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综述——他乡的“老漂族”如何不再“漂”?

2021-12-31 10:59:00    字号:

  “老漂族”作为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产物,近年来逐渐引起社会的关注。因照顾晚辈而从农村迁移至城市,在异乡漂泊的流动老人群体,被称为“老漂族”。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老年流动人口规模在2000年以后增长较快,从2000年的503万人增加至2015年的1304万人,年均增长6.6%。这其中,照顾晚辈是老人流动的第一大原因,比例高达43%,为与子女团聚或自行异地养老的比例为25%。而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已超过2.6亿,占比18.7%。有专家预言,随着异地就业人数的增加和“二孩”、“三孩”政策的落地,“老漂族”群体规模还会扩大。
  由于知识老化、语言不通等原因,生活不便、精神苦闷成为“老漂族”的普遍状态。一方面,这些老人远离家乡,熟悉的社交圈子被打破,婆媳矛盾等问题难以缓解;另一方面,他们的医保等与老家脱节,无法享受所在城市的福利,如何关爱这个群体,提高他们的幸福感、归属感,是必须尽快解答的时代之问。
  一、“老漂族”面临的问题
  (一)制度障碍
  1.福利不互通让“老漂族”无法享受“同城待遇”
  “老漂族”离开原居住地后,一些与户籍相关的福利就相继失效,医保报销、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老人救助等制度,存在地区间不互通、相差甚远问题,这都给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在目前实行的社会医疗保障中,城市居民实行的是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种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实行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同时,就医、结算均实行属地管理,要求就医取药实行定点管理。这些制度是分层分类设置的,对于从不同省市来到一个城市的“老漂族”来说,与原户籍地域属性相关待遇存在的地区差异,会导致其社会融入困难。虽然有的城市实行了异地就医报销协议制度,但目前仍然不能覆盖到全国所有省市。这种状况导致的问题包括:一是病情发生后,无法在当地直接报销医疗费用,必须在居住地就医导致报销难,或因路途遥远来回旅费较高增加了医疗的成本;二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本地居民的医疗报销比例较高,同时城市医保与农村医保差异较大,因此“老漂族”不敢在城市医院看病,这给他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不平衡,也严重影响了身体健康。
  2.属地化管理让“老漂族”无法享受现居地的社会关爱
  目前我国对于“老漂族”的异地管理以及政策扶持尚处于摸索阶段,在现有户籍制度基础上建立的城乡社会结构导致“老漂族”无法享受与当地拥有城市户籍的老年人同等的待遇,如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进政府投资的公园等一些社会福利,或当地政府给本地户籍老人的优待福利政策等,“老漂族”均不能很好地享受。许多“老漂族”从未得到过政府和社会提供的补贴救助,导致其日常生活困难重重。据悉,老人优待证通常是针对本市户籍,而外地户籍要在本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者可办理,在本省通用通优。可见,老人的优待权是以户籍为前提的,并且各省市的规定和享受范围不尽相同。因此,“老漂族”在移居地因属地化管理而不能获得相应的社会优待,无法感受到现居地的社会温暖和关怀。但由于年龄和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弱势,他们又没有意识、没有方向、没有渠道更没有能力去向国家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也加重了其失落感和自卑感。
  (二)经济问题
  1.因生活状态的改变引发收入“缩水”
  经济收入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前提和基础,而据调查显示,只有不到两成的“老漂族”原来有稳定工作,有较高的退休金。大多数“老漂族”在迁移之前主要以务农为生。他们原来的经济来源主要包括务农、打工以及养老金等几个方面,月收入大都在2000元之内。养老金要到60岁以上才能领取,每月大概在50~100元之间。而导致他们收入“缩水”的原因包括:一是迁移到其他城市离开了自己熟悉的环境,务农或务工方面的收入来源基本消失;二是迁移使他们无法享受到当地政府的一些福利或实物补贴;三是城乡差距和城市间的消费差距悬殊,他们原来的经济收入根本就不足以支持生活所需,也会导致他们收入“缩水”。另外,子女所能给予父母的经济支持也非常有限,因此“老漂族”普遍遭遇了经济方面的困境,或多或少地感到有经济或生存的压力。
  2.居住实态影响了“老漂族”在迁居地的心理感受
  居住实态包括居住条件和居住形式两个方面。居住条件是指住房面积、配套设施、用品用具等;而居住形式是指跟子女蜗居一室还是有单独的生活空间。居住实态是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体验,它直接影响其幸福感和舒适度,也是“老漂族”融入社会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一部分“老漂族”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生理机能减退,环境的适应能力也相应减弱,希望住房楼层低,温暖舒适、安全便利。”“老漂族”迁移到新的城市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基本上是三代同住。而需要“老漂族”帮助的子女们大多数正处在事业的成长期,经济能力有限,居住条件不算宽敞。这种居住条件的改变也给“老漂族”们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孤独感和亲情缺失感都会油然而生。
  (三)社会困境
  1.地域文化差异导致生活不适
  不同地区的文化差异对人们思想观念的形成、行为方式的表达、事物认知的体会具有决定性作用。“老漂族”从异地迁移而来,到新的环境后必然有文化风俗上的不适,从而导致“水土不服”。例如饮食文化差异使得一部分“老漂族”认为居住地食物食之无味,难以下咽。又如节庆传统上的差异使得一部分“老漂族”完全不能适应现居住地的风俗习惯,比如北方过中秋喜欢全家围坐在一起吃饺子,而南方人则会准备一顿丰盛的家宴,一起吃月饼。但“老漂族”还是喜欢保留家乡的传统,这反映了根植于他们内心的对于家乡的思念。
  2.语言不通造成交流困难
