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加强数据权利司法保护

2023-02-28 10:56:00    字号:

  随着数字经济发展方兴未艾,数据要素的作用日益凸显,数据权利保护也被公众所关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应进一步加强数据权利司法保护,探索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研究。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朝阳区政协副主席、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可考虑研究出台数据权利保护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建议司法机关立足审判实践,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数据权利司法解释,配套出台数据权利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数据权利司法保护的操作性。最高人民法院可围绕数据权利保护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开展数据权利司法类案例研究,并发布数据权利司法保护指导性案例,为各地数据保护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连玉明表示,可推动构建基于新技术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监管体系。加快推进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深入开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监管制度的研究探索。用好国家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围绕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存证、登记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政府、企业、机构等提供数据知识产权服务。加强和完善基于数据基础制度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数据权利人对数据控制、处理、收益等合法权益,以及数据要素市场主体以合法收集和自身生成数据为基础开发的数据产品的财产性权益,妥善审理因数据交易、数据市场不正当竞争等产生的各类案件。同时,加强数据产权属性、形态、权属、公共数据共享机制等法律问题研究,按照安全至上、互联互通、公益优先、贡献定酬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完善数据产权司法保护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对本报记者表示,我国亟须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法治保障体系。健全数据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得数据知识产权保护有法可依。完善现行的著作权法保护体系。运用好专利法、商标法进行其他环节的保护。完善数据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措施,更新和修订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主体制度,使得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保护更有针对性。拓展数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范畴,给地方级别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责,以便及时作出对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利行为,减少侵犯数据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建立数据知识产权监控平台,加大侵权处罚力度。加快建设数据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网络门户、中外数据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库检索系统、数据知识产权网上交易系统、数据知识产权资助申报系统、数据知识产权网络培训系统、数据知识产权信息专家咨询和企业专题数据库等关于数据知识产权的服务平台,加强数据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运用与产业化综合服务等功能,实现全天候网络监管。加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升国际竞争力。建立海外数据知识产权的法律援助制度,支持和帮助国内企业进行海外维权,构建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向企业提供国外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的相关知识。推动构建数据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数据知识产权领域加强对话与合作的机制,为各国的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中国经济时报》2023-02-28,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