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凯方:乡村生态振兴,“价值实现”是关键!——从总书记广东考察谈起

2023-04-25 03:00:00    字号:

  导读
  4月10日-1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广东,开启今年第1次国内考察。总书记此次广东行的前两站选择了湛江和茂名,这是他第一次到粤西地区考察。他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解决好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内在要求。在湛江,总书记考察了海洋渔业种业和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强调要坚持绿色发展、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在茂名,总书记了解了柏桥村当地特色荔枝立产业和文旅产业等情况,指出要加强乡村环境整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让大家的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笔者认为,总书记此次广东行所考察的农业农村项目,承载了乡村生态振兴和产业振兴如何协同增效、“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如何有机转化的战略考量。
   
  乡村生态振兴包括人居生活环境整治和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两方面内容,这既是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定义下,对城乡协调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农业农村实现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转型的资源基础,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特征实现的关键领域。
  推进生态振兴需要“破”“立”并举
  从当前实践来看,乡村生态振兴的推进多以“限制、约束、禁止”的行政措施为主。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秸秆禁烧等。因此,很多地方的乡村振兴实践中,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整治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农村产业振兴、农民增收互为约束制衡的关系,生态振兴和产业振兴尚未形成协同增效的良性互动。
  “限制、约束、禁止”是打破旧常规、旧传统的工作思路,一味地“破”,“绿水青山”只能是“金山银山”的约束限制条件,生态保护、污染治理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与农民自身利益形成冲突对立,将持续加重乡村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乡村生产生活方式转换难、动员农民等多元主体参与共治难等困境[1]。
  因此,进一步推动乡村生态振兴需要“破”“立”并举,要探索能将生态优势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的新路径,处理好乡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与生态治理之间的平衡关系,从根本上解决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成本高、治理主体权责厘定不清、农民等治理主体缺位的问题。
  生态振兴关键在于生态资源的价值实现
  若只将生态环境看作一种公共物品,那么治理主体和供给责任必将完全由公共部门(政府)承担,乡村生态振兴很难构建以农民和市场为主体的共治共享的良性格局。若将生态环境当成一种资源要素,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经济效益实现等途径,才能使公众(如村集体和农民)、市场主体(如企业)等在利益驱动下转化为更具有主体意识的利益相关者,真正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政府、农民、市场等多元主体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机制。
  乡村振兴的生态资源价值实现主要有两条路径。第一是“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第二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广义的生态产品)的直接价值变现。
  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生态资源的产业价值实现
  从历年中央一号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工作重点呈现出从“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到聚焦产业发展模式的阶段性转变。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放到了“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的议题之下;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从“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角度列出了“推进农业绿色发展”若干具体工作内容。同时,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把发展生态低碳农业作为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任务。
  在此背景下,“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是农业农村推进绿色发展转型,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和乡村产业振兴深度融合、协同推进的必然路径。
  产业生态化是推动农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节能减排、提质增效为主要目标,对农业从生产方式、产业结构、供应流通到消费方式进行绿色转型升级,全产业链拓展农业绿色发展空间。产业生态化首先要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的农业生产模式。比如珠三角存在了上千年的“桑基鱼塘”农业体系,就是一个典型的种养结合、资源循环、集约经营和作物高产的农业绿色生产系统。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农业绿色发展的科技支撑,推动绿色农机装备、绿色种养技术等的研发、升级和应用,更进一步地提升农业效能。
  生态产业化是按照产业发展规律,在确保生态系统功能不被破坏的基础上,对绿水青山进行产业化开发和经营,充分挖掘探索乡村优质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对产业发展的良性支撑作用。基本的做法是:依托乡村生态资源培育绿色生态产业集群,开发和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种养规模;培育绿色农产品品牌,使绿色优质农产品在市场中得到溢价;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开发和培育乡村特色生态文旅、生态康养育和生态环保服务等产业。比如,地处粤西的阳江市阳西县,就充分开发利用了其优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打造出绿色食品产业集群,实现了资源环境保护和产业经济协同增长。阳西县富硒土地集中连片分布,有利于规模开发,阳西县依托此发展起富硒水稻、富硒大豆、富硒番薯、富硒水果和富硒南药等生态绿色农产品的种植。阳西县程村镇红光村的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是粤西地区第二大的连片天然红树林,红树林的天然净化使得程村近海水质极佳,还提供了蚝生长繁殖必需的微生物环境和营养环境,是“程村蚝”(中国唯一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牡蛎活体水产品)的品质保障——在红光村,有80%以上村民养蚝,因此村民对于提供了生蚝优质养殖环境的红树林湿地和近海生态系统有强烈的保护意识。
  自然资源(广义的生态产品)的交换价值实现
  “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关键路径,是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生态产品)的功能价值转化为交换价值,打通“资源(及资源权益)—资产—资金”的转化渠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持续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根本性制度保障。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首次系统阐述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出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进行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构建,为完善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提出了明确的方向。
  虽然我国已经在顶层设计层面初步构建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但具体机制的执行实施体系尚不成熟,生态产品估值定价“核算难”、生态资源权益“交易难”、绿色金融中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难、生态环境损害保护补偿“赔偿难”等问题仍需探索突破。
  生态资源价值实现的广东实践:“碳普惠+生态产业”
  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不仅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贯彻落实“双碳”目标的重要领域,更是加速推进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2]。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到了森林碳汇建设、森林碳汇的市场化补偿机制,以及减碳增汇型农业技术等概念。广东省近年积极探索“碳普惠+生态产业”的开发模式,将红树森湿地、森林等碳汇生态系统的修复保护与绿美广东、碳金融、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有机结合,为探索生态资源价值的实现贡献了广东经验。
  以红树林蓝碳碳汇项目的开发为例。广东是我国红树林面积最大的省份,也是红树林自然资源本底最优的省份之一。总书记此次考察的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打造了我国首个蓝碳碳汇交易项目。2021年,“湛江红树林造林项目”通过评审,保护区范围内2015-2019年期间种植的380公顷红树林注册为我国首个蓝碳碳汇项目;项目签发的首笔5880吨二氧化碳减排量被北京市企业家环保基金购买,获得780余万元收益[3]。
  蓝碳即海洋碳汇,海洋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是地球上最大的碳汇系统。目前国内蓝碳交易主要集中在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滩涂三种蓝碳生态系统。红树林生态系统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围绕滨海红树林湿地,还可以筹划开发生态渔业养殖、蓝碳碳汇、海洋休闲旅游、碳金融等相关生态产业。
  近年来,广东省陆续出台了《广东省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推进8000公顷红树林的营造修复,开展红树林种植-生态养殖耦合的创新绿色农业模式研发和示范项目建设。2023年4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全国首个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红树林碳普惠方法学(2023年版)》,填补我国蓝碳碳普惠核算方法学的空白,对促进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的价值实现、建设蓝碳市场交易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和参考文献:
  [1] 曹立,徐晓婧.乡村生态振兴:理论逻辑、现实困境与发展路径[J].行政管理改革,2022,No.159(11):14-22.
  [2] 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实施方案(农科教发〔2022〕2号)[EB/OL]. (2022-06-29) [2023-04-20]. http://www.kjs.moa.gov.cn/hbny/202206/t20220629_6403713.htm
  [3] 梁施婷.点绿成金!湛江的“红树林经济学”[EB/OL]. (2022-08-05) [2023-04-20]. https://mp.weixin.qq.com/s/Cfoo-92F5QjKT3Tv5dI7GQ
  (IPP评论(公众号)2023-04-25,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郑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