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再出新政开启新一轮保障房“收储”

2024-07-05 09:45:00    字号:

  自“517”楼市新政以来,取消限购、降低房贷利率、以旧换新等一系列政策在各地方先后落地,近日,多地再出台保障房新政,开启新一轮保障房“收储”工作。
  今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5月17日召开的全国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明确,商品房库存较多城市,政府可以需定购,酌情以合理价格收购部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当日,央行宣布设立3000亿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收购存量房作保障性住房在全国多地已进行了探索和实践。通过“收储”方式消化存量房产已成为当下房地产“去库存”核心政策之一。早在2023年1月,央行创设1000亿元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重庆、济南、郑州、长春、成都、福州、青岛、天津8个城市开展试点,支持批量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来自中指研究院监测信息,今年二季度以来,湖北、宁夏等省份,昆明、南京等城市明确可以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住房,贵阳、惠州、临沧、大理、杭州等城市或城市部分区域发布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由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7月3日,四川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市主城区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涉及实施购房补贴、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等11项政策。其中提到,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行动。黄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则发文,在“鼓励开发”方面,消除开发建设障碍,完善规划条件和相关配套设施要求,“在促进转让”方面,充分发挥土地二级市场作用,推进房地产用地“带押过户”,收回收购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予以支持,但要量力而行,坚决避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山东省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参与“以旧换新”。支持国有平台公司发挥“区位广、项目多、房源充足”优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将收购的存量房源用作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用途。对于收购的相对零散的房源,可用于市场化租赁;对于通过企业或社区居民团购、资产置换等方式收购的相对集中的房源,满足“交通便利、配套齐全”要求并符合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规定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在取得认定书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从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未明确具体定价规则,少数城市明确按照周边房源进行定价。如惠州提出“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杭州临安明确“以不超过周边房源、车位的评估价作为本次收购的最高限价”。此外,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则采用成本法确定房源交易单价,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定参考。
  当前许多城市或受制于当地财政等因素,收储规模较为有限。例如杭州市临安区的预计收储总套数在200套以内,对于当前临安积压的大量库存不能形成有效的缓解。中指院预计,在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的支持下,各地推进国企收储未售新房、消化存量房产的节奏或将加快。
  (宏观之窗(公众号)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