  绝大多数“老漂族”来自农村,他们中的许多人只会讲方言,不会讲普通话,离开家乡进入城市之后,人际沟通变得非常困难。对于“老漂族”来说,方言是几十年形成的语言习惯和最为熟悉的表达方式,已经固化为其最为便捷、最得心应手的技能之一,到了新的环境后,“听”和“说”处处受阻。如一些物品的称谓和词汇表达都不一样,他们以往习惯的各种家乡话都派不上用场了,跟别人交流时只能靠语境和上下文来体会其中的意思,有时也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误解。虽然一些“老漂族”也可以使用普通话作为交流的语言,但是毕竟平时使用得比较少,比较生疏,再加上口音重,讲话难以让人理解,从而也影响他们日常交流与社会融入,结果就是“老漂族”经常是一个人独来独往。
  3.偏见和误解导致的排斥
  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社会,一直以来农村和城市就像两个不同的世界,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多偏见和误解。在相当一部分城市市民眼中,主要来自农村的“老漂族”们封建、保守、无知、懒惰、肮脏……于是,他们便会选择与这些“老漂族”保持距离。因此,农村“老漂族”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却难以与市民成为朋友。此外,作为外来者,他们会与当地居民分享城市公共资源。很多市民则把农村“老漂族”看成是外来的入侵者,不仅侵占了他们的公共资源,而且还对他们的生存环境和服务设施造成了破坏,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便。因此从自身利益出发,他们会对农村“老漂族”产生天然的排斥,导致“老漂族”很难与当地人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
  4.社交圈中的边缘群体
  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或个人与组织之间由于社会交往和接触而形成的一种联系。然而,“老漂族”的社会关系还是局限于由亲密的血缘或地缘关系形成的代际关系、同乡关系、邻里关系等,表现在交往中具有情感性或共同话语。其社会交往圈较窄,有比较强的封闭性、内部倾向性和内卷性。相当一部分“老漂族”与外人的交往仅限于点头之交和聊聊家常,互留电话或情感交往很少,更不太可能相互串门。这种交往具有偶然性和不稳定性,双方的心理预期都比较低,难以形成稳定的社会关系。另外根据调查,“老漂族”群体的社区融入状况不容乐观。由于经济弱势,又主要是寄居在子女家,社交圈狭窄,他们在社区事务中难以以主人翁的角色参与其中。也就是说,他们往往抱有一种旁观心态,处于社区的“边缘地带”,表现为在社区生活中角色意识弱化。一部分“老漂族”几乎不参加社区事务、社区治理、文体活动。在老人们自发组织和发展起来的社区管理和娱乐组织中,因“老漂族”在社区生活中的临时状态,他们难以获得信任和关注,使得他们在组织外徘徊而缺乏积极性。
  (四)心理不安
  1.难以获得社会的身份认同
  身份认同是一个人归属的社会范畴和社会对个人行为方式和价值观的认可,是一个人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重要来源。对于迁移的“老漂族”来说,身份是影响其在居住地享有各种权益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和户籍管理制度把整个社会一分为二,户口被视为居民身份的标志。据一项调查显示,有六成以上的“老漂族”认为,他们不是本地人,是依靠子女而寄居在此。虽然生活在城市社区,他们在心理上仍然认为自己是乡下人。虽然我国当前在大力推进户籍改革,弱化户籍作用,但户籍仍是居民不可替代的身份标志,拥有了本地户口就意味着拥有了其配套的社会福利制度;而外来的“老漂族”则因没有本地户口,会在文化、制度、福利等方面受阻,难以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2.安全感和归属感缺失
  归属感是指当个体被地域及群体所接纳时的感受,是自我实现的途径。根据调查,有近六成的“老漂族”表示,虽然来到了城市生活,但是他们中的大多数仍然将自己及自己的未来定位在老家,认为自己只是迫于无奈暂时寄居于这个城市而已,对自己居住的社区没有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始终保持一种“陌生人”的感觉。虽然许多城市从物质条件、硬件设施等各个方面努力为流动群体提供便利和舒适的环境,以期提高了他们的归属感,但是对于大多数“老漂族”而言,城市无法替代拥有原生地缘与亲缘的老家。在他们看来,城市是子辈的家,老家才是他们要叶落归根的地方。并且,面对陌生的环境和复杂多变的世态,他们多少有些手足无措和难以适应,从而产生了不安全感。在日复一日照顾子女及孙辈的紧张忙碌当中,他们的内心始终处于分裂的状态,虽然身处迁居地,但是心里却一直想着逃离。
  3.照顾孙辈责任重大,力不从心
  照顾孙辈,是“老漂族”选择随子女生活的一个主要原因,在当前公共托育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形下,隔代照料不仅解决了家庭婴幼儿照料的燃眉之急,同时也为社会带来了重要价值。然而,为孙辈提供隔代照料是一件十分耗费精力与时间的事情。“老漂族”不仅要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还要照顾晚辈、接送孙辈上下学、烧饭洗衣打扫卫生等,非常辛苦。由于年龄的原因,自身的生理机能逐渐下降,过度操劳导致他们的身体更加容易出现问题。虽然为家庭、为晚辈付出了很多,但老人们还是处处担心自己做得不够好,担心自己的体力、精力不济,没有帮上忙,反倒成了孩子们的负担,对于“老漂族”来说更多的是力不从心。并且,父辈与子辈,由于生活方式和理念不同,在教育观念、处事风格、人际交往等多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异,因此会产生诸多矛盾与碰撞,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家庭正常有序的生活,也会消磨家庭代与代之间的情感支持。可见,“老漂族”的隔代照料也是一把“双刃剑”,由照顾孙辈所引发的代际矛盾势必影响家庭的和谐,同时也会对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二、“老漂族”现象的成因
  (一)托育服务严重缺位
  据统计,我国每年至少有1000多万的婴幼儿需要照料。然而,我国当前0―3岁托育服务供给仍然处在极度缺位的供需矛盾之中,这个年龄段的婴幼儿在我国各类托幼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50%的比例。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由国家和单位主办的托幼机构退出历史舞台,致使学前教育资源匮乏和公办托育服务供给萎缩,托育服务严重缺位。虽然社会机构提供有托育服务,但其大多数只接收2岁以上儿童,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同时,一些托育机构的服务资质、服务质量、师资结构等都难以符合行业要求,甚至连基本的安全都难以保障,使得大多数家庭依然选择由家庭成员照料婴幼儿,相对较为清闲的家庭老人则是首选。于是,“老漂族”成为婴幼儿照料的主力群体。
  (二)女性追求职场发展
