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了传统金融机构与融资业务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有利于金融服务市场下沉,完善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
(摘自《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其破解途径》,《管理工程》2022年第3期)
各地举措
【山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入金融“活水”】
“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意愿不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担保、无抵押’;融资难题未从根本上解决。”在指出上述问题之后,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孙海生发布了两项重磅新政——《关于加强科技财政金融协同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山东省省级财政科技股权投资项目改革工作方案》,其以7个方面的内容,试图破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上述场景,正是10月8日2023山东科技金融生态建设大会上的一幕。
科技企业既是科技创新的核心主体,更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其发展繁荣离不开金融“活水”。
根据大会透露的信息,近3年来,山东已安排省级科技股权资金16亿元,发放科技成果转化贷款564亿元,服务企业6200余家,在缓解企业融资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山东省济南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济南正式获批建设全国首个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重点在围绕企业需求,一方面解决其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另一方面则要解决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问题。”孙海生表示,政策要重点解决市场难以调节的投早投小问题。
记者注意到,两项政策聚焦“增信、投资、贷款、保险、担保、培育”6个关键环节,贯穿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在提升科技信贷供给能力、完善科技担保和保险体系、加强科技创业投资运作等七个方面协同创新。
为解决银行不能贷、不敢贷问题,山东将设立总规模达130亿元的再贴现引导额度,重点突出“科创和专精特新”特色;同时,加大对“鲁科贷”系列产品支持力度,贷款贴息最高50万元,贷款风险补偿比例提高到90%。在担保方面,山东计划拿出6000万元,加大对“鲁科担”支持力度,给予最高0.5%的保费补贴,发生资金代偿的,再给予最高20%的风险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可让科技型企业“本领”成“本钱”的山东省科融信综合服务平台在本次大会上亮了相。
据了解,该平台通过“政策引领+产业认定+科技增信”,构建了一套科技企业融资新模式。其依托已有的山东省科技金融增信平台、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等6大平台,整合银行、基金、风投、融担等机构资源,实现了各类信息互补互促、互联互认,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金融管家、上市辅导、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各项服务。同时采用“政策引领+产业认定+科技增信+金融服务”的模式,通过多维数据评价模型,从五个维度为企业精准画像,重点用“科创元素”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开发科技数据金融价值,让科技型企业的“知产”变“资产”。
“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必须始终以企业需求为核心,全力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及社会资本‘不敢投’‘不愿投’,全力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生态。”孙海生表示。
据悉,本次大会由山东省科技厅联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山东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共同举办。
(摘自《山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入金融“活水”》,《科技日报》2023年10月10日)
【广州金融再发力!13条措施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
为科技型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力争五年内全市新增上市高企100家、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发展、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10月11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管理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下简称《若干措施》),从优化间接融资支持、鼓励直接融资支撑、加强财政支持,强化数字技术赋能、谋划顶层设计等方面,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引导金融资源向各类科技型企业项目、重点科创产业链群集聚,加速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
形成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互补优势
“科技型企业获得融资过程中,存在的投资周期长、资产规模轻、科技迭代快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广州充分发挥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全国领先、基础研究能力突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完善等优势,探索创新科技与金融结合新模式,形成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互补优势。”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此,《若干措施》提出,鼓励银行机构为科技型企业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创新开发特色产品。指导广州市信贷综合服务中心拓展服务覆盖面。支持粤信融、中小融、信易贷等平台设立科技创新专区。扩大惠及科技型企业的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在穗新设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支持保险资金助力科技型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区探索建立科创金融服务中心。
同时,强化政府资金支持。继续发挥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区配套设立区级科技风险补偿资金池。充分发挥1500亿产业母基金、500亿创投母基金及50亿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投引带动作用,引导投早、投小、投科技。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
另一方面,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广州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助力产业领跑行动计划,实施高企上市倍增行动工作方案,力争五年内全市新增上市高企100家。推动设立广州市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基金,支持已上市科技型公司围绕“锻长板”“补短板”。鼓励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科创票据、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融资工具。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力度。大力培育私募二级市场基金(S基金)。利用QDLP和QFLP试点,扩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
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发展
