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创新现状分析

2023-10-18 05:18:00    字号: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面临诸多困难是多方因素造成的,既有自身规模小、创新基础薄弱、竞争力不足等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冲击、创新体系不健全、监管规则待完善等因素影响。建议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多措并举缓解民营企业人才引进困难,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优化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监管制度创新。
  民营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重视创新研发,技术水平持续提升,创新主力军地位持续巩固。我们对民营企业的调研发现,科技创新是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动力,但实践中仍存在制约企业创新的诸多障碍,亟待进一步解决。
  民营企业创新主力军地位持续巩固
  我们分析了过去10年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相关数据,发现了三个基本特点。
  一是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重视科技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开展研发(R·D)活动的企业数量持续攀升。2012年,民营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占比不足1/10,比国有企业低5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开展R·D活动的企业数占比11.2%,比国有企业低8个百分点。到2021年,民营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企业数占比接近1/4,高出国有企业10个百分点,民营企业开展R·D活动的企业数占比提高到37.8%,比国有企业高15个百分点。10年来,民营企业创新地位发生了显著变化,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二是民营企业创新投入持续增长,研发强度连年攀升。过去10年我国民营企业创新活力不断迸发,企业研发支出额从2012年的1200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6700多亿元,10年增长了4.4倍,年均增长20.7%。从研发强度看,2021年我国民营企业平均研发强度为1.31%,较2012年提高0.87个百分点,呈现稳步提升态势。同期,国有企业研发强度大多在0.03%—0.23%之间,明显低于民营企业。
  三是民营企业创新质量显著提升,不断取得发明专利数量与质量的突破。过去10年,我国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持续攀升,从2012年的14.4万件,上升到2021年的72.1万件,增长了5倍。同期,国有企业专利申请量不升反降,从3.1万件下降到2.3万件,降低了24%。从专利质量看,2021年民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8.75万件,是2012年的4.7倍,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的比重为13.4%,较2012年提高5.3个百分点;同期,国有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从2.3%下降到0.9%,“一升一降”进一步凸显了民营企业创新主力军地位。
  民营企业反映的科技创新障碍
  受访企业反映,当前面对内外部压力,很多企业更加重视科技创新,积极加大研发投入,但面临的障碍依然不少。主要体现为高层次人才获取难、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难、创新投入面临资金短缺约束、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以及制度创新障碍等。
  高层次人才获取难。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驱动力。当前民营企业在人才招聘,特别是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方面越来越难,人才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人才招聘“遇冷”。社会舆论认为民企工作不体面、就业不稳定、退休待遇低,包括“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优秀人才普遍倾向选择去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不愿意到民企工作。2021年民营企业研发人员中博士和硕士人员占比仅6.9%,较2012年下降2.2个百分点;同期,国有企业研发人员中博士和硕士人员占比则提升了近10个百分点。二是民营企业在职称评审、项目申请、档案管理等方面,相比体制内单位要难得多,仍面临不少体制性障碍。三是新兴产业人才短缺严重,尤其是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相关人才非常短缺,缺少能顶得上、顶得住的人,例如数字化、自动化生产线相关运维人才缺口大。四是在高端人才税收减免、住房和医疗保障、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民营企业面临更多困难。例如,有的城市在分配人才公寓时预留给民营企业的指标偏少,在人才招聘时缺乏竞争力。
  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难。一是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国家级科技创新项目,无法参加国家或地方实验室建设,企业出资参加由国企主导的技术联盟也没有发言权。二是科研项目申报信息获取不平等。一些地方习惯将创新资源向国企倾斜,相关部门首先询问央企、国企的合作意愿,民营企业获得申报信息时间晚、准备资料周期短。三是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设置不利于民营企业。有些科研项目对申请团队主要负责人的国籍、社保缴纳地及缴费年限,提出明确要求,有的评审单位习惯从申报企业所有制、规模看优劣,而不是项目本身的需要,因国企规模大、营业收入高,容易得高分,民营企业感觉“吃亏”。四是在资金分配、研发补贴、评奖评优等方面,远落后于国有企业。数据显示,过去10年民营企业研发支出额中来自政府部门的资金占比不足2%,明显低于国有企业。
  创新投入面临资金不足约束。资金短缺是制约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老大难问题,当前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一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具有小规模、轻资产、高科技等特征,尽管发展速度快、潜力大,但往往因缺乏实物资产作为抵押物或政府信用背书,而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二是风险投资发展尚不成熟,特别是退出通道不畅,抗风险能力弱,对种子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投入严重不足。三是地方产业引导基金,热衷于对规模大、成熟期、上市快的企业做“临门一脚”的投资,不愿意做“雪中送炭”的投资,往往造成投资需求与企业融资需求的错位。
