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成“共富工坊”5599家
2023-03-28 0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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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富工坊”建设,是浙江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的创新探索,产业是“共富工坊”的核心要素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第一批典型经验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指出,目前,全省共建成“共富工坊”5599 家,累计吸纳农民就业 27.8 万人,人均月 增收约 2600 元,合计年增收约 87 亿元。
“共富工坊”建设,是浙江深化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的创新探索。浙江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共富工坊”由村(社区)、企业等党组织结对共建,利用农村党群服务阵地、闲置房屋土地等创办而成,通过送项目到村、送就业到户、送技能到人,引导企业将适合的生产加工环节布局到农村,在有效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家门口”就业的同时,降低企业生产用工用地成本,拓展乡村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推动形成“人人有事做、家家有收入”的新机制新气象。
《通知》指出,“共富工坊”建设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共建。强化县乡党委统筹协调功能,将“共富工坊”纳入党建联建机制,精准衔接区域资源禀赋、产业布局、村情民情、企 业需求等,组织协调企业与村(社区)结对。以党建带群建强企业 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发挥群众工作优 势,推动企业把党组织建起来、强起来。建立4700 多个工坊党小 组,选派 5600 名机关、乡镇和企业党员干部担任工坊管家,加强 对工坊的政治引领、运维管理和安全监督。
二是市场运作。坚持企业所需、因坊施策,对“一村对一企”“多 村对一企”的“共富工坊”,依托结对企业提供兜底运营;对“一 村对多企”的“共富工坊”,建立运营管理公司、经济合作联社等 经营主体,加强工坊人员管理、订单生产和运行维护,提升标准化 生产、品牌化经营、专业化组织程度,确保工坊转得稳、有钱赚。
三是精准服务。搭建“县级中心+乡镇站点+村社服务点”三级服务 平台,全省已建成服务平台(站点)675 个,累计提供服务 3.2 万 次,为“共富工坊”提供项目引进、就业培训、安全生产和社会保 障等全链条支撑服务。开展“侨助工坊”行动,为工坊对接落实5200 多批次、33.5 亿元订单。打造“共富工坊”数字化应用场景,已入 驻市场主体 4100 余家,智能匹配供需 1.2 万次,及时解决工坊闲置、 生产异常、安全隐患等问题。
四是政策支持。推动人才、政策、资金等下沉基层,对场地租赁、 设备购置等进行适当奖补。引导律师、会计师、税务师深入一线为 工坊提供专业指导,金融保险机构推出专项优惠贷款、商业保险等服务,累计为工坊发放优惠贷款 16.8 亿元。常态化组织科技特派员、企业技术人员等到工坊开展技术指导,2022 年全省依托工坊累计开 展各类培训 8200 余场、培训农民 10.6 万人次。
2021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按照《意见》给出的时间表,到2025年浙江的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取得实质性进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基本形成;到2035年,浙江基本实现共同富裕,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意见》公布后,浙江一直在积极探索共同富裕。产业是“共富工坊”的核心要素。共富工坊”遍地开花,推动企业将多元化产业链延伸到农村,有效整合农村生产要素,助力乡村产业优化升级。
《通知》指出,“共富工坊”价值分为四方面。
一是农民增收。全省各地“共富工坊”已吸纳 2.7 万名低收入农户 就业,人均月增收 1600 元;省妇联牵头打造 634 家巾帼“共富工 坊”,帮助 2.3 万名农村妇女解决就业,人均月增收 1800 元;省残 联依托残疾人之家等阵地开设工坊,累计吸纳 2328 名残疾人就业,人均月增收 1500 元。
二是企业增效。“共富工坊”有利于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 效益。例如,桐乡市洲泉镇与品牌企业合作,通过打造“黄金茧·共 富工坊”,以销定产、手工拉制,使得黄金蚕丝被成本降低 10%、 售价提高 15%,2022 年为企业增收 900 万元。
三是集体增富。通过村集体闲置场地出租,采用村集体参股、企业 分成合作、农户分红等方式,引导企业把产业增值环节更多留在农 村、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前,共有 3200 余个行政村通过“共富工坊”获得集体经济收入,每村年均增 收约 12 万元。
四是百姓增信。“共富工坊”让广大农民闲暇有事做、生活有盼头, 搭建连接党心民心的“致富路”“连心桥”,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 组织关心惠民,增强了群众对党的信任。
(区域前沿观察(公众号)2023-03-28,张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