为了解决科创企业抵押难题,广州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作用。一方面,健全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分担体系,支持广州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发服务于科技型企业融资的银行担保批量合作产品。另一方面,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同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多元融资服务,支持融资租赁公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融物”的特色金融服务。
支持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单独或组合的质押融资业务,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创新发展。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支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加强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公共数据运营试点推动公共数据与科技、金融行业数据融合应用。稳妥有序推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深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运用,支持金融机构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优化业务。支持将数字人民币应用于科技型企业补贴发放、投融资等各类创新场景。
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广深“双城联动”,积极争创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全力做好相关申报和试点准备工作,助力大湾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近年来,广州围绕“坚持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科创强市”战略,积极构建覆盖科技信贷、企业上市、债券发行、风投创投等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为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
数据显示,今年1—8月,广州金融机构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超170亿元,涵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创主体超14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已为广州市超11100家科技企业累计提供授信金额超140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额超840亿元。截至目前,广州市现有境内外上市公司229家,合计市值约3万亿元,募集资金超6000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超110家。
(摘自《广州金融再发力!13条措施助力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广州日报》2023年10月12日)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经验】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选择
(一)成熟模式
1.银行信贷融资模式
银行信贷融资模式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最为普遍。银行贷款资金来源相对比较稳定,但是银行借贷流程复杂。为避免商业银行自身的贷款风险,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放贷时会进行信用评估,在经营水平、财务状况、资质情况等方面严格审查。由于步骤繁琐,审核与放贷周期长,该模式在短期内会限制企业的经营发展。同时,中小企业主要通过抵押担保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而科技型企业固定资产比重小于无形资产,银行出于资金安全性考虑不愿意接受企业的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因此,银行信贷模式并不能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是将符合法律规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商誉权等)作为质押物,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质押物价值进行评估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贷款模式。知识产权质押在一定程度上能弥补传统抵押担保融资的缺陷,该模式可以较好地利用企业的无形资产,而不仅仅依赖较少的固定资产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因此,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比较受青睐的融资模式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具有重要作用。
国外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方面有一定经验,如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日本政府不仅颁布了保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法律法规并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而且还拥有成熟的二级担保机构,专门为商业银行提供信用担保。
(二)创新模式
1.投贷联动融资模式
投贷联动是既能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又有利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发展的新型融资模式。以美国硅谷银行实践经验为例,硅谷银行一方面对科技型企业进行全面风险评估,引入行业影响力、技术背景和知名VC/PE投资人对企业的认可度等审核指标;另一方面与美国众多创投机构保持业务合作,合作方式以FOF投资为主。当科技型企业与知名创投机构签署投资协议后,硅谷银行便向企业提供无抵押贷款。
与美国硅谷银行的“投贷联动”类似,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采取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的投贷联动模式。商业银行通过与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在风险投资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出价值评估和投资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用债权融资方式对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实行“股权+债权”联动融资模式。
2.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银行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相连接,为整个链条系统提供灵活使用的金融服务。当前,供应链金融在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方面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能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核心企业与上游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互相依赖,形成了稳固的贸易关系,交易过程简单稳定,能避免因交易的不确定性和意外性而增加额外费用。此外,该融资模式能解决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银行可以全面准确地获取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交易信息,避免对企业产生“片面印象”影响融资进度。
二、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经验
(一)成熟模式的创新升级
1.政策性创新金融产品信贷融资模式
近年来,苏州工业园区重点推出“园易融”。该平台的“科技贷”“创新积分贷”和“园科贷”信贷金融产品旨在促进苏州工业园区的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在银行信贷融资模式的基础上创新升级,通过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风险补偿资金池,以达到信贷风险分担的目的,形成一种创新型金融产品的信贷融资模式,进一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其中科技贷和创新积分贷这两种金融产品创新融资模式能助力有较强创新性、较高科技水平和可观市场前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前者是“资金池+银行”的风险分担模式,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后者实现“见分即贷”的授信方式,即将“积分”转变为“资金”,对不同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贷款额度,提升银行信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的精准性。