  知识产权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企业反映,知识产权保护不够极大地挫伤了企业创新积极性。一是侵权成本低。有企业表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是依靠模仿和山寨发展起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抄袭已经成为行业惯例,甚至达成了某种默契,既不起诉别人,也不会被起诉。二是维权成本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强、不确定性大和因果关系复杂等特点,尤其是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明显增加,发现和认定侵权行为比较困难,导致诉讼周期长、维权成本高。三是商业秘密保护缺乏专门法规。我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没有单独立法,相关法律条文散落在民法典、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权利人在遭遇商业秘密侵权时,经常面临法律适用困难等问题。有企业表示,由于商业秘密保护不力,一直以来在国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产品,一夜之间被多家中小企业仿制,企业家感叹“打垮自己的不是‘老外’是‘老乡’”。
  企业创新面临制度障碍。一是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制度跟不上技术进步,企业长期投入开发出的新产品无法商业化。例如,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实验室研发诊断试剂模式(LDT)至今无法落地,精准医疗高端技术难以从实验室走向临床应用。二是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创新活跃,在监管规则不健全、监管手段不足等制约下,对新技术新业态的监管跟不上创新需求。比如,针对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双新”审批,覆盖范围广、耗时长,容易导致丧失市场机会。三是传统的安全监管规范不能适应创新需要,如某制药企业开始采用连续流新生产工艺,但传统监管规则尚无法实现安全认证。
  相关建议
  民营企业科技创新面临诸多困难是多方因素造成的,既有自身规模小、创新基础薄弱、竞争力不足等原因,也有外部环境冲击、创新体系不健全、监管规则待完善等因素影响。在持续推进惠企政策扎实落地的同时,要以更大力度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多措并举缓解民企人才引进困难。加大对择业民营企业“荣誉感”和年轻人吃苦耐劳精神的宣传力度,营造各行各业就业都是社会主义建设者的价值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做好大专院校、技校等专业的科学设置和动态调整,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在课程设置、实习基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加强合作,扩大专业技能人才、新兴领域人才供给。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等制度,在人才住房、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方面,清理按企业性质差异化设置福利待遇的情形,做到“一视同仁”。
  支持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科技创新资源。优化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重大项目或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申报条件,加快清理立项单位在申报活动中设置的单位性质、营收规模、特定行政区域、申报人社保缴纳地及缴费年限等不合理评审条件。借鉴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的做法,在各类科技项目、科研基金中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或专门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研资助项目。加强科研项目申报意向公开管理,提高项目申报信息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科研项目申报活动。
  优化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探索科技企业贷款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科技贷款风险管理模型,提高科技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完善信贷人员考核方法,让资金敢于流向民营企业。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力度,拓宽中小企业融资途径。引导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社会资本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和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投资多元化退出渠道。
  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侵权定罪量刑标准,加大侵权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优化诉讼流程,减少诉讼周期,提高企业维权便捷性。加强数字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利用数字技术识别违法侵权行为,提高保护效率。借鉴欧美国家经验,尽快研究出台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降低企业自我保护成本。健全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加快监管制度创新。完善创新型产品推广应用政策,加快制定创新型产品相关标准,短时间内国家层面的标准难以出台时,可考虑制定临时性办法,让新产品尽快商业化,在推广应用中积累监管经验。简化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前的“双新评估”,试点引入企业“承诺制”“备案制”等管理模式。完善第三方认证体系。加强基层监管人员能力培训,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中国经济时报》2023-10-16,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 高太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