  在传统性别角色的固化观念下,家庭婴幼儿的养育主要由女性承担。然而,随着年轻一代女性文化程度的提升及其自我价值需求的扩大和职场期许的增强,传统育儿角色在逐渐发生转变,多数女性在工作与育儿之间面临两难选择,育儿和事业不可兼得。尽管产假政策已经实施多年,但半年产假并不能让人完成对婴幼儿的照料,根本无法与幼儿园的3岁接收龄形成无缝链接。因此,一些家庭为了职场发展,不得不让老人承担照料婴幼儿的重任。
  (三)育儿成本居高不降
  “二孩”、“三孩”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关系到人口红利、社会资源、养育成本等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然而,由于育儿成本居高不降,诸多家庭想生却养不起。随着全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年轻父母们的育儿消费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育儿方式也在不断追求进步。从产检的项目选择到生产方式的转变,从营养喂养到照料方式的变革,都在增加育儿成本。因此,为压缩育儿成本,在喂养、医疗、教育等直接消费不能“穷孩子”之外,一些家庭只能从照料方式上想办法。“老漂族”照料,不仅不需要高额成本,还能用老人的养老金、退休金补贴家用。这就是当今“老漂族”成为一些家庭照料婴幼儿主体的原因之一。
  (四)隔代照料传统观念
  在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的尊老及孝道文化的影响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主要的一种养老模式。“老漂族”与子女一起生活,一方面能够依靠子女获得家庭支持和照顾,另一方面也为子女家庭提供了重要的照料服务,即隔代照料。在大多数“老漂族”的传统观念中,照顾孙辈,不仅是血脉传承的义务所在,更是增强原生家庭与子女代际联络的重要情感纽带。老年人选择随子女生活,既消除了孤独与无望,又获得了含饴弄孙带来的天伦之乐,既能实现自我价值,又能缓解子女生活压力,平衡公共托育服务不足所造成的公共资源短缺问题。因此,从主观意愿讲,多数“老漂族”认同他们的隔代照料,愿在其中“乐享晚年”。
  三、关爱“老漂族”,全社会在行动
  (一)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包括“老漂族”异地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发展
  “老漂族”养老问题实质是老年人异地养老时,如何享受居住地养老服务和养老保障的问题。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推进包括“老漂族”异地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发展。
  1.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发展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38.6万个,其中社区服务指导中心809个(其中农村27个),社区服务中心2.3万个(其中农村0.8万个),社区服务站13.8万个(其中农村7.2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3.5万个,比上年增长34.6%,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7.6万个,比上年增长22.6%,其他社区服务设施11.3万个,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24.4%,其中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79.3%,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站)覆盖率14.3%。城镇便民、利民服务网点8.7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11.6万个。
  2.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不断加强
  “十三五”期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累计投入50亿元(每年投入10亿元)用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提出各地要大力推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的主体,培育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实行增值税减免、所得税扣除以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免征或暂缓征收,全额免征或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此外,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小微企业,还可享受国家出台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央财政每年均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城镇社区福利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五保供养设施、光荣院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其中2016年安排13.1亿元,2017年将继续安排福利彩票公益金13.2亿元,支持地方老年福利机构建设。支持地方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2014-201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48亿元,支持吉林、山东等8省设立养老服务产业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养老产业。
  3.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
