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参考报告202509◇综述:破局“内卷式竞争”

2025-04-22 05:20:00    字号:

  一、背景
  反“内卷式”竞争,今年首次上了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在提到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时说,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内卷式”竞争这个词,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就在中央层面引起高度关注:2024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提出,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
  今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主动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和“内卷式”竞争。习近平主席于2025年3月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要破除地方保护与“内卷式”竞争,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在多个场合密集表态,强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积极化解一些行业供大于求的阶段性矛盾。
  从“防止”提升到“综合整治”,传递出优化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避免地方政府和企业因短期利益而陷入恶性竞争的鲜明信号。
  二、定义
  所谓“内卷”,本是一个社会学名词,最初是由美国人类学家克利福德·盖尔茨提出的。第一个将这一概念引入中国的学者是社会学家黄宗智。他在《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用“内卷”来描述一种“没有发展、不断重复的简单再生产”的状态。
  概言之,“内卷”就是“低效的重复”。
  显然,“内卷”不是一个积极正向的词汇。行业的内卷式竞争,其实是一种低效竞争、无效竞争。看似企业投入了不少资源,付出了很多努力,但最终的产出却并不与之成正比。造成资源浪费不说,也不会带来行业的进步。
  三、“内卷式”竞争的表现形式
  我国“内卷式”竞争现象主要发生在一般制造业领域,长期存在着“扩大产能—化解产能—产能继续扩张”的治理难题。地方招商引资政策也存在“门槛一降再降、成本一减再减、空间一让再让”的低水平让利竞争现象。当前,落后低效产能的存在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卷式”竞争,是阻碍经济进入正常发展序列的主要因素。防止“内卷式”竞争,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从产业经济学角度来看
  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看,内卷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供需失衡下的价格混战。产能扩张远超市场容量增长,引发恶性价格战。当一个行业的生产能力或供给能力显著超过其市场容量的扩张速度时,每个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都在不断缩小。以汽车行业为例,“造车容易,卖车难”,这句话反映了当前汽车行业产能扩张的速度过快、市场跟不上以及竞争空前激烈的现象。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调查显示,2023年汽车经销商亏损比例为43.5%,盈利比例为37.6%,较2022年亏损面收窄1.7%,盈利面扩大7.9%。但在经销商利润结构中,新车销售亏损严重,毛利贡献为-15.6%,售后和金融保险及衍生业务毛利贡献占比提升。2024年1—7月,中国汽车经销商库存预警指数一直在50%以上,6月份达到62.3%。“价格混战”是汽车行业反噬利润率的主要原因,库存压力增大、市场供过于求是价格战的导火索。
  要素投入边际收益递减。“内卷式”竞争主要表现为要素投入的边际收益递减,直至边际收益降至零或变为负值。在过去的招商引资过程中,地方之间为了吸引大项目,竞相提供优惠条件,如“三免两减半”“五免五减半”等政策,不仅牺牲了要素投入的合理报酬,损害了国家利益,还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招商引资行为,不仅使利益过多流向资本所有者,还滋生了大量为获取项目利益一拥而上的群体,进而导致产能过剩。
  创新缺失下的同质化竞争。在缺乏创新的环境中,技术依赖模仿,产品缺乏差异化,企业间的竞争往往表现为同质性竞争,并最终演变为恶性价格战。由于同质性竞争的产品缺乏差异化和定价能力,企业无法通过产品特性来控制市场份额,因此也就无法提高价格,只能通过降低价格来竞争。
  产业链生态恶化。中国在终端产品领域拥有强大的生产能力,形成了众多行业巨头。然而,这些巨头往往把它们之间的激烈竞争压力,通过各种方法与渠道转嫁给上游供应商。
  (二)从企业角度看
  从企业角度看,“内卷式”竞争主要有三方面表现:
  第一,过度依赖价格战,企业间相互压价以获取市场份额,但忽视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
  第二,同质化发展,众多企业在相同领域内重复建设,缺乏差异化竞争优势。
  第三,重短期利益、眼前利益,忽略了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品牌建设。
  (三)从地方政府层面看
  从地方政府层面,“内卷式”竞争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不公平非普惠的优惠政策干扰市场机制,导致无序竞争。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本地局部利益,违规实施税费、补贴、用地等招商优惠,人为制造政策洼地,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干扰要素合理流动,阻碍经济循环畅通。例如,在税费方面,违规给予企业长期的税费减免承诺;在补贴领域,名目繁多且金额巨大,远超合理范畴,徒增财政负担;在用地政策上,为了满足一些大型项目的用地需求,过度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将大量优质耕地或生态保护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二是产业布局跟风。一些地方政府脱离地方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一味盯着“新概念”“新赛道”,不考虑实际情况和产业规律,导致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造成地区间产业同构和行业内生产过剩。
  三是地方保护主义。为保护本地市场、扶持本地企业、保障本地财源,一些地方政府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中区别对待本地和外地企业,设置或明或暗的市场壁垒,阻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地方保护主义的最终结果,必然陷入“越保护越落后”的恶性循环。
