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好消息!23部门联合发文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2021-10-19 11:45:00    字号: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任务部署,经国务院同意,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22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促进广大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
  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儿童人口大国,根据最新的“七普”数据,0-17周岁儿童约有2.98亿人。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10月15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城市不是成年人独享的活动空间,也是事关广大儿童成长、身心健康发展的重要空间。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突破60%,城市正成为越来越多儿童成长发展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一些地方习惯于将儿童发展作为城市发展的附带问题考虑,城市建设主要基于成年人群的活动模式、使用需求,面向儿童的服务供给、设施配备、空间规划等存在缺位,“一些城里孩子,缺的不是营养,缺的是运动”。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人民群众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增长,亿万家庭期盼孩子们成长得更好,享受到更好的教育、托育、卫生健康等公共服务,有更多“让孩子们跑起来”的公共空间,有更加安全舒心的成长和发展环境。我们的城市要让人民生活更美好,首先要对儿童更友好。
  《意见》立足“十四五”并着眼长远发展,提出两个阶段的建设目标。到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让儿童友好要求在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社会政策等方面充分体现;到2035年,预计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100个左右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儿童友好城市,推动儿童友好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识。
  《意见》针对城市发展与儿童身心发展需求不适应等问题,聚焦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等5个方面,提出24条重点任务举措。社会政策友好,就是要坚持儿童优先、体现儿童视角、注重儿童参与。公共服务友好,就是要健全完善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普惠共享、优质均衡。权利保障友好,就是要关爱保护特殊困难儿童群体,构建适度普惠儿童福利体系。成长空间友好,就是要让城市空间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做到安全、便利、亲近自然。发展环境友好,就是要聚焦儿童日常学习生活等场景,塑造健康文明向上的人文环境。
  《意见》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分批建设、监测评估、宣传交流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其中,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予以积极支持。要求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标准体系或建设指南,省级政府制定本地区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城市政府整体制定落实建设方案。
  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寄托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推动各地发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推进实施,为儿童优先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金融新闻网2021-10-15,马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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