相较于“园科贷1.0”直接由园区风险补偿资金与银行合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园科贷2.0”属于其优化型产品。其是优选合作金融机构,构建政府、银行、担保各方风险分担的金融创新产品融资模式。该模式以信用再担保机构为领头,与创投公司和园区风险补偿资金共担信贷风险,并对金融机构给予80%的风险补偿,有效地打通资金链、激活创新链,加大对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园科贷”作为园区新型融资模式,累计为500多家企业提供了近50亿元授信支持,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利于企业稳健发展。
根据平台数据统计,这3款创新金融产品在促进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都做出了较大贡献。2019-2022年金融机构对“科技贷”和“园科贷”投放金额逐年增加,而2021年底推行“创新积分贷”初获成效,在1年内投放金额成功破零。
2.“知识贷”知识产权质押创新融资模式
“知识贷”是苏州工业园区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一种创新升级模式。这款金融创新产品促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就能向银行申请贷款支持,真正做到知识向资金转化。企业轻资产、无抵押、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和高风险让金融机构望而却步,而“知识贷”通过政府与银行合作,采用“园区资金池+银行”风险分担模式,专门用于支持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贷款,鼓励合作银行加大对科技生产的信贷资金投放,解决园区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2021年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总额6.29亿元,比去年融资规模增长近25%。
(二)创新模式的逐步推进
1.由国有创投机构主导的投贷联动融资模式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宝”是首个由国有创投机构和商业银行发起设立并深度融合的投贷联动产品,开创了“见投即贷”的投贷联动模式。如图2所示,该产品以元禾控股股权投资为基础,由江苏银行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商业银行与创投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共同持有科技型企业的股权并分享收益,践行“股权投资领衔、债权融资助力”的融资理念。
“元禾宝”产品是为科技型企业量身定制的。其覆盖业务广泛,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短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该融资模式具有审批材料简单、审核流程快速、融资额度较高、担保方式灵活等优点。此外,“元禾宝”提高了投资的力度与安全性。作为目前苏州市场上唯一一款真正实现突破的投贷联动创新产品,该模式的实施有效缓解了苏州慧维智能医疗、中瑞芯半导体、苏映视图像软件等园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
2.政府采购供应链金融创新融资模式
政府采购供应链金融融资是以政府采购为平台,中标政府采购的中小型企业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融资,且能获得银行低利率贷款的融资模式。作为全国首创依托政府运行的供应链金融线上平台,“园采贷”是对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的升级。
“园采贷”平台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通过该平台与商业银行征信中心合作,银行可以获得政府实时采购的交易数据、支付账号锁定和应收账款质押信息,实现线上融资闭环操作,大幅提升了数据采集和材料准备的工作效率。被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企业资质好、能力强,于银行而言就是优质客户,进一步降低了银行放贷的风险。截至2022年年底,“园采贷”累计为中小企业授信1.6亿元,提贷1.4亿元,惠及企业30家,企业实际平均融资成本比自办贷款低7%。
(摘自《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以苏州工业园区为例》,《科技创业月刊》2023第7期)
境外之鉴
【海外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功经验】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我国在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局的过程中可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一、建设多样化的融资渠道
海外发达国家为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采取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手段,包括银行贷款、风险资本融资、融资租赁等,其中有很多可以为国内所借鉴。比如欧洲的投资银行利用自身在国际金融市场中的优势地位建设特定的融资渠道,通过全球性的资金来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并将风险进行分散。日本在此方面也进行了较为成功的尝试。一方面,政府牵头建立了相应的融资体系,并出资成立相应的担保机构,最大限度地确保企业能以低成本获得融资;另一方面,为帮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日本政府出资认购企业发行的股票、债券等。
二、完善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美国建立了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为国内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美国的信用担保体系主要有3种类别:第一种是全国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直接运作;第二种是区域性的专业担保组织;第三种是偏社区性的中小企业担保组织。3种信用担保组织的区别在于业务范围及重点不同,在这几种信用担保组织的作用下,美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三、建立完善的法律保障
良好的法律环境是企业发展的根基,随着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逐渐凸显,海外主要国家均针对中小企业出台了一系列保障融资的法律,这也为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环境建设提供了借鉴。美国为促进本国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保障企业发展的法律文件。早在1890年,美国政府就出台了第一部保障中小企业利益的《谢尔曼法》,防止大企业垄断对中小企业造成影响。此后,美国针对中小企业保护的法律基础日趋完善。1953年,美国政府颁布《小企业法》,对小企业进行明确地定义,之后又从资金、技术、就业、投资等多个方面出台法律,如《小企业投资法》《小企业技术创新法》《小企业振兴法》等。
四、建立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
美国资本市场较为成熟,且功能划分清晰,比如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建立的初衷就是为一些发展前景好但当前盈利状况较差的中小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融资。当前,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不仅服务于美国企业,也为其他国家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截至2022年底,仍有4046家企业在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中不乏已发展成行业巨头的知名企业。除全国性的股票交易所外,美国还建设了一些地方性的交易市场以及场外交易市场等,服务的差异性较大。日本有大量风险投资机构,会对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进行注资,帮助企业发展壮大,随后也把这种模式推广至全球,比如阿里巴巴最初的大股东就是日本软银公司。
(摘自《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破解路径研究》,《金融科技时代》202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