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遭遇工伤维权困境

2022-01-17 12:13:00    字号:

  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数据,近5年来,我国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从19.2%持续增加至26.4%。没有法律制度兜底,越来越多像老裴这样的超龄农民工会面临维权困境。
  法律援助律师张文凯认为,特殊劳动关系要兼顾双方权益。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双方之间用工情形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按劳动关系特殊情形处理。劳动者请求享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休息休假、职业危害防护、福利待遇等应予支持。但劳动者请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及社会保险待遇的不应支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事实上,近些年,有关部门和不少地方都行动起来,为超龄农民工权益保障“做加法”。比如,2018年施行的《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市、县可以试行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继续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然而,类似规定仅在个别省份施行,且与现行相关上位法存在一定抵触。
  沈阳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李锋建议,企业可以为超龄职工购买雇主责任险,这种商业保险的赔偿范围与工伤保险基本相同,一旦职工在工作场合发生意外事故,该险就可为企业分担相关风险。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汤闳淼则认为,在社会老龄化背景下,合理公平对待超龄农民工不仅涉及该群体的权益保护,也事关保障劳动力供给。因此,必须从整个劳动力市场的角度,解决超龄农民工的保障问题。
  (摘自:医药费被"慰问金"抵消 超龄农民工遭遇工伤维权困境[N].工人日报,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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