  截至2016年底,全国有27个省份出台了高龄津贴政策,20个省份建立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17个省份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财政部会同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联网结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16〕23号),启动新农合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印发了《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9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5号)等相关文件,推动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目前,除西藏外,全国31个省份均建立了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我国医保以市级统筹为主,各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具体政策不统一,要实施全国统一的医保报销比例仍有困难。关于异地就医报销不透明,促使相关单位明示医保内容范围的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已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各地在充分利用现有12333咨询服务热线和人社门户网站的基础上,拓展多种信息化服务渠道,提供就医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分布信息、参保地报销政策信息等。您所在的江苏省2016年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年实施刷卡超过145万人次,及时结算医疗费用27.8亿元。截至2017年5月5日,江苏省已经全省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住院开通定点医疗机构105家,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可在这105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刷卡结算。
  4.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础不断夯实
  按照“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全面加强、突出重点”的原则,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在职远程教育培训。截至2016年底,全国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31个,培训基地68家,有134所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全国养老院职工总数约35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20%,专业技术技能人员超过60%。养老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素养不断提升。
  (二)区域联动,让“老漂族”养老不再难
  1.京津冀:养老服务联动 三地民政部门共同签署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21年7月,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第五次联席会议在天津召开,三地民政部门在会上共同签署《京津冀民政事业协同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明确将在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干部人才交流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协同发展。
  依据行动计划,三地将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向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出台落实北京养老项目向廊坊市北三县等环京周边地区延伸布局鼓励政策,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社会资本通过建设、收购、合作、改造等多种方式,在环京周边地区建设运营养老机构,增加区域养老服务供给。
  计划明确,三地将完善养老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完善京津冀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三地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方面交流合作;做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工作,鼓励雄安地区养老服务人员分批次到北京市定点公办养老机构实践交流,加强两地政策学习、经验分享;推动跨区域购买养老服务合作,研究制定北京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服务标准,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改进购买服务的方式方法,拓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深化跨区域购买养老服务合作。
  北京:社区融合项目让“老漂族”找到“家”的感觉
  在北京市房山区,由该区社工联合会进行的随迁老人社区融合项目,以长阳镇8个社区为实施区域,以55周岁以上的随迁老人群体为直接受益人群,社区其他居民为间接受益人群。社工联合会开展集体做美食、集体生日会、歌唱比赛等随迁老人社区融合项目,让500多名随迁老人在社区找到“家”的感觉。该项目除了组织随迁老人参加活动外,还建立了随迁老人社区档案,对有特殊需求的随迁老人建立档案,掌握他们的基本信息、兴趣爱好和精神需求。一些养老机构也加入其中。例如,大美枫林公司开展的“壮心苑”项目,正尝试配合社区建立随迁老人服务站,通过开展书法、绘画、歌舞等文化活动,让他们真正快乐起来。
  2.长三角养老一体化步入快车道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沪、苏、浙、皖三省一市民政部门会同各区、各地政府部门,积极推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
  (1)四地形成高度共识,按下区域养老一体化“加速键”。
  2018年四地在上海签署《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上海共识》,2019年在合肥签署《深化长三角区域养老合作与发展·合肥备忘录》,全面落实共识,完善工作网络,开展合作行动。2020年12月《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表决通过,其中“总则”“服务协调发展”“养老产业促进”三个章节中均明确了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要求,为区域养老合作提供了法制保障,将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加速发展。
  (2)推动长三角“41城”签约,形成联动发展新态势。
