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图书馆阅读本借阅规则

发布时间: 2020-10-23 字体:

(试行)

1.借还方式:凭读者证自助办理借还手续,借阅时需通过手机验证;归还时需扫描“阅读本”二维码、插上借阅柜电源、听到归还成功语音提示后关上柜门。

2.借阅押金:借阅过程中读者在自助借还柜扣取支付宝预授权押金800元;如读者芝麻信用达到700分并且历史信用良好,可以免押金借阅(以支付宝APP根据读者芝麻信用情况综合判断为准);归还设备时无损坏则预授权押金自动解除。

3.借阅数量和期限:每位读者每次限借1台,借期30天,不可续借。

4.逾期处罚:逾期后系统将自动锁住阅读本。逾期每日收取滞纳金1元。逾期3个月以上仍未归还,视同遗失,借用人将被全额扣除预授权押金以抵充阅读本价值。

5.注意事项:

5.1借阅前,借阅人须仔细阅读本规则。经借阅人确认阅读并理解本规则,才可借阅阅读本。

5.2 借阅后,请认真检查阅读本及其配件能否正常使用,如有破损、故障等情况,请当场向服务台工作人员提出,否则视为借阅时完好可正常使用。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注意防挤压、防摔、防水等,如有人为损坏,需按维修成本或更换新机的,本馆有权要求借阅人支付维修费或直接从预授权押金中扣除。

5.3 请尊重知识产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责任自负。

5.4 禁止装载有害程序和违法、不健康的信息,禁止擅自拆装。

5.5 请爱护设备,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赔偿标准为:

内屏损坏(花屏/显示条纹/黑斑等)    380

外屏损坏(外玻璃损坏,显示正常)  380

外壳损坏   80

充电口损毁    40

电池损坏   80

主板损坏(无法开机等异常) 320

读者支付赔偿款后,赔偿发票将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供。

5.6 阅读本归还后,系统将自动还原,请读者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

6.外借时间:图书馆开馆期间均可借阅。

7.咨询电话:0591-87556241

 

福建省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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