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式改革:“放管服”改革的核心逻辑

2021-12-30 10:49:00    字号:

  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持续推进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已取得丰硕成果。近年来行政审批事项不断简化,事中事后监督不断完善,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中国应对新冠疫情、率先实现经济正增长提供了必要的政府保障。可以看到,不同于近几十年来发轫于欧美、流行于全球的以政府业务市场化为核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或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推行的一系列行政机构或制度改革,近十年来在我国全面推行的“放管服”改革是在改革理念、改革方式、改革方法和改革路径等方面带有中国特色的、更为完善的“集成式”改革。“放管服”这一“集成式”改革所蕴含的核心逻辑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在改革理念方面,宏大远景与短期目标相结合。党和政府一向注重描绘行政改革的宏大远景。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政府文件与领导人讲话中更多次指出,中国的改革不仅是为了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更是为其他国家提供经验借鉴,从而为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党和政府在每个时期都会明确“放管服”改革的具体目标。例如,自2014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多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度指标,并明确提出各类简政放权改革的试点和推广目标。因此,“放管服”改革并非过于遥远的空话,或过于短视的工具性目标,而是成体系的丰富而系统的改革理念。
  其次,在改革方式方面,制度、管理和技术多头并进。不同于“分税制”“大部制”“电子政务”等传统政府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并不仅限于制度、管理或技术中的一类,而是将三类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在制度方面,“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了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证照分离”、项目流程办理程序等一系列制度规则的变迁,从整体上降低了全社会的交易成本。在管理方面,各地纷纷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有效实现一站式政府服务规范化管理,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管理方式提升监管水平。在技术方面,各地政府纷纷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各地便民APP的开发,以及“智慧城市”“城市大脑”“最多跑一次”“秒批”“秒办”等便民改革。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类改革并非相互孤立开展,而是相互带动、相互配套实现。这一轮改革与以往行政改革在方式上最大的不同是,由于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快速发展,技术在“放管服”改革中起到了尤为突出的引领作用。
  再次,在改革方法方面,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动态融合。以往的改革大多主要来源于中央或主要来源于地方。以“大部制”改革、《行政许可法》为例,这类改革主要是通过顶层设计确保改革措施的全面性,并通过中央高位推动确保改革的力度,地方的参与较少;与此相反,以行政审批中心为例的改革则主要是通过地方自主探索、相互学习扩散来推动地方创新措施的普及,中央干预较少。而在十八大以来的“放管服”系列改革中,诸多改革往往是基于“中央设计+地方试点”或“地方创新+中央推广”两种模式得以实现。例如,“证照分离”改革就是于2015年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试点,2018年在全国自贸试验区扩大试点范围,积累丰富经验后,于2021年在全国推行。与此相对,近些年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兴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地方政府自主的基于政务服务平台研发的改革措施不断涌现。有鉴于此,2018年,国务院专门出台意见,加快推进了全国各地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最后,在改革路径方面,以政府主动改革带动社会经济进步。过去的改革措施很多是在面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压力或出现严重社会问题时政府不得不提出的应对解决方案,其结果是促使政府被动开展机构或制度改革。但是,这种改革思路假定只有社会变迁才能引领政府改革,思路相对狭隘。事实上,社会中很多制度性交易成本是由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权责边界不清引起,因而需要通过主动的政府改革推动社会进步。“放管服”改革就体现了“有为政府”“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思路。在近年国际贸易冲突不断、国内面临经济转型、新冠疫情肆虐的情况下,我国政府主动针对自身不足,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营商环境,已经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并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总之,“放管服”改革是新颖、动态、综合、全面的“集成式”改革,而非相互孤立的“片段式”改革。在未来的“放管服”改革中,应继续禀承上述核心逻辑,在理念上综合考虑宏大远景与短期目标,在方式上确保制度、管理和技术多头并进,在方法上融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在路径上坚持主动开展政府改革、带动社会经济进步。
  (人大国发院2021-12-29,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张友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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