  截至2020年底,上海已有浦东、静安、长宁、普陀、松江、青浦等13个区与三省苏州、南通、嘉兴、湖州、芜湖、池州等27个市(区县)签署了区域养老服务协作备忘录,在文化旅游同城待遇、智慧养老产业协同、养老服务相关标准共享、养老服务经验交流等多个方面为长三角区域41城全面合作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打开了共建共享的新局面。
  (3)促进养老资源共享,为老年人异地养老提供新选择。
  在三省一市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10月22日在上海发布了首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共有20个城市、57家机构的25698张床位跨区域开放,所有机构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均向公众公开,确保广大市民可查可用可选。异地养老机构名单将定期更新,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异地养老选择。
  (4)打造长三角(东台)康养小镇,建立跨行政区康养政策协同试验区。
  2020年12月16日,总投资700亿元的长三角(东台)康养小镇项目在南京正式签约。上海市副市长彭沉雷、江苏省副省长赵世勇见证项目签约。长三角康养小镇由盐城市政府、东台市政府和上海地产集团合作共建,选址在东台沿海经济区,总占地17.1平方公里,其中一期9.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15万人,拟打造长三角区域康养服务一体化示范区、跨行政区康养政策协同试验区。“康养产业作为典型的‘内循环’产业,属于大健康、大旅游、大消费范畴。”加快建设康养小镇,是在提供高质量消费供给、培育新发展格局上积极探路,将推动盐城与上海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5)长三角示范区全面试点,率先推动养老服务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三地签署《长三角示范区区域养老服务协作备忘录》,全面当好融合发展的“先遣队”和开放再出发的“排头兵”。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的大力支持下,目前三地养老设施全面开放,医保异地结算免备案,试点建立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百岁老年人高龄补贴统一标准,在多个方面取得成效。
  (6)加强区域养老数据信息共享,推行多项便民便捷服务。
  依托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开通长三角频道;建立了区域养老信息发布和行业管理的统一门户,尝试养老机构一网通办备案管理,让“数据多跑路,个人和企业少跑路”;积极利用养老服务数据,开发转化成公共服务产品,为市民和企业研究机构提供各类信息资讯和养老指南,尝试搭建长三角智慧养老平台信息化框架。
  (7)构建立体工作网络,为一体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在政府层面,四地民政部门建立区域协商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四地省级行业协会搭建行业平台,在行业交流、行业发布、行业研究等方面开展区域合作服务;参与养老产业的国资国企搭建长三角国资养老产业发展平台,聚焦产业资源对接项目合作,构建国资国企参与养老产业发展的生态圈;成立上海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促进中心,具体承接与落实养老行业区域合作创新任务,在政府、行业、老年人中搭建桥梁,成为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发展的“孵化器”和“加速器”。
  (8)强化养老行业供需对接,助力养老产业协同发展。
  连续两年在上海老博会设立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联合展区,长三角26个城市100余家养老单位同台参展,通过品牌运营、人才培养、智慧养老、区市合作四大板块诠释区域养老多业态发展。进博会期间两届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论坛同期举办,成立“长三角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千亿俱乐部平台”汇集业内专家、高校、企业家、投资人等各方力量助力行业蓬勃发展。三省一市先后举办了各类老博会、论坛等一系列活动,增进交流,互通有无。在2021年新年伊始,来自长三角的政、企、社各界精英齐聚上海长宁,共享合作,共谋发展,又一次推动了三省一市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前进脚步。
  1)上海:推进区域养老服务合作,坚持多方联动形成合力
  2020年1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文件强调,要加快推进区域养老服务合作。推动养老服务产业统筹规划布局,建设区域养老服务公共信息平台,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标准、照护需求评估标准互认衔接,制定区域产业资本和品牌机构进入当地养老市场指引,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协同开展养老服务行业联合执法监管。建立跨区域养老服务补贴等异地结算制度,研究规划和建设异地康养基地。
  2)江苏: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让“老漂族”享受一体化福利
  2020年4月,江苏省政府引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文件强调,要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开展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区域协作联动,确保覆盖全体居民。创新跨区域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沟通和应急联动机制,推进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平台跨区域联通,完善住院费用异地直接结算,开展异地就医门、急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合作,推进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推进社会保险异地办理,开展养老服务补贴异地结算试点,促进异地养老。
  至2020年4月末,江苏省所有统筹区实现与浙江所有统筹区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南京还向滁州、马鞍山、芜湖、宣城四市开放预约挂号、医检报告查询系统。公共服务打破“楚河汉界”,“老漂族”享受到更多一体化红利。
  3)浙江杭州:名正言顺,让“老漂”不再漂