  从企业层面看,“内卷式”竞争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同质化竞争显著。部分企业对“新概念”“新赛道”缺乏辨别能力,忽视对产业规律和自身实力的考量,盲目追逐奖励补贴,不思创新跟风扩产,导致阶段性产能过剩,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使企业间竞争激烈程度远超行业和市场负荷。
  二是低价竞争模式盛行。由于同质化生产创新性不足,一些企业的产品在性能、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与竞争对手高度雷同,又不能在细分市场上立足,只能通过打价格战的方式获得竞争优势,整个行业的利润空间被严重压缩。长此以往,市场陷入低质低价的恶性循环,难以实现良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宣传营销“逐底竞争”。电商行业是营销“内卷式”竞争的高发地,各大品牌在广告、渠道推广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源。过度营销导致企业运营成本剧增,而产品质量和服务却未得到相应提升,市场竞争陷入只重宣传、不重品质的不良循环,成为“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竞争。   
  四、“内卷式”竞争有哪些现实危害?
  一是资源错配。在“内卷式”竞争下,地方政府与企业均陷入非理性的投入扩张。从地方政府层面看,为争夺引入项目和企业落地,常不顾本地产业基础与资源承载,耗费大量土地与资金,却因缺乏配套,难以实现预期效益,造成极大浪费,加重本地财政负担。从企业层面看,资源被大量消耗于低附加值的营销竞争,而研发创新、生产效率提升等关键环节的资源被挤占,投入产出严重失衡。
  二是创新活力降低。地方政府对本地创新型产业培育、区域创新生态系统构建缺乏足够投入与长远规划,领导干部错误的政绩观导致忽视发展耐心资本和投入技术创新,使得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受阻。企业在激烈的同质化竞争挤压下,利润空间急剧收窄,财务资源难以支撑关键的研发投入,低薪低待遇致使人才流失,形成恶性循环,影响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市场秩序紊乱。从地方政府角度看,区域间的政策比拼、无序竞争导致各地政策差异悬殊,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并存,市场规则难以统一有效执行。从企业角度看,陷入“内卷”的企业为获取竞争优势,不惜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如掠夺性定价、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破坏了市场竞争机制,扰乱了市场秩序。
  五、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的意义
  一是有助于全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整治“内卷式”竞争能够引导地方政府与企业回归理性竞争轨道,促使资源从过度竞争、低效率的领域释放出来,重新配置到契合区域比较优势与产业发展趋势的方向。地方政府可依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及区位优势,科学规划产业布局,精准投入资源,避免盲目跟风与重复建设,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企业能够将资源从低效的价格战、营销战中解放出来,转而投入技术研发、产品升级与服务优化,提升生产效率与产品附加值,促进经济的可持续、高效率发展。
  二是有助于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通过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公平、有序、包容的市场环境,能够有效激发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创新活力。地方政府将更加注重区域创新生态系统的培育,加大对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吸引高端人才、前沿技术与创新资本集聚,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企业摆脱同质化竞争压力后,会将更多的资金、人力与时间投入创新活动,推动技术突破、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三是有助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统一、规范的市场规则与良好的市场秩序,有利于打破地区行政壁垒,促进生产要素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与深度融合,有力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进程。对于企业而言,整治“内卷式”竞争有助于构建完善的市场规则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重塑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进而,企业能够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凭借产品质量、技术创新与服务水平参与竞争,获取合理的竞争优势。
  六、原因分析
  “内卷式”竞争之所以盛行,其根源在于地方政府、企业、市场多种复杂因素的交织影响。
  就企业而言,部分企业过于注重短期利益,忽视长期竞争力的培养。它们往往通过价格战、过度营销等手段争夺市场份额,而非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技术创新和服务水平来增强竞争优势,构成同质化竞争。这种短视行为导致行业整体陷入低效运转的困境。
  就地方政府而言,就在于它们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盲目跟风、虚无竞争的现象。它们不顾本地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等客观条件,竞相发展“热门”产业,导致出现区域间产业布局同质化、产能过剩等问题。
  就市场环境而言,则是因为市场竞争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使得一些企业能够利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市场份额,这加剧了“内卷式”竞争的程度,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我国长期定位为世界供给中心,目前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尚未完全建立,产业政策与行政区分割格局对于推进基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国内产业循环体系产生困扰。具体来说,行政区域格局让竞争主要在块状经济之间展开。在块状经济内部,协调机制往往是行政命令与市场协调的混合体,而外部协调机制则主要依赖于地区间的行政关系。这种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要素的自由流动与公平竞争,也放大了产能容易出现过剩的制度性成本。而且居民消费受制于社会保障不足,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尚未完全释放。
  七、各界行动