  “幸福家园工作室”是杭州市首个“老漂族”工作室,为杭州市委党校老师方秀云创立。起心动念于2012年,2013年开始筹划实施,到2015年草创前期,一直没有场地,停停歇歇进行间断性活动,一度曾试行开展“走读杭城”项目,考虑到外出活动的难度与风险太大,最后不得不终止。2016年6月以后,“幸福家园工作室”有了固定场地,形成了每周三下午的常态化定期、定点活动,还在2017年10月申报了街道公益创投项目。
  “幸福家园工作室”的宗旨为“向上向善共建共享自助互助利己利人”,鼓励老年人自助互助,推动文化养老、幸福养老。工作室不仅为“老漂们”提供一个聊天平台,还会邀请专业人士来上课,提供“私聊”服务等,让“老漂们”真正心有所属。
  3.广州:“医保异地结算”路短了 服务温暖他乡人
  近年来,国家异地结算的政策给众多异地住院参保人带来了巨大便利。广州这座城市,有很多新移民,也有很多“老漂族”,如果在医保的政策上给予更多方便,能让他们更加把广州当成自己的家。
  广州医保也在持续大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据统计,2020年以来,广州市新增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达到35家;省内外能够为广州参保人提供异地就医联网服务的定点机构也增加了6000多家。广州是华南地区优质医疗资源最为集中的城市之一,也是整个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异地就医聚集最多的就医地,外地参保人在广州就医结算需求巨大,2019年1月至今,广州作为就医地为异地就医参保人提供联网结算服务达142.16万人次。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建龙此前受访时介绍,下一步,广州还要力争将部分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范围,并进一步拓宽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渠道,加快实现全流程网办备案。关于门诊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陈建龙透露,接下来会根据省统一部署,积极探索门诊特定病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信不久后,大量长居异地的参保人尤其是老年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医保待遇问题,会有解决之道。
  四、帮助“老漂族”融入随迁城市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层面
  1.构建多元一体托育服务供给模式
  推动和完善托育服务供给,是当今中国社会对婴幼儿照料事业提出的更高要求,尤其是在“二孩”、“三孩”政策和人口老龄化的双重现实条件下对社会保障制度提出的强烈需求,是人口问题与社会保障问题相适应、求平衡的现实社会问题。随着我国人口结构和政策的变化,传统意义下的“隔代照料”已无法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只有政府构建完备的托育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才能缓解“老漂族”的照料压力,减轻家庭负担,促进人口的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此,政府要占据主导地位,从政策实施到具体落实,都应坚持为民解忧的基本原则,真正为千家万户和祖国的下一代带来实惠,从而真正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料服务机构,鼓励各用人单位在办公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料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幼班及各类婴幼儿照料机构,招收2~3岁的幼儿;同时,向市场放开准入条件,经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后,引入各级各类提供托育服务的照料机构,提供多样化、全方位、适应各年龄段的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照料服务。尽管对于婴幼儿来说,家庭仍然是育儿主体,但随着生育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家庭对公共托育服务的需求在不断攀升,可以说当下的社会托育服务已经成为非常迫切的民生需求。因此,市场应发挥其调节作用,帮助家庭分担托育服务供给的重任,改变当下家庭托育能力不足的现状。
  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组织是当前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抓手,也是政策实施、社会服务的基本落脚点,就托育服务的多元供给模式来说,不论是家庭的自我服务,还是市场的补充服务,都离不开社区所提供的平台。因此,要按照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加大力度建设适用完备的托育服务供给设施和配套服务;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推动政府购买,向民众提供多样化托育服务,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和知识,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参与托育服务多元供给。
  2.给予“老漂族”更多社会政策倾斜,强化社会保障
  社会政策作为正式的制度性支持,可以为加快“老漂族”的城市社会融入提供政策保障。但就目前的状况来看,政府及相关公共管理部门对“老漂族”问题的关注还不够,很多社会福利和保障政策都没有能够将老漂群体覆盖。“老漂族”的城市社会融入其实就是外来人口本地化的过程,政府作为公共政策的制定者与公共利益的维护者,应积极承担起“老漂族”的社会保障责任,其中的关键是要打破户籍框架的限制。目前相关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政策仍具有明显的户籍分割痕迹,平等服务社区内常住人口的政策理念有待进一步推进落实。要加快推进城乡户籍制度与相关社会福利制度挂钩,将“老漂族”纳入当地街道、社区服务网络,使福利政策惠及常住人口而不仅是户籍人口。各地可根据实际的财政状况,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福利政策,解决“老漂族”社会保障的管理和居住地两不靠问题。只有对于与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各种配套制度的改革推进,才能真正使户籍改革得到松绑和推动的可能,逐步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将户籍和社会福利逐步脱钩,让老漂们享受与本地居民同样或者类似的福利待遇。