  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实施政府层面“综合整治”的路径,即在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下,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制定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等,以强化标准、强化监管、强化行业自律等方式,来清除“内卷式”竞争所产生的土壤,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
  (一)最高人民法院
  中央从2024年开始多次提及防止“内卷式”竞争行为。“内卷式竞”争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息息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中也新增了“反内卷式竞争”条款,拟禁止平台低价内卷。
  人民法院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推动加快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创新要素深度融合、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一是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垄断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系统性明确反垄断司法适用标准,进一步完善相关市场界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判断等方面的司法裁判规则,为市场公平竞争,特别是平台经济的规范发展提供清晰明确的裁判“红绿灯”规则。
  二是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一般条款、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问题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对利用平台实施“强制目标跳转”“流量劫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
  三是连续多年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加大人民法院案例库相关案例的选送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司法保护规则。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等案件,有力规范网络空间市场竞争秩序。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法律,依法妥善审理中小商家与平台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司法政策、规则供给,引导平台经济向开放、创新、赋能方向发展。
  (二)多行业发文反内卷:摒弃“低价换市场”思维、走出“零和博弈”
  据澎湃新闻2025年3月21日报道,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农药工业协会、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河北威县汽车零部件行业协会、亳州市银行业协会等密集发文抵制“内卷”,它们有的是全国行业协会,有的是地方行业协会,它们倡议各会员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对员工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各项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自觉抵制内卷式竞争。鼓励加强同业沟通与协作,共同抵制内卷式竞争,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人大代表热议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是关键
  多位代表委员表示,苦练内功、积极创新也是破局“内卷”的有效途径。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提出多方面举措,将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通过创新突破形成竞争优势,摆脱单纯依靠价格竞争的“内卷”困境,推动行业走向良性发展轨道。
  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宋华英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破除“内卷式”竞争的重要讲话对特色产业集群向上突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要变卷价格为卷创新,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深化与行业领军科研机构、院士团队合作,完善成果孵化、中试、检测、熟化链条,开展关键技术、核心产品联合攻关,助力产业集群抱团脱离原有低端市场,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之路。”宋华英代表说。
  在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建议:首先,相关部门可以联合出台适配不同产业的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现在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区已经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这是很好的尝试。其次,可以对具有创新性产品规划、创新产出成果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酌情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遴选出科创民营企业和重大项目“白名单”,并量身定制金融支持。以平台企业为代表的各行业要优化自律机制,出台反“内卷式”竞争公约,建立行业创新标准与规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另外,建议地方政府高举“人才大旗”,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倾斜、增强“筑巢引凤”能力。民营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也是人才的“蓄水池”,但享受到的人才政策相对有限。建议对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等重点民营企业给予适当的人才政策倾斜,持续完善国内外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入学等配套生活保障;支持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选取科技创新骨干企业作为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并为企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他进一步建议:要加快开展集中整治,从国家、行业、地方政府等层面系统性强化产业激励、行业自律、人才吸引力,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比如相关部门出台适配不同产业的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出台基金支持、税收补贴等专项政策,各个行业进行全方位自我规范,地方政府高举“人才大旗”,为重点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倾斜、增强“筑巢引凤”能力等等。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玉宇认为,企业不应盲目追热点,或受地方补贴政策吸引等盲目布局,而是应当聚焦主业,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律和市场研判控制风险,厚积薄发。
  全国人大代表霍启刚建议,在部分重点行业,由工信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供应链管理标准,涵盖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质量检测、物流配送等环节,减少企业间因标准不统一而产生的无序竞争。
  全国政协委员、南方科技大学副校长金李说,应严格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完善政绩考核、统计、财税等方面制度,对地方招商引资拼财力、拼要素、拼政策的“内卷”现象加以引导。同时,应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和切实有效的规范监管,消除一些地方存在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乱象。引导各地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立足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八、对策建议
  “内卷式”竞争是市场主体之间盲目竞争、无序竞争、同质化竞争的不正当竞争模式。要从根本上治理这一问题,必须依靠法治引导市场规范化运行,明确政府权责边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地方政府层面,要全面规范地方政策竞争优惠比拼,秉持竞争中立原则,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引导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等因素,合理规划产业发展方向,防止各地盲目发展同质化产业,形成恶性竞争。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激励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推进《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落实,减少政府部门对市场的不当干预、过度干预,确保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优化全国范围内的资源配置。未来,应继续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法治化体系化,通过陆续制定实施办法、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公平竞争合规指引、重大事项会审、第三方审查、抽查督查、举报约谈、合规激励等规章、指引,多维度完善法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法律体系,切实增强该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切实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发展理念,摒弃短视的政绩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政策,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以此吸引优质企业入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市场主体层面,引导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鼓励差异化发展和正当竞争。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契机,针对实践中非常突出的企业“内卷式”竞争行为,增加专门规定,及时为规范企业行为提供法律依据。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品牌升级、服务优化等方式形成市场竞争优势,而非简单依靠价格战生存。政府可以出台配套激励政策,如税收优惠、研发补贴等,鼓励企业长期投入科技研发,增强自身竞争力。同时,做好技术研发的配套制度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权利的执法力度,打击恶意抄袭和不正当竞争,减少低水平重复竞争。
  市场监管层面,需强化竞争执法,确保公平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前款规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要防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滥用优势,通过掠夺性定价、恶意并购等方式挤压中小企业,造成行业恶性竞争。明确技术垄断、数据垄断、算法垄断等行为对创新的损害表现形式,识别潜在的限制创新风险。
  行业协会层面,需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促进理性竞争。行业协会应当发布权威的市场数据和分析报告,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帮助企业科学决策,减少重复投资和无序扩张。制定合理的行业自律合规规范,建立投诉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协助政府监管以及倡导长期主义发展理念等方式,引导企业避免恶性价格战,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例如,在光伏、汽车、电商等行业,可通过规范促销策略等方式,遏制不理性降价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出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不是不要竞争,而是要鼓励公平竞争和正当竞争。要加快完善竞争良法及与之相应的善治,发挥和维护竞争机制的源动力作用,形成以新质生产力为核心的经济增长内生驱动机制,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
  九、结语
  “内卷式”竞争本质是市场机制失灵与政策扭曲叠加的结果。实现破局则需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协同,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消除行政分割,以创新驱动打破低端锁定,以制度变革约束非理性扩张。唯有如此,方能将“内卷”压力转化为“外拓”动力,推动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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