  具体措施包括:享受本地老人优惠政策,如公交免费(优惠)、定期免费体检等,以体现社会的整体性和包容性;调整养老政策,使传统的养老模式多元化,将家庭养老模式与社区养老及专业机构养老有机结合起来;探索开辟“绿色通道”,制定特殊优惠政策解决“老漂族”群体看病难问题;出台针对“老漂族”家庭的税收优惠或补贴政策来减轻其经济负担;把“老漂族”纳入廉租房等考虑范围,以缓解几代人蜗居在一起的囧境等。
  3.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网络,完善异地医疗保障
  对于异地医疗,“老漂族”们最关心的主要就是异地就医和报销的问题。由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级或县级统筹,各地政策不一,医疗保障待遇差异大,因此异地养老必须跨越医保异地结算的政策门槛。建立全国统一的医保网络信息平台是解决异地就医相关问题的技术保证。建立异地就医信息平台,患者通过在就医医院备案,医院提供患者资料,上传至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实现患者信息资源互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异地监督、管理和结算等问题。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包括不同群体的个人健康档案系统,比如,流动人口(儿童、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个人健康档案系统涉及就医过程中所需的各类数据,比如,曾就医医院、曾患病症及病例信息等。同时该平台还应包括医疗报销信息系统,涉及以下几方面:社会保障局(政策层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层面)、定点参保单位等(药店可用医保卡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充分利用现今“互联网+”的优势,将各地区的医疗服务进行线上联合、线上线下双向互动,打破户籍制度的限制,提高就诊效率,建立政策互通、地区互通、就医信息互通等管理平台,解决“老漂族”异地就医的问题及困难。
  对于“老漂族”流出地和流入地所缴纳的医疗报销费用用于统筹层次的金额不一,异地就医报销过程中的资金垫付等问题,建议成立相关的职能部门,设立全国性的异地结算专项基金,统一用于异地结算的资金不足、及时结算等问题,使医保基金活用起来。但就目前情况看,实现医保省级统筹仍面临较多问题,实现全国统筹的路还很长,建议在省内进行异地结算,统一就医者信息于医保网络信息平台,逐步推进至省级统筹和向省级统筹过渡,实现信息对接,减少中间环节,最终达到全国统筹,使流动人口可自由转诊,实现异地报销结算等,使异地就医更加便民、利民、造福于民。
  2018年“两会”期间,国家领导人已经就异地就医问题做出了承诺,争取用两年时间实现老年人跨省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各大省市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已经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并且就一些具体问题制定相应的措施。据记者从国家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截止到2021年7月,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已在58个地市落地应用,有效覆盖4.9万家定点医疗机构、7.1万家定点零售药店,为2.7亿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
  4.提高“老漂族”对政策的知晓度,转变就医观念
  “老漂族”作为城市融入中的特殊群体,也是部分政策未覆盖的群体。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的宣传,出台专项的异地就医政策及法律法规,创新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增加医疗保险险种,满足不同对象的需要,推进政策的跨省统筹,使得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更广,进一步提高“老漂族”群体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老漂族”自身应主动了解现行政策的制定和施行情况,增强自身融入和适应能力。转变就医观念,主动寻求异地医疗报销的方法和途径。对于非户籍所在地的“老漂族”群体,更应加强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关注度,了解资格准入、报销程序、异地就医手续等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主动维护自身医疗保障权益。
  (二)社会层面
  1.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满足“老漂族”需求
  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把社区内的“老漂族”、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医疗机构街道、派出所、民政部门信息,及相关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的信息加以整合,给予“老漂族”在低保、帮扶、救助、维权、协办等方面的集成服务,在可能范围内更为便捷地为“老漂族”提供各种专业化、个性化服务,解决其实际困难,从而促进“老漂族”融入智慧助老服务平台和城市社区治理平台。这些信息平台包括社区“老漂族”自助互助系统、社区助老服务系统、志愿者组织助老系统、社会工作支持与协调系统等。信息平台的建设要注重下列几方面:一是建立“老漂族”服务信息数据库,通过数据中心采集“老漂族”相关信息,深度分析其“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发、提供相匹配的服务及养老产品”。二是尽可能实现与“老漂族”子女的相关信息共享。社区信息平台应充分发挥利用新技术手段服务“老漂族”的集聚效应,通过子女为有需要的“老漂族”提供衣食住行、照料看护、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精神关爱等方面的智能化服务,解决子女后顾之忧。三是通过平台及时向社会机构推送“老漂族”养老服务需求,建立社区热线或紧急支援服务网络,帮助“老漂族”预防突发事故或危机,更好地解决老年人在陌生环境中遇到的难题。
  2.建立健全社区支持机制,促进“老漂族”的社区融入
  社会支持是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的关键变量,良好的社会支持有助于流动人口尽快适应新的环境,顺利地融入当地社会。社区支持作为一种正式的社会支持,是支持“老漂族”群体介入最基层社会活动场所的首要支撑,也是促使他们进行社会融入的重要前奏。因此,需要建立起相应社区支持机制,推进老漂族的社区融入。社区参与是外来人口顺利实现社区融入的首要环节,它表现为社区居民自觉自愿地加入社区各种活动或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运作的过程和行为。老年人的人际交往、精神生活、情感沟通与交流需要往往是在社区参与中进行的。所以,社区参与是“老漂族”主动积极融入的动态过程,是城市文化的悦纳与包容过程,是促使“老漂族”在新的定居地重新塑造身份认同、价值观念过程。最终实现其由“熟人社会”到“生人社会”再到“半熟人社会”的顺利过渡,以重新构筑其基层社会交往网络。
  社区应当从自身文化服务空间当中,挖掘出能够满足“老漂族”精神需求的有效资源。在日常社区事务管理以及社区组织等方面积极吸引“老漂族”参与其中,有效增强“老漂族”归属感与获得感。建设和开放更多的设施和场所,定期开展不同形式的社区活动,如建立老乡会、开通排忧热线、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开办老年书画、舞蹈、摄影等各类兴趣班等,主动将“老漂族”吸纳到活动中来。另外,积极为“老漂族”与本地居民交往互动提供平台,如建立“老漂族”群体与本地老人之间的交流互助会,这样可以扩大“老漂族”的交际圈,改善他们的精神生活状况。另一方面,合理适当地对“老漂族”的社会价值进行再开发,让其继续发挥“余热”。社区可以对有能力、具有专业技能的“老漂族”提供相适宜的工作岗位,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充实其闲暇时间。同时动员部分“老漂族”参与治安巡逻、社区清洁、志愿服务、邻里互助、青少年教育、纠纷调解等公益活动,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满足社区治理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助于“老漂族”自身“增能”,为其融入新的不同于以往的社会空间创造条件。
  3.组织社会工作介入,协助“老漂族”心理调适
  社会工作以助人自助为原则,用科学的方法为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性的帮助,在解决很多社会问题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应对“老漂族”城市社会融入的问题上,社会工作者可以运用多种方法,为“老漂族”提供直接的帮助。社会工作者可以从“老漂族”个人着手,有针对性地帮助老人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性的问题。在服务过程中帮助对方协调各种资源,充分挖掘对方的潜能,从而达到助人自助的效果。要以社会组织为依托,发展志愿者服务,组织相关社会工作者和义工针对“老漂族”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团体活动。一是宣传和分享心理健康、心理卫生知识,重点是新环境下健康生活模式的建立、合理客观的期望值确立、心理压力的调节、心理危机的应对等。二是组织心理健康专业人员深入小区和家庭,就“老漂族”的心理卫生进行咨询、座谈,建立健康档案,创造一个关注老人、关注外来人员家庭身心健康的良好氛围。三是通过团体辅导和个案咨询方式对“老漂族”的抑郁、焦虑、心理问题躯体化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用认知疗法、行为疗法予以疏导化解,使“老漂族”在异地心有所安。
  (三)家庭层面
  1.鼓励文化反哺,强化代际交流
  文化反哺是指父辈在器物、行为和观念等层面向子辈学习的一种新式的代际传承方式。随着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子辈在思想上愈加开放,对新事物和新技术的理解和接受能力更强。而父辈在面对瞬息万变的世界和各种新鲜事物上反而觉得力不从心,他们不得不向子辈学习。
  父辈与子辈出生于不同的时代背景,有着不一样的生活经历,加上城乡的家庭结构、生活方式、居住模式等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文化代沟。这种代沟会带来生活上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代际间的文化隔阂引起的,而代际支持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子辈要表现出足够的包容和体谅,给予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多些理解,少点指责。多花时间与老人沟通,给予老人足够的关注。要始终意识到尊老、孝亲、赡养的伦理责任,在为他们提供充足物质资源的同时,还要鼓励他们“走出去”而不仅仅是生活在个人世界中。子辈要主动吸收父辈文化中的有益元素,积极开展“文化反哺”。作为父辈要及时放下家长架子,在生活方式、社会态度等方面多向子辈学习。这种学习虽然有难度,但是只要子辈有足够的耐心,主动积极地进行文化反哺,做到“传统文化向现代文化的学习,村落文化向都市文化的学习,人伦情义文化向个体竞争文化的学习”,就能消除隔阂,促进老人们更好地融入新的城市生活。
  2.老年人调整心态,提升适应能力
  由于生活方式、生活环境存在着很大区别,“老漂族”在进入一个新的城市后往往会遇到种种挫折,因而产生心理和生理上的差异,在情感上与这个城市自然也就产生了距离感和陌生感,从而很难在心理上产生归属感和认同感。这就要求“老漂族”对自我角色有一个正确的认知,认可自己在新环境的自我存在,并且主动迈出融入城市生活的第一步。面对环境适应困难时,“老漂族”应当主动与子女沟通交流,让子女一起来参与出主意、想办法,让家人的陪伴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和思乡之情,避免心理问题的产生。除了来自家人的关怀,“老漂族”还应主动地参与社区社会生活,建立新的人际关系网,在社会交往中获得情感需求、自尊需求和期待需求。在思想观念方面也要与时俱进,努力使得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符合环境的要求、跟上时代的步伐,开阔自己的心胸,提升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加快适应异地生活。
  五、结语
  “老漂族”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他们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家庭抚幼养老的功能,间接地创造社会财富和社会价值。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努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政府与社会需要以辩证的眼光、科学的态度来推进“老漂族”问题的改善与解决,这将对民生保障、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都产生深远而持续影响。当“老漂族”拥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权利,获得更稳定与可预期的城市生活,家庭化迁移也就更加具有了意义,社会也就具有了更多的发展后劲与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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